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第五次人口普查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第五次人口普查實施意見
  • 外文名:Opinions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Fifth Population Census in Henan Province
  • 地點:河南省
  • 時間:2000-04-30
  • 性質:檔案通知
  • 普查對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並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常住的人
  • 檔案來源: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布單位】81602
【發布文號】豫政辦[2000]25號
【發布日期】2000-04-30
【生效日期】2000-04-30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
印發河南省第五次人口普查實施意見的通知
(豫政辦〔2000〕25號二000年四月三十日)
《河南省第五次人口普查實施意見》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當地實際,認真遵照執行。
河南省第五次人普查實施意見
為了科學地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與規劃,制定人口政策,統籌安排人民的物質和文化生活,實現人口與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國務院決定於2000年進行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為了全面搞好我省第五次人口普查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以下簡稱《統計法》)和《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辦法》(以下簡稱《普查辦法》)和《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辦法》(以下簡稱《普查辦法》),結合河南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普查的對象、內容及要求
(一)普查對象
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以下簡稱“五普”)的普查對象,是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並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常住的人(指自然人,下同)。
“五普”的普查方式是以戶為單位進行登記。戶分為家庭戶和集體戶。以家庭成員關係為主的人口,居住一處共同生活的作為一個家庭戶;單身居住獨自生活的,也作為一個家庭戶。相互之間沒有家庭成員關係,集體居住在單位內集體宿舍及其他住所、共同生活的人口,作為集體戶。
下列人口應當在本鄉、鎮、街道普查登記:
1、居住在本鄉、鎮、街道,並已在本鄉、鎮、街道辦理常住戶口登記的人;
2、已在本鄉、鎮、街道居住半年以上,常住戶口在本鄉、鎮、街道以外的人;
3、在本鄉、鎮、街道居住不滿半年,但已離開常住戶口登記地半年以上的人;
4、普查時居住在本鄉、鎮、街道,常住戶口待定的人;
5、原住本鄉、鎮、街道,普查時在國外工作或者學習,暫無常住戶口的人。
常住戶口在本鄉、鎮、街道,但已離開本鄉、鎮、街道半年以上的人,在戶口所在地只登記人數,不計入戶口所在地的常住人口數內。
(二)普查內容
“五普”的普查內容除有人口的基本屬性外,還有房屋及經濟活動人口調查內容。普查表分為普查表短表、普查表長表及《死亡人口調查表》、《暫住人口調查表》。普查表由國務院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國務院人口普查辦公室)設計。普查表長表根據《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普查表長表抽樣工作細則》的規定,抽出10%的戶填報;普查表短表由其餘的戶填報。
(三)普查登記基本要求
2000年11月1日零時,為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登記的標準時間。
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0年10月31日期間內有死亡人口的戶,要在普查表戶記錄中進行填表登記,同時填報《死亡人口調查表》。
2000年11月1日零時至普查登記期內死亡的人口,仍須普查登記,不填報《死亡人口調查表》。上述期間內出生的人口不予普查登記。上述期間內遷移的人口,必須在原常住地普查登記。
駐豫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人、文職幹部、編內職工及軍隊管理的離退休人員,由軍隊領導機關統一進行普查。
