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民為治軍之本

治民為治軍之本,古代的一種治軍思想。《管子·七法》: “不能治其民,而能強其兵者,未之有也。能治其民矣,而不明於為兵之數,猶之不可。”意謂不能治理好人民,而能使軍隊強大,是沒有的。能治理好人民,而不了解治理軍隊的方法,更是不行。指治理軍隊,鞏固國防的根本在於把國家治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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