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民政府

一個治民政府必須要取得人民的服從。治民政府的必要程度,雖財產價值的增大而提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治民政府
  • 外文名:civil government
  • 來源:國富論
歷史由來,形成條件,

歷史由來

在郭大力、王亞南翻譯的《國富論》的中提到的古代歐洲的一種政府組織形式。
一個治民政府必須要取得人民的服從。治民政府的必要程度,雖財產價值的增大而提高。
如果沒有財產可言,或者只有兩三日勞動的物品的社會,那么就沒有必要很急於設立這種政府。

形成條件

形成治民政府的前提條件,大概有四個主要原因。
一、本身具有的各種優越性;
二、年齡帶來的優越性;
三、財產帶來的優越性;
四、家族門第的優越性。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