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條件,信息發布及諮詢,報名要求,網上報名,有關要求,考試,筆試,面試,成績,體檢和考察,體檢,考察,公示和錄用,疫情防控,紀律監督和責任追究,特別提醒,其他選拔,
報考條件
(一)報考者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6年2月至2004年2月期間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的2022年應屆畢業生應當於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河南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分別參照大專、本科文化程度報考;
8.具備擬錄用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其中專業條件按照教育部和國務院學位辦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研究生人才培養學科目錄》執行,具體按以下原則掌握:職位專業要求為學科門類(類)的,即該門類(類)所包含的專業和一級學科均符合要求;專業要求為一級學科的,即該一級學科所包含的二級學科均符合要求;對於《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和《研究生人才培養學科目錄》中沒有具體對應的自設學科(專業)和境外留學專業,參照主要課程、研究方向、學習內容和職位專業需求等綜合判斷;
9.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招考職位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市、區)、鄉(鎮、街道)黨政機關,村(社區)黨組織或者村(居)委會,以及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工作過(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不在此列)。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按照《關於公務員考錄中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界定的意見》(人社廳發〔2010〕59號)界定,截止時間為2022年2月。參加工作之後的全日制學習時間不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時間。
招考職位要求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報考者須是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河南省大學生村幹部或河南省招募的參加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畫、志願服務西部計畫、志願服務貧困縣計畫、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畫人員,以及在部隊服役滿5年的河南省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我省招募的參加“政府購崗”計畫、農技特崗計畫、特招醫學畢業生計畫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人員,也可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定向招考的職位。在脫貧縣(原國家連片特困地區重點縣、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和省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縣、鄉(鎮)事業單位工作滿5年的事業編制人員和本縣退役士兵,可報考本縣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定向招考的職位。
招考職位要求面向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的,報考者須是按照國家招生計畫統一錄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從河南省入伍,服現役期滿退役的士兵(含畢業學年入伍並在服役期間取得學歷的);按照國家招生計畫統一錄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生在校期間從河南省入伍,服現役期滿退役後復學取得學歷的退役士兵;從河南省入伍,服現役期間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
(三)現役軍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的非2022年應屆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公安機關面向社會招考的職位。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均不得報考。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以及近姻親關係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信息發布及諮詢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河南人事考試網為該次河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專用網站,招考公告及與該次招考總體工作有關的信息和事項通過以上網站發布。
河南省轄市(含濟源示範區,下同)公務員主管部門和省直招錄機關(單位)通過各自的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專用網站發布本市、本機關(單位)考錄工作的相關信息和具體事項。各省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和省直招錄機關(單位)設定政策諮詢電話,解釋和答覆關於本市、本機關(單位)招考職位專業需求等資格條件和資格審查等方面的具體問題。
河南省人事考試中心和各省轄市人事考試機構在各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專用網站公布諮詢電話,答覆關於提交報名申請、報名確認、繳費和列印准考證等技術方面問題。
報名要求
網上報名
本次招考主要採取網上報名方式。報名程式包括提交報名申請及資格初審、報名確認、列印准考證三個環節。其中,提交報名申請及資格初審環節,通過河南人事考試網進行。報名確認、列印准考證兩個環節,報考省直機關(單位)職位的,通過河南人事考試網進行;報考省轄市及以下職位的,通過相關省轄市的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專用網站進行。具體要求為:
1.提交報名申請及資格初審
報考者於2022年2月18日9∶00至2月22日17∶00,登錄河南人事考試網、“豫事辦”APP或“豫事辦”支付寶小程式登錄報名系統,按照要求填寫並保存報名申請。
資格初審由報名系統自動即時審核,主要審核報考者填報的信息是否齊全,格式是否正確。報名申請一旦保存成功,即為通過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者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者,可於2022年2月22日17∶00前修改完善相關信息重新提交報考申請,也可改報其他職位。
報名申請保存後,報名系統會自動生成並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者進行報名確認、下載列印准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妥善留存。
報名前,報考者須仔細閱讀並簽訂《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確保提交的報考申請信息全面、真實、準確、有效;須全面了解職位要求,與自身情況一一對照,自行判斷是否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理性、慎重選擇報考職位,避免誤報、錯報。報考者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將取消報考資格,涉及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因誤報、錯報職位或提交虛假信息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如報考者對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有疑問,請登錄相關省轄市、省直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專用網站查詢或撥打政策諮詢電話諮詢。面試前,將對參加面試確認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考試錄用各環節,在招考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按規定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2.報名確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於2022年2月28日9∶00至3月4日17∶00前進行網上報名確認並繳費。報名確認和繳費根據報考職位分別進行。其中,報考省直機關(單位)職位的,在河南人事考試網進行;報考省轄市及以下職位的,在相關省轄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專用網站進行。逾期未完成網上報名確認並繳費的,按自動放棄處理。
