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校書畫聯合會

河南省高校書畫聯合會

河南省高校書畫聯合會成立於2014年10月,是由河南省高校書畫類社團聯合發起的河南省地區高校社團聯合組織,是非營利的具有聯盟性質的文化藝術類學生組織。聯合會組織開展書畫交流活動,聯合會現有成員高校37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高校書畫社聯合會
  • 外文名:the Union of HeNan Universities Calligraphy and Painting Associations
  • 簡稱:UCPA Henan
  • 創辦時間:2014年10月
  • 所屬地區:河南省
  • 類別:學生組織
  • 宗旨:豐富高校文化,構建交流平台。
  • 現任主席:彭金銘
成員高校,組織章程,組成人員,

成員高校

河南工業大學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
河南工業貿易職業學院
河南警察學院
河南職業技術學院
鄭州輕工業學院
河南牧業經濟學院
河南化工職業學院
河南中醫學院
鄭州旅遊學院
河南廣播電視大學
鄭州理工職業學院
中原工學院
河南機電職業學院
中原工學院信息商務學院
鄭州鐵路職業技術學院
河南財經政法大學
中州大學
黃河科技學院
鄭州升達經貿管理學院
鄭州工業套用技術學院(鄭州華信學院)
河南農業大學
河南工程學院
鄭州師範學院
鄭州財經學院
河南檢察職業學院
河南建築職業技術學院
河南文理學院(南陽師範學院)
河南師範大學
河南教育學院
河南澍青高等醫學專科學校
鄭州大學西亞斯國際學院
鄭州航空管理學院
鄭州科技學院
新鄉學院
新鄉醫學院

組織章程

河南省高校書畫聯合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組織名稱
河南高校書畫社聯合會
第二條 性質
河南高校書畫社聯合會是河南省各高校書畫協會自願結合的一個書畫聯盟,帶著各 學校的共同書畫追求,同進步、共發展,不受某一個或幾個學校的管束,由各參加成員共同治理,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
第三條 宗旨
活躍河南省大學生生活,弘揚祖國傳統藝術,加強和便於各學校交流,提高活動水準和影響力;以書會友,共同提高。共同學習的過程中提高成員的書寫,繪畫水平,把藝術性和實用性相結合。
第二章 聯合會功能與職責
第四條 聯合會職責
聯合會聯繫、組織各校活動,起橋樑作用。但不干涉學校之間的自由交流
第五條 若聯合會成員有困難,聯合會應盡所能為成員解決一些困難
第六條 以聯合會為中心,定期開展思想交流代表大會
第三章 聯合會組織機構
第七條 聯合會組織機構
主席
理事會
東區
南區
西區
北區
區主席
區副主席
區主席
區副主席
區主席
區副主席
區主席
區副主席
聯合會理事會幹事成員共10人,其中主席、東區主席、西區主席、南區主席、北區主席、中區主席、6名負責人由選舉產生,6名副主席由各負責人自行任命。
理事會成員應為所有參加協會的會長共同組成。
第八條 負責人職責權力
一、主席
1、領導聯合會制定和貫徹落實聯盟工作計畫,主持召開理事會會議和全體成員負責人會議
2、協調統籌各區的關係,及時處理有關問題
3、審批聯合會活動(資金只能為聯合會統籌計畫後,活動大概需要多少資金,而向各個協會商討,同意後,由各協會共同集資)
4、監督各區會長的工作
二、各區主席
1、各分區主席既是各區的代表負責人,又分別負責聯合會的辦公室、外聯、宣傳、安全、學術交流、社會活動六個部門
2、辦公室:負責聯合會的文秘工作和財政工作
3、外聯部:負責學校的交流和活動贊助
4、宣傳部:負責聯合會的宣傳工作
5、安全部:負責作品的裝裱和安全,特別在巡展過程中作品的安全問題
6、學術交流:負責學校之間的學術交流,定期到聯合會中的學校進行交流,並總結各校情況。及時發現和吸收這方面的優秀學生
7、社會活動:負責聯合會與社會上的組織關係,開展一些社會公益性的活動
8、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聯合會總章程和相關活動規定,接受聯合會的統一管理與協調
三、區副主席
1、協助主席和各區主席完成工作
2、主席和各區主席如有不在任時,應代理工作。若有主席和區主席辭職,副區主席代替上任
3、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聯合會總章程和相關活動規定
第四章 例行活動
第九條 每年11——2月組織進行一次鄭州高校書畫巡迴展
第十條 每年10月份召開一次全體成員負責人會議
會議內容:1、對活動進行總結
2、選出下一年總主辦方
3、選出下一任聯合會主席
4、選出各分區主席
5、處理新舊會員事物
第十一條 每年3月——5月上旬組織一次書畫大賽,並召開頒獎大會,給予優秀書畫人才獎勵
第五章 換屆原則
第十二條 每一屆理事會成員任期為一年(12月——次年12月)
第十三條 程式具體內容
1、候選人:各成員負責人已基本成為協會成員,自願競選,並提交競選書
2、公開投票、唱票
3、各分區自行現場投票產生各分區主席,才藝展示
4、投票方式:不記名投票,每人只有一票。產生方式:必須有半數以上通過。(每一輪去掉票數最少者,進行下一輪直到半數以上通過)
第六章 條約修改、審定
第十四條 總述
隨著聯合會的發展,條約也應適應聯合會的發展需要不斷改進,條約具體內容的修改本著一切從實際出發而促進聯盟發展為根本出發點
第十五條 提出申請
由全體成員負責人三分之一以上的集體提出修改申請
第十六條 修改
由主席和區主席負責修改
第十七條 審定
在每年的全體會議上投票決定,有三分之二以上通過,通過後及時予以公布
第七章 各成員的義務與權利
第十八條 成員權利
1、擁有對聯合會會議的表決權,享有對聯合會活動的知情權和有限參與權
2、有權向聯合會提出幫助
3、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4、有權對聯盟決議提出異議和對主席,各區主席進行監督
第十九條 成員義務
1、應自覺遵守聯合會章程,維護聯合會榮譽,有義務積極參加聯合會舉辦的各種活動,並推動活動的順利進行
2、向聯合會注入新的力量,為聯合會提供有利於活動的條件
3、有義務每學期繳納20元的活動基金
4、支持並參加聯盟活動,有三次公開反對、有意不參加聯合會活動的協會予以退出聯合會
5、在本協會換屆時第一時間通知聯合會各成員負責人
第八章 新成員的加入
第二十條 申請
想要加入聯合會的組織在每年9月1日——次年6月1日之前向聯合會提出申請
第二十一條 審議
在10月份的全體會議上審議通過,有三分之二以上票數同意,通過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聯合會以成員為中心,對全體會員負責。對聯合會名譽和工作產生負面影響的成員,聯合會任何成員都有權提請主席和理事會對其行為進行調查、批評,情節嚴重的將開除其成員資格;對表現積極的成員,應予以一定非物質獎勵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最終解釋權屬於河南省高校書畫聯合會
河南省高校書畫聯合會籌委會 總起
2014年10月10日

組成人員

第一屆
主席:周高龍(河南工業大學
東區:王書坤(河南中醫學院
新鄭:許震霄(鄭州工業套用技術學院
龍湖:王孝偉(河南檢察官學院)
西區:祝孔維(河南工業大學)
北區:荊佳偉(鄭州工程技術學院)(原中州大學)
第二屆
主席:彭金銘(河南工業貿易職業學院
東區:蔡成浩(華北水利水電大學
南區:經壯 (河南機電學院)
西區:範文鵬(河南工業大學)
北區:袁健 (鄭州師範學院)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