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源縣供銷合作社

沽源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簡稱沽源縣供銷社),1950年8月28日正式成立。現有在冊幹部職工141人。設4個科室,即:綜合辦公室、“農合聯”辦公室、財會審計科、人事勞資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沽源縣供銷合作社
  • 成立時間:1950年8月28日
概況,職能,

概況

下屬直屬企業6個,分別為:工業品總公司,新世紀商廈,鹽業專營公司,煙花爆竹專營公司,農業生產資料股份合作公司,物資回收公司。基層企業9個,分別為:平定堡供銷社,白土窯供銷社,黃蓋淖供銷社,二道渠供銷社,塞北供銷社,西辛營供銷社,小廠供銷社,長梁供銷社,高山堡供銷社。擁有流通網點225個,其中農資加盟店102個,農家店123個。供銷社領辦專業合作社9個,“農合聯”分會4個(白土窯、二道渠、小廠、平定堡)。社有資產6166萬元。

職能

(一)負責宣傳、貫徹黨和政府有關農村工作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制訂並組織實施供銷合作社發展規劃。
(二)協調與政府部門、社會組織的關係,維護供銷合作社《章程》賦予的合法權益,促進合作經濟的發展。
(三)負責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聯合會、供銷社系統行業協會建設,增強服務功能;協助有關部門加強對農產品行業協會的管理和指導,積極領班農民專業合作社;組織行業協會承辦政府購買服務。
(四)負責發展農業生產資料現代經營服務網路,構建連鎖經營體系;負責發展農副產品現代購銷網路,創辦經營各類農副產品批發市場,推動農超對接;負責發展日用消費品現代經營網路,構建現代連鎖經營體系;負責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建設。
(五)負責流通領域鹽業行政管理,依法加強鹽政管理,做好食鹽專營和儲備工作;按照政府授權,負責煙花爆竹批發、零售網路經營的監督管理;管理政府委託的物資、商品儲備。
(六)負責基層供銷合作社的組織建設;監督指導基層供銷合作社的經營管理和改革發展。
(七)負責運營監管全縣社有資產,接受上級社的資產監督。對出資企業行使出資人職能,推進直屬企業改革,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做大做強社有企業;負責系統財產安全統籌管理。
(八)按照新農村建設發展總體規劃,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標準化示範、農業綜合開發、農業科技推廣項目和農村金融建設;參與農村社會化公益性服務,搞好農村社區綜合服務中心建設。
(九)承辦縣政府賦予的其它職能和工作任務。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