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河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前身為河南省技術監督局,成立於1989年2月,由原省計量局、省標準局和原屬省計畫經濟委員會的質量管理部分職能合併組建,副廳級機構,為省政府統一管理組織協調全省技術監督工作的職能部門,直屬省政府領導,負責統一管理全省標準化、計量、質量監督工作,並對質量管理進行巨觀指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 成立時間:1989年2月
機構歷史,領導班子,職能轉變,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直屬單位,其他事項,

機構歷史

1994年11月,河南省技術監督局升格為正廳級機構,為省政府組成部門,統一組織實施全省標準化、計量和質量工作,實行標準化、計量、質量三位一體的工作體制。1999年6月,省以下技術監督系統實行垂直管理。2000年7月,河南省技術監督局正式更名為河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為省政府主管標準化、計量、質量工作並行使執法監督職能的直屬機構。截止2009年底,全省共有18個省轄市、108個縣(市)、50個市轄區、15個經濟技術開發區、4個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小浪底黃泛區鄭州航空港區設定了質量技術監督局。各省轄市設有質量技術監督稽查大隊、質量技術監督檢驗測試中心,除鄭州市外,其他省轄市還設有特種設備安全檢測中心、纖維檢驗所。各縣(市、區)設有質量技術監督稽查隊。各縣(市)設有質量技術監督檢驗測試中心。
河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根據《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省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豫發〔2014〕7號),設立河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為省政府直屬機構。