在軍隊編內單位服務的編外職工以及家屬、保姆等,居住在軍隊營院內的,由軍隊機關負責普查,普查表移交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人口普查機構;不在軍隊營院內居住的,由地方人口普查機構負責普查。在軍隊所屬的福利性、保障性企業、子弟學校、幼稚園等單位居住的非現役軍人、文職幹部和編內職工,由其所在單位負責普查,普查表移交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人口普查機構;不在上述單位居住的,由地方人口普查機構負責普查。
駐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由駐在地的縣、市公安機關進行普查,普查表移交縣、市人口普查辦公室。
駐外使、領館人員,各駐外單位人員以及派往國外的專家、職工、勞務人員、留學生(包括公費和自費)、實習生、進修人員等,由其出國前居住的家庭戶或者集體戶口申報登記。
依法服刑、被勞教的人,由當地公安機關和監獄、勞教機關進行普查,普查表移交縣、市人口普查辦公室。
二、普查的方法和步驟
為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和與國際接軌的需要,“五普”採取普查和抽樣調查相結合的國際通用的方法。普查登記採用按常住人口登記的原則。每個人必須在常住地進行登記。一個人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人口普查的登記工作,採用普查員入戶查點詢問、當場填報的方式進行,普查員要按照普查表列出的項目逐戶逐人詢問清楚,逐項進行填寫,做到不重不漏、準確無誤。普查員每調查完一戶,應當將填寫的內容向本戶申報人當面宣讀,進行核對。
全省“五普”工作主要分為以下三個階段:
(一)普查登記前的準備階段(2000年10月31日前)
1、切實做好普查員的選調和培訓
人口普查是一項政策性和業務技術性很強的工作,而且這次人口普查全國統一採用光電錄入的新技術,對普查表的填報質量要求很高。因此,認真選調普查人員,嚴格進行政策和業務培訓,是確保普查登記質量的關鍵。各級人民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精心安排,嚴防選調工作一哄而上、培訓工作一哄而上,而導致普查登記工作的失敗。
(1)要充分估計到普查人員選調工作的難度。各級政府機關今年起將先後進行機構改革,國有企業在增效減員,事業單位也在進行相應改革。因此,各級政府要認真做好工作,確保普查人員選調的質量和數量,並制定相應的措施和辦法,保證高素質普查隊伍的組建和穩定。
(2)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由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選調配備,可以從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的幹部、教師和大中專學生以及離退休人員中選調,也可以臨時從社會招聘。根據我省的具體情況,普查員的選調必須掌握兩個原則:一是保證質量,二是就近選調。就近選調的普查員熟悉當地情況,有利於提高普查登記的質量和效率。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應當由具有國中以上文化水平、熱心社會公益事業、身體健康、責任心強、能夠勝任人口普查工作的人員擔任。
對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的選調,在城區和農村應分別採取不同的方式進行。城區選調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在普查區和調查小區劃分的基礎上,由當地政府從各轄區內常住人口較多的單位內,選調一些條件好、能勝任人口普查工作的人員。各單位應當根據縣(市、區)人民政府的規定,積極主動抽調條件好的人員擔任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普查任務完成以前,不得調動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做普查以外的工作。對於農村地區,主要從行政村和村民小組會計和中國小教師及鄉直機關幹部中選調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
各單位應當保證被選調的普查員、普查指導員在本單位的各種福利待遇不變。縣(市、區)人民政府對普查員、普查指導員工作期間適當給予補貼。
(3)普查員按調查小區配備,原則上每個調查小區配備1名普查員,每個普查區配備1名普查指導員。為了方便登記,水上、山區、邊遠地區等在保證按規定時間完成任務的前提下,可酌情配備普查員,各縣(市、區)人口普查辦公室對普查員的配備要有5%預備數。