3.列印准考證
已確認並繳費的報考者,於2022年3月22日9∶00至3月27日9∶30期間,登錄報名確認網站自行下載列印准考證。
有關要求
1.每名報考者限報考一個職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證及相關信息,在考試錄用全過程必須一致。
2.各招考職位的報名人數與擬錄用人數的比例應當不低於5∶1。脫貧縣(原國家連片特困地區重點縣、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和省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鄉鎮(不含城關鎮)職位,報名人數與擬錄用人數的比例可放寬到3∶1。達不到以上規定比例要求的,相應核減該職位的擬錄用人數直至取消該職位。
核減、取消職位情況以及取消職位的相關報考者名單統一在河南人事考試網公布。
招考職位被取消的報考者可按照規定的時間和程式重新選報其他職位,但不得再報考已被取消的職位。重新選報職位採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考者請自行下載列印並填寫《河南省2022年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重新選報職位報名表》,提交繳費證明、本人有效身份證和擬重新選報職位要求的其他證件、材料,於3月11日17:00前到擬重新選報職位相關省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或省直機關(單位)報名,具體報名地點請與相關省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或省直機關(單位)聯繫確認。不願重新選報職位的報考者,退還繳納的筆試考務費。未按要求重新選報職位的,按自動放棄處理。
3.根據省財政、物價部門批准的收費標準,報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繳納筆試考務費。
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可免繳筆試考務費,具體事項直接與省、市有關人事考試機構聯繫。
考試
筆試
1.內容。筆試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每科滿分均為100分。筆試體現分類分級原則,對縣級以上機關(單位)職位和鄉鎮機關職位分別命制試題,主要測查從事公務員工作應當具備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質,特別是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還要進行公安專業科目筆試。公安專業科目滿分為100分。
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50%+申論成績×50%。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40%+申論成績×30%+公安專業科目成績×30%。
筆試範圍參考《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和《2022年度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專業科目筆試考試大綱》。
2.時間地點。
2022年3月26日上午9∶00—11∶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2022年3月26日下午14∶00—16∶30,申論;
2022年3月27日上午9∶00—11∶00,公安專業科目。
筆試考點設在省轄市政府所在地。報考者攜帶准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按照准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參加考試。
3.成績查詢。筆試結束後,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研究確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
報考者可於2022年4月30日後登錄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河南人事考試網、河南省招才引智網、以及“豫事辦”APP和“豫事辦”支付寶小程式或相關省轄市考錄專用網站查詢本人筆試成績和名次。
面試
根據擬錄用人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3的比例,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各職位參加面試的人選。筆試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績為零分等情況,以及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面試。
面試採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滿分100分。
進入面試的應試者,須在面試前按照各省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省直招錄機關(單位)的要求參加面試確認及現場資格審查。面試確認的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由相關省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省直招錄機關(單位)確定並通過本市、本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專用網站發布。
面試確認時,應試者應如實提供本人真實、完整的學習經歷(含目前在讀學習方式、所學專業、學制等)和工作經歷等,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筆試准考證等原件以及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在職人員還須提交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許可權)同意報考的證明;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的2022年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交本人的學生證和所在院校出具的報考推薦證明(應載明在讀學歷層次、所學專業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定向招考職位的,還須提交相應的服務證書或證明;退役士兵(含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報考定向招考職位的,還須提交入伍通知書、退伍證;招考職位對基層工作經歷和政治面貌、職業資格等有要求的,還須提交有關證書、證明。凡應試者提交的證件、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相關省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省直招錄機關(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面試的資格。
通過面試確認的應試者,由相關省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省直招錄機關(單位)發放面試通知單。放棄面試的,本人應提交書面聲明;對未提交書面聲明的,以相關省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省直招錄機關(單位)的核實記錄為準。未按要求參加面試確認的,按主動放棄處理。
面試確認期間出現的空缺,由相關省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省直招錄機關(單位)發布遞補公告,根據缺額從報考同一職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如等額確定的遞補人選仍出現空缺,不再遞補。
