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第二批示範性縣級教師培訓機構評估認定工作,目的在於鞏固首批示範性縣級教師培訓機構評估工作成果,推進縣級教師培訓機構向更高層次發展,進一步探索和積累新形勢下整合教師教育資源、提高農村教師素質的新途徑、新經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教育廳關於評估第二批示範性縣級教師培訓機構的通知
- 外文名:Notice of Henan Provincial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on the evaluation of the second demonstration county level teacher training institutions
- 相關單位:河南省教育廳
- 發布時間:2010年6月3日
開頭,評估內容,評估辦法,有關要求,
開頭
各省轄市教育局、重點擴權縣(市)教育局:
首批示範性縣級教師培訓機構評估工作開展以來,各地高度重視,加大投入,加強管理,強化隊伍,增強服務,全省縣級教師培訓機構建設上了一個新台階。為進一步加強縣級教師培訓機構建設,更好地為廣大教師特別是農村教師服務,根據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標,經研究,省教育廳決定開展第二批示範性縣級教師培訓機構評估認定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評估內容
按《河南省教育廳關於開展標準化示範性縣級教師培訓機構評估認定工作的通知》(教師[2008]158號)印發的《河南省示範性縣級教師培訓機構評估標準(試行)》執行。
評估辦法
借鑑首批示範性縣級教師培訓機構評估工作經驗,2010年年底前組織專家組對候選對象進行預評估,肯定成績,指出不足,限期整改。2011年下半年正式評估,由通過預評估的縣級教師培訓機構主要負責同志匯報整改情況、演講答辯,播放反映學校發展變化的視頻資料。
綜合正式評估和預評估情況,擇優認定“河南省第二批示範性縣級教師培訓機構”,並給予獎勵。
有關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視,以此為契機,調動有關各方面的積極性,大力加強縣級教師培訓機構建設,為進一步提高農村教師素質提供良好平台和優質資源。
2.要處理好標準化與示範性的關係,統籌兼顧,全面推進,在標準化的基礎上爭創示範性縣級教師培訓機構。
3.原則上每個省轄市可上報1所候選培訓機構,有10所以上縣級培訓機構的省轄市,可上報2所。各地申請報告及候選縣級教師培訓機構的自查報告,請於2010年10月底前報我廳師範教育處。重點擴權縣(市)教師培訓機構經自查達到示範性要求的,可通過所在省轄市上報。
聯繫人:胡全勝,電話:略。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