(4)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的培訓工作,由縣(市、區)人民政府人口普查機構統一組織進行。為了搞好這次培訓工作,全省進行三級培訓:省培訓市地業務骨幹;市地培訓縣(市、區)業務骨幹;縣(市、區)培訓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要堅持質量第一、注重實效的原則,長表普查員的培訓時間一般不能少於7天,短表普查員的培訓時間一般不能少於4天。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經過嚴格訓練並測試合格後,由縣(市、區)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和人口普查機構聯合發給證件,佩帶此證件進行入戶普查登記。各級培訓工作必須在2000年10月19日前完成。省將對縣級培訓情況進行抽查,抽查結果作為各地評選的依據,抽查不合格的要重新進行培訓。
2、全面做好業務技術準備
(1)搞好普查試點
試點工作是“五普”工作的重要一環。根據“五普”所面臨的形勢和工作要求,為了保證“五普”一次成功,省、市地、縣(市、區)三級必須提前進行試點。其目的是檢驗和操作《普查辦法》及其各項工作細則,演練人口普查各階段工作的組織和實施過程,掌握我省人口的趨勢和特點,為全面開展第五次人口普查工作積累經驗,培訓業務骨幹,鍛鍊人口普查隊伍,並為正式普查取得第一手資料。因此,各級人口普查辦公室要認真做好試點工作。綜合試點應包括人口普查全過程。縣及縣以上各級試點於2000年7月底前基本結束。
普查準備階段前期,省人口普查辦公室已根據《普查辦法》的要求進行了出生、死亡人口和流動人口、居住狀況的兩個專項試點。各地可結合當地實際,選擇“五普”中的難點,認真進行專項試點。專項試點工作可與人口普查培訓和人口普查其他業務工作結合進行。試點規模由各地自定。
省級綜合試點於2000年3月5日至6月15日進行,普查區域包括一個整建制的鄉,一個整建制城市街道和一個整建制的城鄉結合部調查點。人口總規模約為8萬人左右。
市地、縣級綜合試點由各市地根據各自情況安排,原則上市地級試點規模可控制在2萬人左右,縣級規模可控制在1萬人左右。普查試點區域以包括鄉鎮調查點、城市居民調查點和城鄉結合部調查點為宜。綜合試點前,各地應將試點方案報省人口普查辦公室普查組;試點結束後,各市地應將本市地及所轄各縣(市、區)試點情況和手工快速匯總結果、簡要分析以及針對試點中存在問題的改進意見和措施等,上報省人口普查辦公室普查組。
(2)做好人口普查地理區域劃分和地圖製作工作
人口普查地理區域劃分和地圖製作工作,是人口普查登記和資料匯總及建立人口地理信息系統的基礎工作,是指導工作、檢查質量和驗收的重要依據。科學合理地劃分人口普查地理區域,嚴格認真地繪製普查地圖,是保證人口普查不重不漏,保證普查數據質量的關鍵環節。省人口普查辦公室已根據《普查辦法》和《第五次人口普查地理區域劃分工作細則》及《第五次人口普查地圖製作工作細則》,結合我省實際,制定了《河南省第五次人口普查地理區域劃分和地圖製作實施辦法》。各地要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做好人口普查地理區域劃分和地圖製作工作。
人口普查登記和資料匯總,要按照劃分的普查區域進行。農村以村民委員會所轄地域為基礎,城鎮以居民委員會所轄地域為基礎劃分普查區。每個普查區,按照一個普查員所能承擔的工作量,劃為成若干個調查小區,涵蓋調查小區的所有住戶,不重不漏,並按照規定分級繪製人口普查區域地圖。
(3)扎紮實實做好戶口整頓工作
戶口整頓是人口普查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人口普查前全面進行一次戶口整頓,是保證人口普查質量的重要環節。全省人口普查機構和公安機關,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公安部關於在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前進行戶口整頓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0〕20號)的要求,扎紮實實地做好戶口整頓工作。省公安廳和省人口普查辦公室要認真制定全省戶口整頓實施意見,並組織全省公安機關,在各級人口普查機構統一領導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及國家有關戶口管理的規定進行戶口整頓。戶口整頓應當查清常住人口、暫住人口和流動人口數量,於2000年10月15日前,將戶口整頓的有關資料提交鄉、鎮、街道人口普查辦公室。此項工作由省公安廳具體組織實施。全省的戶口整頓工作,必須於2000年9月底以前完成。
(4)切實做好人口普查登記前的摸底和長表抽樣工作
人口普查登記前的摸底工作是一項工作項目多、工作量非常大,對搞準搞實總人口數起關鍵作用的基礎工作,也是以後檢查、驗收、匯總普查結果的基礎。人口普查登記以前,普查員、普查指導員應當對調查小區的人口狀況進行摸底,一是使普查員進一步熟悉調查小區及邊界周圍環境,明確普查登記的區域範圍;二是掌握調查小區人口情況,編制調查小區各戶戶主姓名底冊,繪製調查小區地圖,特別要注意掌握出生、死亡人口和流動人口、人戶分離等情況。人口普查的摸底工作,從2000年10月20日開始到10月29日以前結束。摸底工作完成後,普查員要根據要求對摸底結果進行匯總,並逐級上報。各市地於2000年11月3日前將摸底匯總結果上報省人口普查辦公室普查組。
摸底工作結束後,以《戶主姓名底冊》為抽樣框,根據《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普查表長表抽樣工作細則》的規定,於2000年10月29日至31日抽取普查表長表調查戶。此項工作由省人口普查辦公室負責培訓指導,各鄉、鎮、街道負責組織實施。
