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池公路管理局
- 隸屬:河池市政府
- 機構:公路管理局
- 地區:河池市
- 全稱: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公路管理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地圖信息,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公路的政策和法規,研究提出全市國省道公路發展戰略、規劃和管理辦法的意見和建議。
(二)負責組織所轄現有公路的養護管理、技術改造、施工圖設計、技術方案的制定與報批,參與施工招標的有關工作,組織各項工程項目質量、造價、工程進度的管理與控制,以及路橋工程項目的材料實驗,質量檢測和竣工驗收工作
(三)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公路養護的各項技術規範、規定,負責編制公路養護計畫並組織實施,定期檢查全市國、省道公路路況,對各縣(市、區)公路局的公路養護工作實施管理。
(四)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公路路政管理的各項政策、法律、法規的規定,查處各類違反公路法律法規的行為,負責對所轄公路、公路用地及控制區的行政許可事項進行審核、報批,依法檢查和治理公路超限運輸車輛,維護路產路權。
內設機構
根據廣西公路管理局《關於調整全區市級公路管理局機關內設機構及中層領導職數的通知》(桂路人事發〔2012〕430號)、《廣西公路管理局(路政執法監督局)關於印發內設機構主要職責(修訂)的通知》(桂路人事發〔2012〕431號)精神,河池公路管理局機關設立辦公室(宣傳信息中心)、人事科(黨委辦公室)、紀檢監察室、養護管理科、財務科、工程管理科、征費管理科、審計科、規劃計畫科、安全生產監督科(應急管理辦公室)、法制監督科(公路公安科)、離退休人員管理科(機關工會)、國有資產與票務管理科、服務中心等14個職能部門。
一、辦公室(宣傳信息中心)
一、辦公室(宣傳信息中心)
負責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行政事務;負責局重要事項督辦和重大會議籌備工作;負責對局領導班子及局務會議決定事項的組織實施和督辦檢查;負責局領導重大活動安排和重要接待工作;負責局重要報告、重要總結、綜合性材料的起草;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績效考核;負責文書檔案、機要保密和政務值班工作;負責公路政務信息和宣傳工作;負責公路網路信息管理和局機關網路信息構建及辦公自動化的管理及維護工作;負責局機關公文處理、文印工作;負責全市專業公路應急處置協調工作;指導直屬單位公文處理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事科(黨委辦公室)負責局機關及指導直屬單位黨建團建、組織人事、工資福利、社會保障、勞動保護、職工教育培訓、機構編制、行業文明建設、文化建設、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等工作;負責對局黨委會議決定事項的組織實施和督辦檢查;負責直屬單位領導班子的建設和管理,配合做好領導幹部的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等工作;歸口管理專業技術幹部和人才引進工作;負責指導和承辦全局專業技術職稱的評聘、工人技術等級的考核報評工作;負責辦理外派人員和因公出國(境)人員的政審上報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紀檢監察室
負責局機關及指導直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專業公路行政效能監察工作;負責監督直屬單位黨組織、黨員、幹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執行情況;負責查處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負責對黨員及監察對象進行黨風、黨紀和廉政教育;負責抓好全市專業公路“行風”建設,做好全市專業公路執法人員的監督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養護管理科
負責管養公路養護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公路養護質量評定與檢查工作;負責管養公路養護大中修、路網結構改造工作(安保工程、危橋加固改造及災害防治)、危險路段整治等養護工程設計及預算進行審核、審批及上報;負責養護工程市場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管養公路交通戰備、交通保障應急搶險、公路恢復、公路綠化美化、節能減排、養護安全生產、阻斷信息報送管理等工作;指導經營性收費公路養護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審核超限運輸車輛通行的技術方案工作;協助管養公路養護管理規劃計畫編制工作;協助管養公路養護設備機械配置的規劃計畫管理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財務科
負責市局機關及直屬單位資金的監管工作;負責組織市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部門預、決算的審核、彙編和上報工作,指導和監督直屬單位預算的執行;負責直屬預算單位的非稅收入匯繳,負責財政國庫集中支付的審核和上報工作;負責公路養護、建設、收費、路政等資金的申請、撥付、核算、記賬和對賬等工作;負責全局會計電算化的實施和管理工作;負責本單位的會計核算和會計檔案的歸檔、清理和銷毀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指導直屬單位醫保工作;負責組織本系統財會人員後續教育培訓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六、工程管理科
負責局管路網項目(含公路提級改造工程)基本建設程式實施監管,具體包括:工程項目招投標、施工管理、設計變更、交竣工驗收、建設市場監管;負責管養公路辦公及生產用房建設工程項目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管理有關公路科研及新技術推廣套用、試驗工作;負責本單位的技術檔案管理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七、征費管理科
負責局管公路收費站日常工作監督管理;下達年度徵收計畫;負責局管公路收費站收費人員送培及《收費人員上崗證》辦理工作;負責局管公路收費站監督舉報和投訴與質疑收費問題的解答工作;負責監督指導局管各收費站開展通行費徵收工作;監督指導局管各收費站執行收費政策和文明收費服務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八、審計科
負責局機關及指導直屬單位的審計工作;負責對直屬單位的財務收支及經濟活動情況進行審計;負責直屬單位主要領導的離任審計工作;組織開展公路養建等項目審計工作,對基建工程及重大採購項目進行審計監督;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九、規劃計畫科
協助編制全市公路網中長期和五年發展規劃草案;負責編制管養公路年度建設、養護投資建議計畫及計畫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管養公路交通量觀測、公路路況、公路基本建設的統計、上報工作;負責局管新、改建公路網工程項目的立項、可行性研究報告上報工作,包括環保、水保、地質災害、壓覆礦產評估、用地預審、通航及防洪論證等前期工作;協助公路網規劃及公路養護管理權屬的管理;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安全生產監督科(應急管理辦公室)
