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大學大學生法律協會

河南科技大學大學生法律協會

河南科技大學大學生法律協會前身為大學生法律學會,成立於1995年。經過精心籌備於2001年更名為大學生法律協會。法律協會以研究法律,維護公正,傳揚法律精神為宗旨,擁有自己的會刊《河洛法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科技大學大學生法律協會
  • 宗旨:研究法學,維護正義
  • 活動準則:公平,公正,公開
  • 主要榮譽:一次二等獎、兩次一等獎
社團簡介,社團章程,宗旨,權利義務,會員招收,會議制度,獎懲制度,目標,財務,換屆程式,

社團簡介

協會有一批知名法學專家律師為堅強後盾。法律協會一路走來已經形成自己的特色和傳統,多次成功舉辦活動,有用舌如槍的法律辯論賽,幽默精彩的話劇表演,也有深刻透析法律的專門講座,本會聘請文法學院院長楊連專老師、王魯青副教授等洛陽市知名法律專家為常年顧問。在學校2003-2005學年社團活動月評比中,取得一次二等獎、兩次一等獎的優異成績。

社團章程

宗旨

以“研究法學,維護正義”為宗旨,以“公平,公正,公開”為活動準則

權利義務

權利:
1、會員有憑會員證參加法協各項活動的權利。
2、會員有對法協活動和組織進行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3、會員有參加法協各項重大決策的權利。
4、會員有參加徽章及各部負責人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5、會員有無償獲得內部交流刊物或資料的權利。
義務:
1、會員有及時繳納會費的義務。
2、會員有積極參加主動配合各協會各項活動的義務。
3、會員有維護法協團結尊嚴和形象的義務

會員招收

凡河南科技大學學生(包括成教生,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承認協會章程,願意參加協會各項活動,並在其中積極學習,執行協會決議,足額繳納會費者均可申請加入協會。
1、協會是根據自己的章程按民主集中制原則組織起來的同意整體,組成人員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則,會員個人服從組織,下級服從上級,少數服從多數
2、協會成立自己的機構,對外代表協會,對內行使事務管理權。
3、協會設會長一名,副會長兩名,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兩名,下設組織部,宣傳部,社聯部,編輯部並由9人組成的常務委員會負責本會的重大決策,各部日常活動由秘書處同意協調,同意規劃。
4、下屆協會會長從本屆負責人中選舉(或推舉)產生,協會其他負責人從本屆優秀會員中選舉(或推舉)產生。

會議制度

1、開會前由秘書處特定人員通知並將會議所要進行事項傳達。
2、開會時無故不得遲到缺席,有事情請假,假條交秘書處保管。
3、決策實行民主集中制
4、會議內容由秘書處專人記錄。
5、每次活動後,各部必須繳納活動總結書進行交流,總結經驗教訓。

獎懲制度

1、每學期評出優秀部長和委員若干名給予證書和物質獎勵。
2、學期末由各部部長綜合其部委員表現,寫一份評定書確定其德育分。
3、開會時委員無故遲到或缺席由各部部長記錄在案。

目標

1、傳播法律知識,以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以法律規範自己的日常行為,弘揚正氣,扶貧濟弱,打擊邪惡。
2、維護法律尊嚴,穿成法律文明,為學生開闢第二課堂,為會員提供學術研究,發展專業知識的平台。
3、創設一流協會,為社會的發展貢獻力量。

財務

1、財務內部公開,專人管理。
2、協會的經費必須用到有利於協會運轉的實際用途上,協會所有收支都必須入帳,並做出詳細說明。
3、協會的帳面和實際經費收入分別由專人負責。
4、協會成員為協會工作的收入全部歸協會所有。

換屆程式

1、會長和副會長的選舉
會長和副會長的候選人由本協會全體成員推舉產生,然後由全體委員投票產生,若推舉未果,則由前任會長提名,後進行選舉,提名人數為三名,從這三名中直接選出會長和副會長。
2、各部部長和秘書長的產生
各部部長和秘書長由會長確定,並在選舉會上及時發布。
3、各部副部長和副秘書長
各部副部長和副秘書長由該部部長或秘書長確定,並及時交於會長,由會長當場公布。
協會本著公平公正,公開及效率的原則確定此流程,望各成員給予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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