3、認真做好普查的物資準備
人口普查所需物資數量大、品種多、分發的面廣,必須提前做好充分準備。這些物資主要包括普查正式表、培訓教材、人口普查宣傳手冊、數據處理設備、普查員佩帶證件和人口普查資料包裝材料以及普查員入戶登記用具、宣傳材料等。各項物資準備工作必須在2000年9月30日前完成。
4、認真做好數據處理準備
(1)在人口普查辦公室的領導下,建立省、市地兩級數據處理組,按規定配備必要的專業技術人員;
(2)完成省數據處理方案,並制定具體的實施計畫;
(3)按要求抓好市地統計局計算中心(站)數據處理機構的建立,購置和解決必需的機房、輔助設備等物資條件;
(4)組織落實好各項數據處理業務培訓工作;
(5)做好省級數據處理試點工作。數據處理各項準備工作於2000年11月30日前完成。
(二)普查登記階段(2000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人口普查的登記工作是人口普查最關鍵階段,登記工作的質量直接關係到整個普查工作的成敗。在此階段,各級政府負責同志都要親自坐陣指揮,及時掌握普查進展情況,採取得力措施,解決工作中的問題,保證普查數據的質量。各級人口普查機構要緊緊圍繞普查數據質量這箇中心開展工作,制定數據質量控制辦法。查準總人口數是普查登記的中心任務,搞好流動人口、出生人口和死亡人口的普查登記是重點和難點。
1、現場登記和複查議查
人口普查的現場登記工作。從2000年11月1日開始到11月10日以前結束。
普查登記工作由普查員承擔,負責普查數據的收集、普查表填報任務。普查指導員負有對普查員的工作進行指導、檢查的責任。基層幹部民眾應當積極協助普查員做好登記工作。
普查登記結束後,普查指導員要組織普查員按照規定的方法進行全面複查,發現差錯經核實後予以改正。複查工作在2000年11月15日前完成。
2、事後質量抽查
複查工作完成後,要按照《第五次人口普查事後質量抽查工作細則》的規定,全省抽取0.15‰人口進行事後質量抽查。事後質量抽查,由省人口普查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抽查人員不得在原來參加的普查區進行質量抽查。在省組織抽查前,各市地、縣要先進行事後質量抽查。全省質量抽查工作在2000年11月30日以前完成。事後質量抽查結果只作為評價全省人口普查登記質量的依據,不用於評價地方人口普查的工作質量。全省還要組織進行全省和跨省暫住人口查詢,具體辦法由省人口普查辦公室制定,於2000年11月25日至12月30日進行。
(三)資料的整理、開發利用及總結表彰階段(2000年11月16日至2002年10月31日)
1、主要數據的快速匯總
普查登記完成後,要對普查的主要數據進行快速匯總。快速匯總工作分四步:
第一步:由鄉、鎮、街道人口普查辦公室統一組織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對普查的主要數據集中進行手工過錄、匯總,於2000年11月25日前報縣級人口普查辦公室。
第二步:縣級人口普查辦公室按全國人口普查辦公室下發的程式,以普查區為單位,對普查表長表、短表的過錄表分別進行錄入。於2000年12月5日前,將過錄表、匯總表、磁碟和開列到下一級的匯總表上報市地人口普查辦公室。
第三步:市地人口普查辦公室收集、合併本市地所轄縣(市、區)人口普查辦公室上報的快速匯總數據,並於2000年12月15日前,將磁碟和開列到下一級的匯總表上報省人口普查辦公室。
第四步:省人口普查辦公室將各市地上報的數據合併匯總,並於2000年12月25日前,將磁碟和開列到下一級的匯總表上報國務院人口普查辦公室。
2、編碼
人口普查表經複查後,在編碼指導員的指導下,由編碼員按照統一規定的標準,集中在縣級進行編碼。編碼前,縣(市、區)要於2000年12月31日前對編碼員和編碼指導員進行嚴格的培訓。編碼工作於2001年4月30日前完成。2001年3月至5月進行編碼驗收。騙碼資料由縣(市、區)全面覆核,市地人口普查辦公室預審、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錄入。
3、光電錄入和處理
普查資料將採用光電錄入新技術,由人口普查機構負責進行數據處理,匯總程式由國務院人口普查辦公室統一下發。省人口普查辦公室要制定全省普查數據處理工作方案,搞好全省“五普”資料的光電錄入工作。
全省數據處理工作集中在各市地進行,各縣(市、區)人口普查辦公室負責答疑。各市地人口辦公室於2001年7月31日前完成普查表的錄入,於2001年8月30日前將全部匯總結果報送省人口普查辦公室。省人口普查辦公室完成數據轉換、制表後,於2001年9月30日前將全部匯總結果報送國務院人口普查辦公室。
4、普查數據的公布
全省各級人口普查匯總資料自上而下逐級公布,在上一級人口普查資料公布後下一級才能公布。
省統計局和省人口普查辦公室於2001年2月底以前公布快速匯總主要數據;於2001年12月31日前公布計算機匯總資料。
5、普查資料的管理
全省普查資料要經過多次運轉、三級管理過程,即縣(市、區)運至市地錄入和處理,市地機器匯總後運省人口普查辦公室資料庫統一管理。普查資料在運送過程中,必須妥善包裝,專人護送,保證完整無損。運送單位和接收單位應當按規定的程式辦理交接手續。普查表只作為數據處理和綜合匯總使用,人口普查機構必須妥善保管,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理由查閱普查表。