負責管養公路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及公路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管理工作,督導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和應急搶險工作;擬定、監督和實施管養公路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的辦法和措施;依法組織、協調或參與有關應急處置及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組織督促檢查全局公路路網基本建設項目、公路養護、路政執法、通行收費費等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管養公路相關安全生產工作、應急處置的信息統計分析和上報等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負責管養公路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及公路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管理工作,督導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和應急搶險工作;擬定、監督和實施管養公路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的辦法和措施;依法組織、協調或參與有關應急處置及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組織督促檢查全局公路路網基本建設項目、公路養護、路政執法、通行收費費等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管養公路相關安全生產工作、應急處置的信息統計分析和上報等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一、法制監督科(公路公安科)
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做好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工作;負責有關法律草案、法規草案徵求意見的辦理工作;負責全市專業公路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全局公路行政執法人員、法制督察人員資格審查、證件辦理等工作;負責全局專業公路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教育工作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穩定、信訪、普法等工作;負責承辦本局各種法律事務,指導直屬各單位處理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國家賠償案件。負責公路公安隊伍管理和裝備管理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二、離退休人員管理科(機關工會)
離退休人員管理科: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落實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負責局機關離退休黨支部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直屬單位做好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關工會:在局黨委、行政、工會和上級工會領導下根據工會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會工作,認真履行工會的維護、建設、參與、教育職能;負責指導基層工會堅持和完善職工代表大會、局務公開、民主評議領導幹部和勞動契約簽訂等制度;負責建立和協調穩定的勞動關係,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協助做好職工信訪工作;協助局有關部門做好提高職工思想道德、技術業務和科學文化素養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全局勞動競賽,協調做好安全生產監督工作;負責做好全國、全區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和“五一”獎章以及行業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的評審、推薦表彰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各項健康向上的體育文化活動;負責局機關計畫生育工作;負責扶貧幫困、捐資助學和局機關困難職工(遺屬)、住院職工、長病重病職工的慰問以及職工生、老、病、醫、死的相關聯繫協調工作;負責重大節日慰問工作;負責做好局機關女職工的各項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三、國有資產與票務管理科
負責歸口管理全局政府採購、固定資產管理、土地使用的審查報批和公務用車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全局養護設備配置規劃、固定資產配備標準及經營等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協助養護部門做好搶險救災設備物資的調撥和調配管理工作;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財政票據管理政策規定,制定和完善政府非稅收入票據及其他財政票據的管理規章制度;負責辦理全局票據的電算化實施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局票據申領、發放、使用管理及核銷工作;負責本單位票據檔案的歸檔、清理和銷毀工作;負責指導直屬單位房改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四、服務中心
負責局機關會務、接待、機關食堂等後勤服務工作和戶籍、內保、房改、房建、物業、水電、機關資產等管理工作;負責聯繫社區(含民主選舉等)、公安、消防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公務用車管理、維護及司機管理等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負責歸口管理全局政府採購、固定資產管理、土地使用的審查報批和公務用車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全局養護設備配置規劃、固定資產配備標準及經營等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協助養護部門做好搶險救災設備物資的調撥和調配管理工作;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財政票據管理政策規定,制定和完善政府非稅收入票據及其他財政票據的管理規章制度;負責辦理全局票據的電算化實施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局票據申領、發放、使用管理及核銷工作;負責本單位票據檔案的歸檔、清理和銷毀工作;負責指導直屬單位房改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四、服務中心
負責局機關會務、接待、機關食堂等後勤服務工作和戶籍、內保、房改、房建、物業、水電、機關資產等管理工作;負責聯繫社區(含民主選舉等)、公安、消防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公務用車管理、維護及司機管理等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圖信息
位置: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金城江區東江路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