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信陽市及其所轄獅河區、平橋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有關問題的決定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信陽市及其所轄獅河區、平橋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有關問題的決定

1998年7月24日河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信陽市及其所轄獅河區、平橋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有關問題的決定
  • 頒布時間:1998年07月24日
  • 實施時間:1998年07月24日
  • 頒布單位:河南省人大常委會
根據《國務院關於同意河南省撤銷信陽地區設立地級信陽市的批覆》,撤銷信陽地區,設立地級信陽市,撤銷縣級信陽市、信陽縣,設立獅河區、平橋區。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現就信陽市及其所轄獅河區、平橋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的有關問題決定如下:
一、信陽市及其所轄獅河區、平橋區設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成立信陽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籌備組,負責籌備信陽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的有關事宜。籌備組下設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信陽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是否符合法律規定,並報籌備組公布代表名單。獅河區、平橋區應依法成立選舉委員會,主持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
二、信陽市及其所轄獅河區、平橋區的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應於1998年12月底以前召開。
三、信陽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總名額為544名。獅河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總名額為237名;平橋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總名額為270名。代表總名額經確定後不再變動。
四、信陽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名額為35人。獅河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名額為21人;平橋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名額為23人。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名額經確定後,在本屆人民代表大會任期內不再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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