面試時間初步定為2022年5月中下旬,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以面試通知單或相關省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省直招錄機關(單位)發布的公告為準。
參加面試的應試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和面試通知單等,經核驗後方可參加面試。逾期未到的,按主動放棄處理。
參加面試人員不能形成競爭的(即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擬錄用人數的比例等於或低於1∶1),組織現有的應試者進行面試,應試者的面試成績應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組使用同一面試題本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體能測評)和考察。
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可根據面試情況,研究確定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
面試前應試者應簽訂保密責任承諾書,並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和行為規範。
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以後兩位數。
體檢和考察
根據擬錄用職位,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人選。報考同一個職位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排序;如筆試成績也相同,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排序;如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也相同,並列排序。
體檢
體檢工作執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有關規定。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還須執行人民警察錄用體檢的有關規定。未按規定參加體檢及體檢不合格的,不能確定為考察人選。
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在體檢前進行體能測評。參加體能測評人選的確定辦法,與體檢和考察人選的確定辦法相同。體能測評工作按照《關於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等規定實施。未按規定參加體能測評及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體檢。
考察
按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對考察人選進行錄用考察。考察時同時進行資格複審。資格複審主要核實考察人選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完整,是否與本人真實經歷背景相一致。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全面了解考察人選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是否具有應當迴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狀況,以及與招考職位的匹配度等方面的情況,重點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表現和政治傾向。考察情況作為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的主要依據,對政治上不合格的,堅決不予錄用。其中,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考察,還應執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有關規定。
公示和錄用
根據考試總成績和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擬錄用人員名單在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專用網站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錄機關(單位)名稱,擬錄用職位及職位代碼,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准考證號、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等,同時公布監督電話。
公示期滿後,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照管理許可權和有關規定,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並查實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錄用,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錄用。
新錄用的公務員在機關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新錄用的鄉鎮機關和公安機關公務員在鄉鎮機關或公安機關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通過降低進入門檻等傾斜政策錄用的人員,應當在該職位最低服務5年(含試用期);未滿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開遴選)到上級機關和其他鄉鎮工作。鄉鎮機關、公安機關以及通過降低進入門檻等傾斜政策錄用的人員,在辦理錄用手續前,須與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錄用機關簽訂書面服務協定,明確最低服務年限和權責關係等。新錄用公務員的管理,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面試、體檢(體能測評)、考察、擬錄用人員公示等各環節出現的職位空缺,均不再遞補。
疫情防控
在招考組織實施過程中,根據疫情情況和實際需求,嚴格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筆試、面試、體檢(體能測評)、考察的時間、地點、組織方式等作適當調整。
報考者有義務隨時關注河南人事考試網及各省轄市、省直招錄機關(單位)的考錄專用網站,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如實提供有關信息,服從現場管理,接受健康碼查驗及體溫測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參加考試、體檢(體能測評)。凡違反疫情防控有關規定,隱瞞、虛報旅居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將依法嚴肅追責。
紀律監督和責任追究
報考者在報名、考試、閱卷、體檢、考察等過程中,以及試用期間和任職定級後,查明有違規違紀和違法行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公務員錄用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予以嚴肅處理和責任追究。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報考者有情節嚴重、影響惡劣或者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的違規違紀行為的,將記入公務員錄用誠信檔案庫,並按照有關規定進行信用信息共享等管理。
特別提醒
該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和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有關公務員考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誤導干擾,切勿上當受騙。
其他選拔
關於開展從律師和法學專家中公開選拔法官試點工作
根據公務員法和法官法,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從律師和法學專家中公開選拔立法工作者、法官、檢察官辦法》,結合河南省實際,開展從律師和法學專家中公開選拔法官試點工作;報名、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等考務工作與全省2022年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一併開展,疫情防控、紀律監督等相關要求參照全省統考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