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科技學院藝術學院
- 在校學生:共1025人
- 成立:2001年
- 學校面貌:教風純正治學嚴謹
師資力量,學科建設,學生培養,專業介紹,美術系專業簡介,音樂系專業簡介,
師資力量
學院有一支教風純正、治學嚴謹、朝氣蓬勃的師資隊伍,現有教工65名,專業教師54人(其中高級職稱5人,碩士學位教師43名),教師隊伍中有河南省“教學名師”1名,校級“十佳教師”1名,學校中青年骨幹教師2人,“雙師型教師”12名,先後有20多人次被聘為國家科技進步獎網評專家、省級精品課程網評專家、高校教師資格認定教育教學技能測試專家等。聘請北京大學李松教授、解放軍藝術學院孟玲教授、李文章、美國康奈蒂克大學劉啟民教授等7名為該院客座教授。
學科建設
學院非常重視學科建設,具有良好的教學和科研條件。美術學學科、設計藝術學學科為校級重點學科,音樂學學科為院級優先發展學科。美術學專業為校級特色專業,建設精品資源課程兩門。教學科研用房面積8000多平方米,現有大型教學科研儀器設備206套(台、件),總價值500餘萬元,其中單價10萬元以上的儀器設備16台(套)。設定有實驗、實訓室8個,建設有專業展廳、音樂排練廳等,校外實習、實踐教學基地8個(萬仙山寫生基地、林慮山寫生基地、宏村寫生基地、新鄉市藝術學校教學實習基地、滑縣一職高教學實習基地、附屬學校教學實習基地、三鷹印刷公司實踐教學基地、太平洋廣告公司實踐教學基地),校科技協同創新基地2個(濬縣文化改革發展試驗區、北京德派設計院),能很好地滿足教學及科研工作的實際需要。 近三年來,藝術學院教師主持完成省部級以上課題8項、參與省部級16項,發表學術論文368篇,其中CSSCI及核心期刊論文50多篇,省級以上藝術展演獎勵60多項。目前承擔各級各類研究課題30多項,科研經費20多萬元。
學生培養
藝術學院非常重視學生素質培養,強調學生動手能力、創新能力和綜合素質的提高,堅持求真與創新、務實與活躍相結合,大力實施團建基礎工程和素質拓展工程,通過“藝術文化講堂”、義務書畫活動等品牌活動及“三所一團一基地”(動漫藝術研究所、中原音樂文化研究所、中原民間美術文化資源研究所、紫星藝術團、河南省文化改革發展人才培養基地)建設等平台,提升學生培養質量。近三年來,在國家和省級的大學生藝術展演活動、“挑戰杯”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大學生科技文化藝術節等各類賽事中,藝術學院學生獲獎300餘人次。該院學生在考研率、英語四六級通過率、計算機考試通過率方面不斷提高,學院學生一次性就業率連年保持在96%以上。
專業介紹
美術系專業簡介
裝潢設計與工藝教育專業簡介:2001年開始招生,師範類專業,學制四年,授予學位為學士學位。本專業培養具有較高裝潢設計理論素養、系統地掌握基礎美術、藝術設計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技能、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中等職業教育師資。
美術學專業簡介:2005年開始招生,師範類專業,學制四年,授予學位為學士學位。培養能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需要,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掌握美術學科基本知識、基礎理論和基本技能、具有美術創作基本能力和具有藝術創新精神的中等職教師資。
美術學專業(書法方向)簡介:美術學專業(書法方向)從2011年開始招生,師範類專業,學制四年,授予學位為學士學位。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堅持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具備較高書法藝術創作和審美能力,能在職業技術教育或社會培訓機構從事書法藝術教育、創作、研究和管理的中等職教師資。
藝術設計專業簡介:2011年開始招生,學制四年,授予學位為學士學位。培養具有較高藝術設計專業理論素養、系統地掌握基礎美術、藝術設計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技能、具有較強的創新精神和崗位職業能力的具有較高文化素養的藝術設計專門人才。
藝術設計專業(旅遊工藝品設計方向)簡介:2011年開始招生,學制四年,授予學位為學士學位。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適應旅遊工藝品發展需要,具有一定造型設計知識,掌握旅遊工藝品的設計與製作技能技巧以及工藝品鑑賞理論,具有較強的創新精神和崗位職業能力,能從事旅遊工藝品設計、製作、管理、策劃、行銷等工作的具有較高文化素養的文化經營管理套用型、複合型和研究型專門人才。
動畫專業簡介:2012年開始招生,學制四年,授予學位為學士學位。本專業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適應國家文化產業建設對新媒體設計發展需要,具備電影、電視動畫創作所需基礎理論知識及技能,能在電影、電視等媒體的製作崗位上從事動畫原畫、二維動畫創意設計、編導和三維電腦動畫創作及理論研究方面的專業人才。
音樂系專業簡介
音樂學專業簡介:音樂學專業從2004年開始招生,師範類專業,學制四年,授予學位為學士學位。音樂學(師範類)專業設有聲樂、鋼琴、舞蹈、音樂史論四個專業方向。培養適應職業教育發展需要,德、智、體、美等全面發展,掌握音樂教育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技能,能在基礎教育機構、文化事業單位或其它社會培訓機構從事音樂學科教育、教學、研究與管理的中等職教師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