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省直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

河南省省直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於1994年11月經省編委批准正式成立,隸屬河南省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為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正處級全供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是負責省直各單位、中央駐鄭單位、部屬、省屬大專院校及其所屬單位住房公積金和其他住房資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省直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
  • 成立時間:1994年11月
  • 隸屬:省委、省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 
  • 主任:劉景麗
中心領導,組織機構,

中心領導

主 任:劉景麗
副主任:黃鳳仙、魯 猛、徐照偉

組織機構

我中心內設六個科室:綜合科、歸集科、信貸科、會計科、信息科和法制科。
綜合科工作職責:負責日常行政事務、新聞宣傳、文秘、公文、檔案、考勤管理工作;負責中心機構編制、人事勞資及職工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資產管理、車輛管理、後勤保障服務、安全保衛和來信來訪接待工作;負責擬定內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填報中心綜合統計報表;負責對外服務視窗協調管理。
歸集科工作職責:負責省直單位、中央駐鄭單位、省屬大專院校及其所屬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年度計畫及執行情況的報告;辦理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及匯繳;督促各單位及時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並負責各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繳存額度的年度調整工作及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通知調整公積金系統內的相關利率;審批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封存、轉移、公積金貸款委託扣劃和特困企業住房公積金的緩繳、銷戶業務手續;負責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職工來電、來訪的接待工作和受委託銀行的業務指導協調工作;負責對欠繳單位公積金的催繳以及建立公積金審查催繳制度,對違反相關法規、條例的行為進行檢查和查處。
信貸科工作職責:負責執行住房公積金貸款使用計畫;負責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組織實施;負責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受理、貸前調查、貸款審查和貸款的發放工作;負責記載已發放的個人貸款本息回收情況,並進行動態管理;負責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清收、提前還貸和逾期貸款的催收、處置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報表的匯總編報和統計分析工作;負責擬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操作程式;負責貸後管理和貸款檔案的管理工作;負責對委託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監督、檢查、管理工作。
會計科工作職責:負責住房公積金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負責編制住房公積金年度預算、決算,編制公積金月、季、年度財務報表 定期向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和財政部門報送財務報表;負責資金的合理調度,確保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增值;負責受委託銀行住房公積金專戶的監督、檢查;負責住房公積金核算與結息工作;負責維修資金、住房補貼資金及其他資金的核算、管理和支付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歸集、提取、使用情況的統計及上報工作。
信息科工作職責:負責確保公積金管理信息網路的系統安全,保證機房的安全運行;負責公積金應用程式的開發維護、修改測試、升級及資料庫的管理;合理分配公積金管理系統各崗位人員業務許可權,並監督其運行情況,確保公積金各項信息數據的安全;負責中心內部業務網路與省監管系統對接;負責住房公積金信息查詢體系的暢通,負責網站的建立、信息發布和管理等。
法制科工作職責:負責《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學習貫徹落實;負責管理中心重要規範檔案及協定文本的法律審查;負責開展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的宣傳工作,對住房公積金法規政策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負責對不為職工繳存或少繳住房公積金的單位責令限期辦理,對逾期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不為本單位職工設立賬戶手續、逾期不繳或少繳的單位實施行政處罰或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負責對住房公積金維權類信訪進行協調和處理;負責對貸款逾期三期以上(含三期)的催收、對不良貸款的法律訴訟及貸款擔保資產的處置;負責管理中心普法教育和其他法律事務問題的調查、辦理與協調工作,開展與住房公積金業務相關的法律課題調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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