泉州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泉州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泉州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是2018年機構改革新組建的單位,為市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泉州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 辦公地址:豐澤區東海行政中心C棟南門7樓 
  • 性質:市政府組成部門
  • 隸屬機構:泉州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市地方金融發展規劃及相關地方金融政策並組織實施;研究分析金融形勢和全市金融運行情況並定期報告;研究地方金融改革發展穩定重大問題,提出改善金融環境、加強金融服務、促進金融業改革發展穩定的意見和政策建議,及時向市委、市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二)負責建立全市金融工作溝通協調機制;建立與有關金融監管部門的溝通協調機制;負責對各縣(市、區)地方金融監管系統的業務指導和協調;加強與在泉金融機構的溝通聯繫和協調服務,引導金融機構為地方經濟建設提供金融服務和支持。
(三)指導、推動地方法人金融機構規範發展;依法依規負責市屬控股(參股)金融企業管理(涉及中央事權和財政部門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事項除外);負責對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具有融資性功能地方企業的監測和評價。
(四)指導、推動全市資本市場建設和發展;推進全市企業改制上市、場外市場掛牌及上市公司、掛牌企業再融資和併購重組;指導和推動企業直接債務融資;指導、協調、推動、產業投資基金、股權投資業(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等發展工作,指導和推動市產業股權投資基金運作發展;協調推動證券綜合創新試點工作。
(五)負責融資擔保體系建設;負責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實施監管、服務和風險防範處置。
(六)統籌協調、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主(監)管部門加強對投資公司、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社會眾籌機構、地方各類交易場所的監管;負責需由市政府轉報省政府審批的交易場所的報批審核和統籌管理工作;協調推進全市網際網路金融規範發展和風險防範處置工作。
(七)牽頭落實地方金融穩定有關工作,協調、配合駐泉金融管理部門打擊非法金融活動、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承擔市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協調推動非法集資風險防範處置工作,維護地方金融安全穩定。
(八)參與擬定全市引進金融機構政策,推進金融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大力發展金融市場,協調最佳化金融資源配置;牽頭組織對市委市政府出台的鼓勵金融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的兌現工作。
(九)負責協調推進全市地方金融風險應急管理體系和應急處置機制建設,協調擬定金融行業突發事件應預案,協調開展金融重大實踐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推動建立健全地方金融風險監測、預警和防範工作機制。
(十)按許可權承擔對各地政府和金融辦(局)進行履職評價和監督問責的相關工作。
(十一)負責落實地方金融對外交流合作等相關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三)有關職責分工
與市直相關行業主(監)管部門關於投資公司、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社會眾籌機構、各類交易場所監管職責分工。市金融監管局負責統籌協調、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主(監)管部門加強對投資公司、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社會眾籌機構、地方各類交易場所的監管。相關行業主(監)管部門負責本部門管轄的投資公司、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社會眾籌機構、各類交易場所等機構的統計監測、日常監督、違規處理和風險防範處置的具體業務監管等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機關和所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息、效能、政務公開、安全保衛、行政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管理行政事業經費和專項資金使用;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黨群等工作;負責機關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退休幹部工作;協調信訪有關工作。
(二)銀行保險科。組織實施鼓勵銀行業、保險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推進全市銀行業、保險業改革發展穩定有關工作;建立與人行、銀保監及在泉銀行、保險機構等的溝通協調機制,指導、推動地方法人銀行、保險機構的組建、管理和規範發展;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市銀行業、保險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聯繫人民銀行、銀行保險監管機構及協會;協調農村金融發展工作,推進村鎮銀行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發展,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協助推進政策農業保險工作;統籌協調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泉州辦事處等相關行業主(監)管部門落實行業主管職責;協調、配合人民銀行泉州市中心支行做好金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協調配合中央、省駐泉金融管理部門做好全市信貸風險防控化解工作。
(三)資本市場科。負責聯繫證券業機構相關事務;指導、推動地方法人證券期貨機構的組建、管理和規範發展;聯繫證券監管機構及協會,協調推動全市證券業改革發展穩定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市地方資本市場發展和企業直接融資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區域股權市場的監管、服務與風險防範處置;推進全市企業改制上市、場外市場掛牌及上市公司、掛牌企業再融資和併購重組;指導和推動企業直接債務融資,協調推動本市企業發行企業債、公司債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和私募債等債務融資工作;指導、協調、推動產業投資基金、股權投資業(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等發展;配合有關單位做好上市公司退市、金融企業債券違約等風險防範處置工作;統籌協調、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主(監)管部門加強對相關交易場所的監管;承辦需由市政府轉報省政府審批的交易場所的報批審核和統籌管理工作;配合省金融監管局統籌協調、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主(監)管部門加強對投資公司的監管;承擔市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地方金融科。負責融資擔保體系建設;負責融資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等機構的設立審核和轉報、監管、服務、風險防範處置及政策措施兌現工作,並開展監測、評價;統籌協調、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主(監)管部門加強對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監管,推動建立健全地方金融風險監測、預警和防範工作機制等工作,維護地方金融穩定;負責協調推進全市地方金融風險應急管理體系和應急處置機制建設;承擔市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協調推動非法集資風險防範和處置工作。
(五)綜合研究科。牽頭擬定全市金融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統籌協調地方金融改革發展重大事項;負責收集、研究分析地方經濟信息、金融形勢、金融運行情況,並提出改善意見和政策建議;參與擬定全市引進金融機構、金融人才政策,推進金融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承擔機關行政處罰案件法治審核、行政複議、行政執法監督及行政應訴相關工作,推進機關依法行政;負責起草機關重要檔案和綜合性文稿;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清理有關工作;負責落實地方金融對外交流合作等相關工作;統籌協調、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主(監)管部門加強對社會眾籌機構的監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統籌協調推進全市網際網路金融規範發展和風險防範處置工作;承擔市金融議事協調機制工作機構的具體工作。

直屬單位

泉州市金融發展服務中心為隸屬泉州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管理的正科級事業單位。
(一)參與制定我市金融發展規劃、政策措施、金融發展課題調研計畫及各類金融機構績效考評考核和獎勵方案。
(二)參與金融發展課題調研,並具體承擔課題研究的協調服務工作。
(三)承擔全市金融組織和金融運行數據的統計匯總,並對全市金融形勢及運行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為上級主管部門決策提供服務。
(四)承擔泉州市金融信息綜合服務平台、金融局網站及金融風險防控系統的建設、管理和維護工作。
(五)整理、收集全市金融信息,編印《泉州金融》及其他信息簡報。
(六)承擔我市產業經濟與區縣域經濟建設發展金融政策及面向本市中小微企業融資政策諮詢服務。
(七)參與金融重點項目的策劃和論證。
(八)完成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公益服務工作。
市金融發展服務中心全體人員目前與局機關混崗辦公,未獨立開展相關職能工作。

現任領導

泉州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局長:徐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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