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鄉鎮開徵教育事業費附加試行辦法》等5部規章的決定在2002.06.13由河南省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鄉鎮開徵教育事業費附加試行辦法》等5部規章的決定
- 頒布單位:河南省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2002.06.13
- 實施時間:2002.06.13
為了適應我省農村稅費改革的需要,省政府決定對《鄉鎮開徵教育事業費附加試行辦法》(豫政〔1986〕44號)、《河南省縣鄉公路建設管理辦法》(豫政〔1994〕6號)、《河南省農村教育費附加徵收管理辦法》(豫政〔1994〕10號)、《河南省村提留和鄉統籌費財務管理辦法》(豫政〔1994〕47號)、《河南省屠宰稅徵收辦法》(豫政〔1994〕84號)等5部涉及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的省政府規章予以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