領導班子

黨組書記、局長:唐遠遊
黨組成員、副局長:賈國印鄭文超傅新立楊自明姚國寶
副巡視員:宋崇民周慶恩

職能轉變

(一)取消的職責。
1.取消重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核發中的建築外窗生產許可證核發職責。
2.取消工業用香精香料生產許可證核發職責。
3.取消特種設備安裝改造單位資格許可中的場(廠)內機動車輛安裝許可職責。
4.取消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考核職責。
5.取消鍋爐設計檔案鑑定職責。
6.取消電焊條生產許可證核發職責。
7.取消認證諮詢機構設立審批職責。
8.取消國儲棉出入庫強制性公證檢驗職責。
9.取消組織機構代碼頒證職責。
10.取消採用國際標準標誌證書辦理職責。
11.取消驗配眼鏡生產許可證核發職責。
12.取消組織機構代碼證年檢職責。
13.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其他職責。
(二)下放的職責。將移動式壓力容器、電站鍋爐使用登記職責下放到省轄市、省直管縣(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
(三)整合的職責。
1.將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劃入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將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化妝品生產許可、強制檢驗職責和醫療器械強制性認證職責劃入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四)承接的職責。
1.特種設備改造單位許可職責。
2.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類人員資格認定職責。
3.特種設備安全操作類作業人員資格認定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我省質量技術監督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制定質量技術監督法規建設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與質量技術監督有關的技術規範工作,組織實施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工作。
(二)承擔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責任,負責全省質量巨觀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省質量振興工作,推進實施名牌發展戰略,組織實施質量獎勵制度,牽頭組織開展政府質量工作考核,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三)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管理產品質量安全強制檢驗、風險監控、國家監督抽查工作,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工作,監督管理產品質量安全仲裁檢驗、鑑定工作,負責食品包裝材料、容器、食品生產經營工具等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依法查處產品質量違法行為,按分工打擊假冒偽劣違法活動。根據省政府授權,組織協調全省有關專項打假活動。
(四)負責管理標準化工作,組織地方標準制定、修訂工作,負責地方標準統一審批、編號和發布。管理企業產品標準備案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標準並監督標準的貫徹執行,推行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負責組織機構代碼、商品條碼相關工作。(
(五)負責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溯源和比對工作,負責規範和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六)負責監督管理全省質量認證和實驗室技術能力的認證認可工作,研究制定全省認證認可工作制度,組織開展並監督管理全省的國家實施強制性認證工作,依法監督和規範認證市場,監督管理與質量技術監督相關的認證中介服務和技術評價活動。
(七)承擔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的責任,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執行情況。
(八)制定全省質量技術監督科技發展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質量技術監督科研和技術引進工作,負責全省地理標誌產品保護工作。
(九)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設12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以及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宣傳報導和新聞發布工作。
(二)法規處。起草全省質量技術監督法規建設規劃,參與起草全省質量技術監督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管理與質量技術監督有關的技術規範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組織開展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證件管理工作。
(三)質量管理處(省防偽辦公室)。組織實施全省質量發展政策措施和質量獎勵制度,建立全省產品質量誠信制度,組織開展政府質量工作考核,推進實施名牌發展戰略,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並提出整改意見,承擔產品質量統計分析工作,承辦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有關事宜,承擔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
(四)標準化處。組織實施國家標準化法律、法規;負責地方標準組織制定、審批、編號和發布工作,管理、協調和指導農業綜合標準化、工業標準化和服務業標準化工作,管理企業產品標準備案工作,推行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組織實施並監督標準的貫徹執行,負責組織機構代碼、商品條碼相關工作。
(五)計量處。組織實施國家計量法律、法規;負責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管理省級最高計量標準和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組織制定地方計量檢定規程和技術規範;依法管理全省計量器具,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比對工作;規範和監督市場計量行為,組織計量仲裁檢定;推行國際法制計量組織的計量器具證書制度;監督管理計量檢定機構、社會公正計量機構及計量檢定人員的資質資格;配合開展公共機構能源資源計量監督管理工作。
(六)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負責全省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設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全省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使用、檢驗檢測和進出口工作,按省政府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開展統計分析工作,監督管理全省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的資質資格,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
(七)產品質量監督處(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擬訂全省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制度,擬訂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和定期監督檢查計畫並組織實施,審核省轄市、縣(市)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和定期監督檢查計畫,承擔全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產品質量安全強制檢驗和風險監控工作,指導和協調全省產品質量的行業和專業性監督工作,管理全省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資格,監督管理全省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及仲裁檢驗、鑑定工作,負責食品包裝材料、容器、食品生產經營工具等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的監督管理,協調、指導全省纖維質量監督檢驗工作。
(八)執法督查處。組織查處違反標準化、計量、產品質量、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認證認可等法律、法規的行為;組織全省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開展從源頭打擊假冒偽劣產品違法活動;承擔組織協調全省有關專項打假活動及跨省轄市案件的查處和大案要案的督查督辦工作;承擔組織協調全省重點產品質量區域整治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兒童玩具召回的監督管理工作,根據委託承擔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監督管理相關工作;負責省局12365熱線舉報投訴案件的處置工作。
(九)認證認可監管處。組織實施國家認證認可等方面的法律、法規;擬訂全省認證認可工作制度;負責國家實施強制性認證與安全質量許可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相關的校準、檢測、檢驗實驗室資質認定(計量認證、審查認可和驗收)工作;依法監督和規範認證市場,對相關的認證中介服務和技術評價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十)科技信息處(審計處)。擬訂全省質量技術監督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信息化建設和信息服務工作;研究全省質量技術監督技術機構的改革與發展,提出技術機構及實驗室建設規劃、計畫和科研經費年度計畫方案並監督執行,組織開展相關科研和技術引進等工作;負責質量技術監督技術機構國家質檢中心的籌建和省級質檢中心的規劃、驗收與動態管理工作;負責全省地理標誌產品保護工作;擬訂直屬單位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十一)人事處。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教育培訓、職業資格和外事等工作,承辦領導幹部實行雙重管理有關事項。
(十二)計畫財務處。擬訂並組織實施相關的計畫財務和基本建設管理制度,編報財務收支計畫及年度預決算;管理各類資金、非稅收入、國有資產及政府採購工作;負責罰沒物資拍賣、銷毀的報批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群工作。
離退休幹部工作處。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人員編制

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2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正處級領導職數17名(含總工程師、總檢驗師、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主任各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32名。

直屬單位

(一)河南省質量技術監督稽查總隊。主要職責:負責依法查處違反標準化、計量、產品質量、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認證認可等法律、法規的行為,按分工開展從源頭打擊假冒偽劣產品違法活動,承擔全省綜合性或有關專項打假任務,負責跨省轄市案件和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機構規格為正處級,行政編制38名,其中總隊長1名、副總隊長3名。
(二)河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直屬分局。主要職責:負責國家和省重點項目工程建設的質量技術監督工作,承擔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行政許可審批的受理、服務等工作。機構規格為正處級,行政編制2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

其他事項

(一)河南省打假工作領導小組的有關具體工作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承擔。省質量技術監督局依法查處產品質量違法行為,按分工打擊假冒偽劣違法活動。
(二)與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包裝材料、容器、食品生產經營工具等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的監督管理。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發現食品相關產品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應及時通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立即在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環節採取措施加以處理。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現食品安全問題可能是由食品相關產品造成的,應及時通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應立即在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環節採取措施加以處理。
(三)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地方標準的統一立項、審查、編號、發布。其中,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由省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制定和批准發布,工程建設、獸藥、環境保護、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地方標準分別由省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立項計畫並組織制定,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組織相關標準之間的銜接審查並統一編號後聯合發布(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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