人口普查表短表、長表,以調查小區為單位分別裝入不同的包裝袋。《死亡人口調查表》、《暫住人口調查表》以普查區為單位裝入相應的包裝袋。
對全省人口普查數據資料,省人口普查辦公室將建立人口普查資料庫,並製作光碟,統一由省人口普查辦公室負責管理並安排印刷發行。
6、普查資料的開發利用
(1)縣及縣以上人口普查辦公室對普查數據進行評估,寫出數據質量評估報告,分別報上一級人口普查辦公室和當地人民政府。
(2)舉辦人口普查資料分析研究班,分析研究和開發普查數據。
(3)召開人口普查資料分析研討會,編輯出版全部匯總數據。
(4)評選優秀分析文章,並對主要分析研究成果彙編出版。
7、總結表彰
(1)縣及縣以上人口普查辦公室編制普查報告書,分別向上一級人口普查辦公室和當地人民政府報告工作。
(2)縣及縣以上人口普查辦公室要對人口普查的摸底、登記、編碼、數據處理等主要工作階段情況進行總結,全省人口普查工作結束後,要對人口普查的組織實施情況進行工作總結,並對普查方法進行技術業務總結,逐級上報上一級人口普查辦公室和同級人民政府。
(3)全省人口普查工作結束後,召開全省“五普”工作總結表彰大會。對“五普”工作情況進行全面的總結,對在“五普”工作中的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予以表彰。
三、普查的組織實施
(一)建立健全組織領導機構
為切實加強對“五普”工作的領導,省人民政府成立了河南省第五次人口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全省各省轄市人民政府、地區行政公署和縣(市、區)人民政府,也要成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鄉、鎮和街道辦事處,要成立人口普查辦公室;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設立人口普查小組,分別負責人口普查的領導、組織和具體實施。
(二)嚴格落實普查成員單位職責
“五普”工作涉及面廣、任務繁重,需要各有關部門共同努力、密切協作。人口普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按照《河南省第五次人口普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範圍》的規定,嚴格落實職責分工,做好本部門分擔的人口普查工作。各級政府要根據普查各階段工作運行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各成員單位責任落實情況進行通報。特別是在普查員入戶摸底、登記期間,各級宣傳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公安、計畫生育、教育等部門要加強配合,及時解決普查中的有關問題,防止意外情況發生。
(三)加大人口普查的宣傳工作力度
人口普查是和平時期最大的社會動員。做好人口普查宣傳工作,把社會力量廣泛地動員和組織起來,取得廣大人民民眾的熱情支持和積極配合,是保證完成人口工作的關鍵。各級政府要切實組織有關部門,運用各種宣傳手段,採取多種宣傳方式,廣泛深入地開展人口普查的宣傳活動;主要負責同志要選擇適當時間做一次電視、廣播講話,使“五普”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各級都要制定人口宣傳工作規劃,在2000年6月底前召開全省人口普查宣傳工作會議,全面部署人口普查宣傳工作。從現在起,人口普查的宣傳工作就要逐步展開,全省性廣泛、深入的宣傳活動,要在今年7月至11月進行,並定於今年10月為全省人口普查宣傳月,這是整個宣傳的高潮,一定要組織好。各級宣傳等各有關部門要發揮主力軍作用,認真研究新形勢下人口普查宣傳工作的新特點,把握宣傳的重點和難點,制訂宣傳計畫,充分利用各種宣傳、輿論媒介進行宣傳。在城市要重點做好對流動人口的宣傳,在農村要重點做好對超計畫生育戶的宣傳。通過宣傳,為人口普查創造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
人口普查宣傳既要轟轟烈烈、形式多樣,又要扎紮實實、注重效果。對省普查工作會議和一些較大的人口普查活動,河南電視台、廣播電台、河南日報社等新聞單位要及時進行宣傳報導。各級人口普查宣傳機構要結合普查工作,及時向當地新聞單位提供信息或稿件,報送專題文章,編寫宣傳材料;積極組織文藝節目,製作標語口號,印發宣傳單等。
各縣(市、區)、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在人口普查登記期間,要組織人口普查宣傳車,深入到城鄉居民區,開展人口普查的宣傳活動。普查員也是宣傳員,要積極向居民進行宣傳,使廣大人民民眾充分了解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意義、內容和有關政策,解除各種思想顧慮,積極參與、配合和支持人口普查工作。
(四)做好質量監督和質量控制
確保人口普查數據的質量,是整個人口普查工作的核心。各級人民政府的人口普查領導小組,對人口普查數據質量負責,督促人口普查辦公室對各階段工作進行質量控制和驗收。各級人口普查辦公室都要成立質量控制組,對人口普查工作的全過程實施全面的質量監督和質量控制,掌握各階段工作質量,重點在以下三方面進行質量控制:
1、從責任分工上進行質量控制
