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海外交流協會成立於1993年10月6日,是由河南各界人士及部分華僑華人、港澳同胞知名人士組成的省一級民間團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海外交流協會
- 地點:河南省
- 成立於:1993年10月6日
- 組成:華僑華人、港澳同胞知名人士
協會簡介,協會章程,理事組成,
協會簡介
協會常務理事會由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常務理事組成。本屆理事會成員共191名,、其中海外顧問、理事共87名。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俞家驊先生任名譽會長,河南省外事僑務辦公室主任趙國成先生任會長,河南省外事僑務辦公室副主任馮永臣、任保華、宋丙耀、文榮征及8名海外知名人士任副會長、河南省外事僑務辦公室國外僑務處處長王俊山任秘書長。
協會自成立以來,在為河南省引進資金、技術、人才,開展對外經貿合作、文化交流和對外宣傳,以及同華僑華人、港澳同胞聯誼交友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共牽頭承辦、主辦、參與大型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洽談會、招商會、展覽會10餘次,促成中外合資合作項日契約、協定和意向書268個,簽約總金額34、2億美元,其中外資21.2億美元;多次舉辦海外僑胞知名書畫家邀請展、名優產品展覽會;組織海外僑胞來我省大型尋根團15個,由此掀起了海外僑胞來我省尋根熱潮。通過尋根活動搭台,促成了大批對外經貿合作項日和社會公益項日;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和常務理事多次率團訪問了北美、西歐、東歐、東亞、東南亞、南太平洋等地的幾十個國家和地區,同當地的華僑華人進行了廣泛的接觸,建立了密切聯繫。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會的名稱為河南省海外交流協會,英文名稱:HenanOverseasExchangeA豁ociation,縮寫:HNOEA。
第二條 本會是廣泛聯繫海外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團,發展友好往來與合作的民間團體。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廣交朋友,增進友誼,開展交流,加強合作,促迸經濟繁榮,弘揚中華文化,發展同各國人民的友好往來。
第四條 本會遵循國家憲法、法律、法規開展各項活動。
第二章 任 務
第五條 本會的任務:
(一)加強與海外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團的聯繫,加強與河南省各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各界的聯繫,溝通信息、增進了解,發展友誼;
(二)為海內外企業、商社、社團的投資、貿易、招商、引進技術和人才等牽線搭橋,提供信息、諮詢等服務,並受理委託事務;
(三)開展海內外科技、教育、文化、體育等方面的合作與交流;
(四)為華僑華人、港澳同胞來河南旅遊、度假、探親、考察訪問、進修、講學 求學就醫、影視錄像等活動提供各類服務;
(五)協助華僑華人、港澳同胞處理在河南的權益事務,並提供法律服務。
第六條 本會可興辦與上述任務相適應的各類實體或下屬工作機構,確保各項任務的落實。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會吸收團體和個人會員。凡熱心於促進海內外經濟、科技、文化等方面合作交流的有一定知名度的國內企事業單位、三資企業和海內外友好社團均可申請加入本會,成為團體會員。凡熱心於本會各項工作的海內外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國內政府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社會各界學有專長、業有所攻的人士均可申請加人本會,成為個人會員。
第八條 會員享有的權力:
(一)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類活動;
(二)優先享受本會提供的各項服務;
(三)對本會的工作進行監督,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享有退會的自由。
第九條 會員應履行的義務:
(一)遵守本章程;
(二)關心本會工作,維護本會正當合法權益,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促進本會的發展;
(三)團體會員應按時交納會費。
第十條 會員人會時應書面提出申請,經理事會或授權的部門批准後,即成為正式的會員。會員退會時需提出書面報告,經理事會或授權的部門批准後即可退會。會員兩年不履行義務,可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一條 會員違反章程、不履行義務、損害本會利益或其它違紀行為,經理事會批准,可給予處分直至開除會籍。會員失去會籍其擔任的會內職務自動免去。
第四章 組 織
第十二條 全體理事會為為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全體理事會議由會長一人、副會長若干人、常務理事、理事若干人組成。常務理事、理事由各方面人士及團體會員負責人協商產生,理事會每屆任期四年。
第十三條 金體理事會議的主要職責:
(一)討論和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二)審議和批准本會的工作報告;
(三)協商、選舉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四)修改本會章程;
(五)決定本會的終止;
(六)決定本會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四條 本會在全體理事會議閉會期間,由常務理事會行使其職權。常務理事會由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常務理事組成。
第十五條 常務理事會的主要職責是:
(--)執行全體理事會議的決議;
(二)決定設定和領導下屬機構,負責本會的日常工作;
(三)根據會長提名,從理事中任命副秘書長;
(四)根據申請批准接納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
(五)對全體理事會議負責並報告工作。
第十六條 本協會全體理事會議、常務理事會議由會長或副會長主持。全體理事會議由常務理事會議決定,一般每年一次。常務理事會議由會長決定召開,一般每半年一次。必要時,可臨時召開。
第十七條 本會設會長一名,副會長若干名,會長主持本會工作,副會長協助會長工作。本會設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若於名,協助會長、副會長處理日常工作。
第十八條 本會聘請海內外知名人士擔任名譽會長、顧問、特邀理事、名譽理事。
第五章 經 費
第十九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政府資助;
(二)團體會員會費;
(三)接受海內外企事業單位、社團、個人資助和捐贈;
(四)各項服務及交流活動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條 本會設立獨立賬戶 (包括外匯賬戶),處理內外經濟往來。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本會的終止須經全體理事會議三分之二以上多數通過,並報登記機關批准方能終止。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經全體理事會議通過後施行。章程的修改,須經過半數理事同意方為有效。本章程的解釋權在理事會。
第二十三條 本會會址設在鄭州市金水路十五號。
理事組成
名譽會長
俞家驊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
顧 問 (7人)
鄭明如 泰國中華總商會會長、泰旭化工集團董事長
方潤華 香港協成行集團董事總經埋
香港方樹福堂基金會、方潤華基金會主席
陳守仁 世界舜裔聯誼會主席
聯泰國際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羅文正 美國中華團體工商聯合會會長
張可夫 澳門誠山地產置業公司總經埋、河南省政協常委
王任生 鄭州市台商協會會長、鄭州丹尼斯百貨有限公司董事長
石豐榮 美國友好協會常務理事
美國錦繡中華圖片網路有限公司董事長
特邀理事 (27人)
俞家驊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
劉 真 省政協港澳台僑委員會主任
張大衛 省發展計畫委員會主任
王玉英 省委統戰部副部長、省工商聯黨組書記
余 恆 省歸國華僑聯合會毛席
劉全喜 省衛生廳廳長
岳會明 省經貿委副主任
張 健 省外經貿廳副廳長
李文成 省教育廳副廳長
方洪蓮 省旅遊局副同長
劉世東 省體育局副局長
張銳 省外宣辦主任
徐寧生 省台辦主任
張笑東 團省委副書記,省青聯副主席
王天林 省社科院長
張放濤 省社科聯書記 副主席
楊永德 河南日報報業集團董事長,總經理
姚 嘉 省電視台台長
張文軍 省博物院院長
史 宏 省中國銀行副行長
邢瑩 鄭州大學副校長
李留恩 安陽彩色玻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李懷清 河南蓮花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徐建新 豫泰國際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徐爭游 豫新國際有限公司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