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的意見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的意見》是2012年河南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意見。

各省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
  為了進一步學習宣傳、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以下簡稱《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和教育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關於開展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的通知》(教語用〔2001〕3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就全面推進和規範我省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制定本意見。
  一、總體要求
  城市語言文字工作作為全社會語言文字套用管理的重點,是由城市的地位、作用以及語言文字工作自身的特點和規律決定的。通過開展評估促進城市的語言文字工作的健康發展,對推動社會語言文字規範化、標準化具有重要意義。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各級各類學校要在開展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中,認真宣傳貫徹《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依法推動我省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向法制化、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的軌道邁進。
  開展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是貫徹實施《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一項基本途徑,是依法加強語言文字套用監督管理的有效措施,對提高全社會語言文字規範意識和規範水平,提高市民文化素質、樹立城市形象,營造擴大開放、加快城市規範化進程的良好環境將產生積極影響,是今後一個時期語言文字工作的重中之重。
  依照《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規定,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要在各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進行,各級政府要把這項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日程,並將其納入城市精神文明建設和城市綜合管理中,要在人員、經費、宣傳規劃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的語言文字工作者要發揮好對語言文字套用的監督管理職能,加強對城市評估工作的規劃和指導,做好組織協調工作;其他有關部門和行業系統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齊抓共管。
要加大宣傳力度。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涉及城市的方方面面、各行各業,涉及到每個社會成員,相關部門要通過各種媒體和採用舉辦培訓班、研討班、演講會、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向廣大民眾宣傳國家的語言文字工作方針、政策,宣傳《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基本內容和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的重要意義,從而提高廣大人民民眾規範運用祖國語言文字的自覺性。
  二、實施步驟
  根據教育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關於進一步發揮城市的中心作用,全面推進語言文字工作的意見》(教語用〔1999〕1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情況,我省城市語言文字工作總目標是:2016年以前初步普及國語,漢字社會套用基本規範。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分三批實施。
  第一批:一類城市,指鄭州市的城區部分。要在2012年年底前完成評估工作。
  第二批:二類城市,指鄭州市以外的省轄市城區部分。要在2014年年底前完成評估。
  第三批:三類城市,指縣(市)政府所在城鎮的城區部分。要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評估。
  各省轄市市政府要根據評估要求,儘快做出部署並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確保全省的城市語言文字評估工作在預定時間內完成。條件成熟的市、縣(市)政府可以提前申請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
  三、組織形式
  依照《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規定,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實行“分級組織、屬地管理、分工負責”的原則。省政府成立河南省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領導小組,指導全省的城市語言文字評估工作。
  一類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由省級語言文字工作部門實行統籌規劃及具體組織,參評城市按照教育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發的評估標準、實施細則、操作辦法,並結合當地實際,採取易於操作的方式實施評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部門採取審核資料、實地抽查、委派觀察員等方式對一類城市的評估工作進行監督檢查,並以適當形式公布一類城市評估認定結果。對做出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
  二類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由省語言文字部門實行統籌規劃及具體組織,按照省語言文字部門頒發的二類城市評估標準、實施細則、操作辦法實施評估。
  三類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工作由各省轄市語言文字部門實行統籌規劃及具體組織實施,按照省語言文字部門頒發的三類城市評估標準、實施細則、操作辦法實施評估。省語言文字工作部門採取審核資料、實地抽查、委派觀察員等方式對三類城市的評估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省語言文字部門將以適當形式公布二、三類城市評估認定結果,對做出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予以表彰。
  附屬檔案:河南省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
  附屬檔案
  河南省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主任委員:徐濟超(副省長)
  副主任委員:介新(省政府副秘書長)
  權紅軍(省委宣傳部巡視員)
王艷玲(省教育廳廳長)
  成 員:劉湘平(省教育廳副巡視員)
  李成安(省科技廳巡視員)
  陳黨義(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副廳長)
  熊文修(省公安廳黨委委員、河南警察學院黨委書記)
  梁太祥(省財政廳副廳長)
  劉京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省公務員局局長)
  郭風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巡視員)
  耿建國(省商務廳副廳長)
  崔為工(省文化廳副廳長)
  周學山(省衛生廳副廳長)
  付勁松(省外事僑務辦公室副主任)
  李建國(省工商局副局長)
  王仁海(省廣電局副局長)
  杜國清(省新聞出版局副局長)
  王玉寶(省旅遊局副局長)
  郭守占(省文明委辦公室專職副主任)
  王亞明(河南日報報業集團副總編輯,黨委委員)
  馬露霞(省總工會巡視員)
  孫巍峰(團省委副書記)
  周紅霞(省婦聯副主席)
  鄭彥英(省文聯副主席,黨組成員)
  黃為忠(省軍區政治部副主任)
  袁永新(省法院政治部主任)
  張國臣(省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
  張虎林(省郵政管理局副巡視員)
  趙會群(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長)
  楊智磊(省招辦主任)
  宋毛平(鄭州大學副校長)
  劉志軍(河南大學副校長)
  陳江風(鄭州輕工業學院副院長)
  孫先科(河南師範大學副校長)
  宋書中(河南科技大學副校長)
  閆俊山(省教育廳語言文字套用管理處處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教育廳,負責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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