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0年高等職業院校單獨招生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意見

根據教育部《關於2010年部分高等職業院校開展單獨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10】6號)檔案精神,為做好我省2010年高等職業院校單獨招生試點工作,制定本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2010年高等職業院校單獨招生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意見
  • 招生對象:省內普通高中畢業生和中職畢業生
  • 附屬檔案:河南省2010年高等職業院校單獨招生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意見
  • 頒布時間:二〇一〇年四月九日
通 知,附 件,指導思想,組織領導,試點院校及專業招生計畫,招生對象,招生方案和招生章程,考核和錄取,相關待遇,監督管理,

通 知

各省轄市教育局,有關高等學校:
按照教育部部署,結合我省實際,我廳制定了《河南省2010年高等職業院校單獨招生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意見》(見附屬檔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屬檔案:河南省2010年高等職業院校單獨招生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意見
二〇一〇年四月九日

附 件

指導思想

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科學選才、體現特色的原則,積極探索引導高中階段畢業生向優質高等職業院校合理分流,提高高等職業教育的生源質量和辦學水平,逐步擴大高等學校辦學自主權,進一步完善具有中國特色的高等職業教育體系和高等教育多樣化選拔錄取機制,更好地服務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

組織領導

高等職業院校單獨招生改革試點工作是實現高考招生工作多元化機制,推動素質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重要舉措。試點院校要成立單獨招生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本院校單獨招生試點工作的領導,研究、部署、落實我省高等職業院校單獨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相關事宜,確保單獨招生工作的平穩、順利進行。

試點院校及專業招生計畫

按照教育部檔案通知,黃河水利職業技術學院、平頂山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河南職業技術學院、商丘職業技術學院等4所院校的部分專業從2010年開始進行單獨招生改革試點工作,單獨招生專業及計畫見附表。未完成的計畫轉入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錄取時執行。

招生對象

招生對象為省內的普通高中畢業生和中職畢業生。

招生方案和招生章程

試點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有關檔案規定,結合院校辦學特色和專業類型特點制定單獨招生方案和招生章程,並報省教育廳審核、備案後實施。經省教育廳審核、備案後的招生章程要及時向社會公布。

考核和錄取

文化科目考試由試點院校單獨或聯合組織,職業技能測試由試點院校組織進行。
考生總分為文化科目考試和職業技能測試兩項成績之和。試點院校可按各專業計畫數及錄取規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考生。擬錄取考生名單要在院校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到省招辦辦理錄取手續。5月20日前全部完成錄取工作。

相關待遇

已被高等職業院校單獨招生改革試點院校錄取的考生享受與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新生相同待遇。考生被錄取後,一律不得再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錄取、高職對口考試及錄取。

監督管理

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教育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以保證單獨招生考試錄取工作公平、公正。各試點院校要認真執行教育部關於在高等學校招生中實施“陽光工程”的各項要求,著力規範辦學行為,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完善監督措施;不得以任何形式舉辦與單獨招生試點掛鈎的輔導班、補習班。對在試點工作中違反招生政策和相關規定的,一經查實,將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對違規錄取的考生將取消其錄取資格;情節嚴重的,按照相關規定追究院校領導的責任,取消單獨招生改革試點資格,並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附表:河南省2010年高等職業院校單獨招生改革試點院校專業及計畫情況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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