省已下發了《關於明確普查領導小組和辦公室職責範圍的通知》,明確規定領導小組組長是普查工作質量的責任人,人口普查辦公室主任是質量控制工作的實際執行者。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要重點解決普查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對普查過程的各個重要階段、重要工作要親自抓,抓檢查、抓落實、抓質量、抓效果。普查領導小組的各個成員單位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職,盡職盡責完成人口普查的各項任務,要積極工作,密切配合,杜絕相互推諉,保證工作的高效率和高質量。
2、從業務技術上進行質量控制
在“五普”工作過程中,各級人口普查辦公室在各個階段的業務技術上要制定得力的措施和辦法,進行嚴格的質量控制。主要是以數據質量為中心,扎紮實實抓好業務培訓、編制普查小區圖、調查摸底、登記、快速匯總、編碼、數據處理等階段的工作。要按照國家規定的質量驗收標準,對調查登記階段、快速匯總階段和編碼階段的工作質量進行驗收。驗收的具體辦法由省人口普查辦公室制定並統一組織實施。
3、從政策措施上進行質量控制
針對這次普查的難點,必須從數據源頭上解除申報人的各種思想顧慮,使其能自覺地投身到普查工作中去,積極配合普查登記工作,如實申報普查項目。為此,各地除了加大宣傳力度外,還應制定切實可行的政策措施。省里已制定了相關政策,各地要認真貫徹執行,並以確保人口普查數據質量為根本目標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
四、普查經費
“五普”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首次進行的大型社會調查,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落實好普查經費是順利進行普查工作的基本條件。根據《國務院關於進行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的通知》(國發〔1998〕19號),人口普查所需經費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分級負擔。各級政府一定要把人口普查經費落到實處,列入各級財政預算,專款專用,保證及時到位。各級人口普查機構要加強對普查經費的管理,厲行節約,精打細算,杜絕浪費。
五、切實加強領導,嚴肅普查紀律
人口普查是一項龐大的社會系統工程,需要強有力的領導和嚴密的組織,必須在各級政府領導下進行。人口普查中的政策制度、經費籌措、部門協調、社會動員、人員選調等方面的問題,必須由政府出面解決。從現在起,各級政府要將“五普”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政府主管人口普查工作的領導同志對人口普查工作的各主要環節要親自抓,坐陣指揮。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制定目標責任制,把工作真正落到實處。各級要認真落實普查機構、人員、經費和辦公條件,並對“四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人口普查工作,要認真貫徹執行《統計法》和《普查辦法》等法律、法規,堅持實事求是、依法普查。在普查的各階段,統計、監察、工商等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採取有力措施,杜絕瞞報、漏報和錯報;對弄虛作假或干擾人口普查工作的單位和個人,要追究責任;對違法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各級政府部門工作人員,應當動員、支持民眾如實申報人口普查項目,不得授意、指使、強迫民眾不如實申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表和匯總內容;不得對如實申報普查項目的民眾打擊報復;不得以各種形式和藉口干擾人口普查工作。積極參加人口普查登記,如實申報人口普查項目,是每個公民的義務。普查登記時,各戶申報人應當根據普查員的詢問如實回答普查內容,不得謊報、瞞報、拒報普查項目。
全省人口普查機構和普查工作人員,對各戶申報的情況必須保守秘密,不得向人口普查機構以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或泄露。嚴禁公開個人和家庭的登記資料。普查登記的個人資料不得作為行政管理和表彰、處罰的依據。人口普查匯總數據,不得用於對基層政府的政績考核。不得以人口普查數據追究以往瞞報、漏報的責任。
違反《普查辦法》有關規定的,由當地人口普查機構予以批評教育,本人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根據《統計法》和《河南省統計管理條例》給予處罰。冒充普查員、普查指導員進行社會調查或者進行詐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本實施意見,由省人口普查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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