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旅遊發展委員會

河池市旅遊發展委員會

河池市旅遊發展委員會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池市旅遊發展委員會
  • 主管部門:河池市人民政府
職能轉變,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職能轉變

(一)增加的職責。
1.統籌、協調旅遊相關行業和部門的旅遊管理職責。
2.負責對市內旅行社組織中國公民出國旅遊人數進行核准。
3.負責對市內旅行社變更名稱、經營地址、出資人和法定代表人進行備案。
4.負責對市內經營國內旅遊業務和入境旅遊業務的旅行社進行審批。
(二)整合的職責。
將原河池市旅遊局職責整合劃入河池市旅遊發展委員會。
(三)加強的職責。
加強旅遊產業規劃執行、項目開發、市場監管、服務供給、依法治旅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發展旅遊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旅遊業規範性檔案草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旅遊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工作。
(二)負責擬訂全市旅遊業發展和改革的戰略、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旅遊業發展的綜合協調,推動旅遊管理體制、運行機制、投融資機制創新,促進旅遊與相關領域的融合發展,開發培育旅遊新產品、新業態。
(三)負責制訂全市旅遊整體形象推廣戰略並組織實施,組織和指導全市重大旅遊宣傳促銷活動。負責旅遊對外交流,推動區域旅遊合作。分析國內外旅遊市場動態信息並提出對策。
(四)負責全市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指導、協調旅遊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負責最佳化全市旅遊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指導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的規劃開發,引導休閒度假。指導旅遊度假區、特色旅遊縣建設,指導鄉村旅遊、紅色旅遊工作。
(五)指導全市重大旅遊項目建設工作。會同市財政部門編制旅遊發展資金計畫。監測旅遊產業經濟運行,負責旅遊統計、分析和信息發布工作。
(六)負責推進全市旅遊公共服務體系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指導旅遊行業組織工作。
(七)負責規範全市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負責全市入境、出境和國內旅遊業務管理。負責組織實施旅遊行業國家、自治區標準。指導旅遊投訴處理工作。
(八)負責全市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旅遊應急救援工作。協調和指導假日旅遊工作。
(九)負責制定全市旅遊人才規劃,指導全市旅遊行業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全市旅遊人才交流工作。
(十)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 辦公室(紀檢監察室)
  • 產業規劃科。
  • 政策法規監督科。
  • 市場促進科。
  • 河池市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二層機構)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對旅遊市場進行監督、檢查、管理,配合有關部門對旅遊市場進行整頓,依法維護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受理旅遊服務質量投訴,配合有關部門處理旅遊安全事故;負責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案件的辦理;依法查處非法經營旅遊業務的活動,根據有關規定對違法、違規行為行使檢查、教育、處罰的權利;定期向上級質監部門和有關上級部門提交工作報告,意見和建議,重大案件報上級質監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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