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的決策部署,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精神,全面提高抵禦地震災害綜合防範能力,健全防震減災救災機制,最大限度減輕地震災害損失,按照國務院防震減災工作聯席會議要求,制定本規劃。規劃期為2016—2020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十三五”防震減災規劃
- 發布單位:河南省人民政府
全文
一、發展環境
(一)主要成就
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領導下,近十年來,特別是“十二五”期間我國防震減災工作取得了顯著成就。建成了覆蓋我國大陸的綜合地震觀測系統,地震監測技術和地震速報時效達到世界先進水平,中長期預測能力穩步提升。城鄉建設工程抗震能力明顯提高,社會公眾防震減災意識普遍加強,地震應急避險技能不斷提升。地震科學技術取得長足進步,對防震減災的支撐作用得到強化。基本建成了國家地震應急救援體系,受災民眾24小時內可得到基本救助。完善了分級負責、相互協同的抗震救災和災後恢復重建工作機制,取得了汶川、玉樹、蘆山、魯甸等重特大地震災害抗震救災工作的偉大勝利。基本形成了防震減災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建立了政府主導、軍地聯動、專群結合、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全社會防震減災能力顯著增強,防震減災工作呈現新的發展局面,在保障公共安全和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二)“十三五”時期面臨的新形勢
“十三五”時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推進國家防震減災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面提升地震安全保障能力面臨新要求,防震減災事業發展面臨新形勢。
公共安全提出新要求。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將公共安全體系建設放在更加突出位置,要求牢固樹立安全發展觀念,建設平安中國。我國地震頻度高、強度大、分布廣、災害重。地震災害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的威脅嚴峻,社會公眾對地震安全的要求更加迫切。“十三五”期間,我國西部地區仍然處於7級以上強震的活躍時段,東部地區存在發生6級以上地震的可能。而我國地震觀測台網布局和功能仍有欠缺,地震預警能力尚不具備。大部分農村民居、部分城市老舊建築、“城中村”建築和基礎設施抗震能力薄弱,地震災情快速獲取和應急救援能力尚有不足,上述狀況不改變,必將影響平安中國建設進程。
經濟發展提出新挑戰。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要求,國家大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施“一帶一路”建設、京津冀協同發展和長江經濟帶發展三大戰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生態文明建設等,著力打造引導經濟發展新常態的體制機制和發展方式。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中的部分城市群涉及7級或7級以上強震潛在震源區域,三大戰略實施的部分重點區域以及一些支撐經濟發展和產業結構調整的重要基礎設施、重大項目、重點科研設施和裝備等面臨地震災害風險,特別是如核電、大型石化基地、高壩大庫等所在區域,一旦發生地震危險,其損失和影響不可低估。“十三五”時期,迫切需要進一步提高地震災害防範能力,更好地服務經濟發展全局。
社會治理提出新任務。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要求,明確了健全防災減災救災體制的新任務。新時期,社會組織和人民民眾更加廣泛地參與防震減災工作,防震減災主體更加多元,統籌協調要求更高,迫切需要構建主體明確、權責清晰、運行高效的治理體系,依法規範各級政府、社會組織和公眾的防震減災責任和義務,提高政府防震減災公共服務水平,有針對性地提升社會組織和公眾的防震減災意識和技能,形成地震災害群防共治的局面。
創新驅動提出新課題。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是黨中央、國務院做出的重大戰略決策部署,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將創新發展放在新發展理念首位,強調創新是引導發展的第一動力。科技創新是推動防震減災事業持續發展的動力源泉。“十三五”時期,迫切需要聚焦防震減災關鍵技術、重大科技問題和基礎科學研究,持續開展技術和理論創新,推動地震預測預報、防震技術研發套用和地震災情快速獲取等取得實質性進展,全面增強地震科技創新對防震減災事業的帶動支撐能力,更加有力有效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五位一體”的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的戰略布局,遵循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的方針,堅持最大限度減輕地震災害損失的宗旨,堅持走防震減災與經濟社會融合發展的道路,著力提升地震領域科技創新水平,推動防震減災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增強全社會防震減災意識和技能,全面提高地震災害綜合防範和公共服務能力,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安全保障。
(二)發展目標
圍繞服務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要求,“十三五”時期防震減災工作的目標是:
地震監測預報、震災預防、應急救援體系效能顯著。公共服務能力全面提高,科技創新驅動更加有力,公眾防震減災素質普遍提高。現代化防震減災治理體系初步形成,城鄉抗震能力顯著提升。地震災害對國家經濟社會、公共安全、生態環境的影響明顯減輕,滿足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和國防建設的需求。
——全國地震監測能力達到2.0級、中東部地區震中定位精度優於5千米,提供重點地區分鐘級儀器地震烈度速報和秒級地震預警服務,重點監視防禦區地震速報信息公眾覆蓋率達到90%。建成地震監測預報科學實驗平台,地震中長期預測水平持續提升,震後趨勢判定的時效性和服務能力穩定提高,力爭實現有減災實效的短臨預報。
——基本查明重點地區地震構造及重點城市和城市群活斷層分布。地震區劃、地震小區劃、震害預測、活斷層探測和重大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等成果廣泛服務於空間規劃、國土利用和重大工程建設。減隔震、重大工程緊急處置、工程結構健康監測診斷等技術得到推廣套用。
——震後1小時內提供震災快速評估結果,2小時內提供人員傷亡、房屋破壞初步信息和輔助決策建議,12小時內救援隊伍能抵達災區實施搜救,3—5天內完成災區地震烈度評定。應急指揮技術體系、應急救援隊伍建設與培訓體系、物資儲備體系進一步完善。
——形成體現我國地域特色、具有重要國際影響的地震科技優勢領域,在大陸強震機理與預測技術、地震監測預警技術、地震成災機理與減災技術等方面取得突破性進展,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形成完善的地震科技創新體系,建立一支有國際影響的地震科技隊伍。防震減災國際交流與合作有效服務“一帶一路”建設等國家戰略。
——防震減災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基本健全,防震減災多元責任主體的權責和義務明確清晰,政府主導、多元共治、協調規範、運行高效的防震減災工作機制基本形成,社會組織、基層自治組織和公眾在防震減災中的作用顯著提升,防震減災行政執行、社會動員、資源共享能力大幅提升。
——社會公眾防震減災意識顯著提升,各級各類地震應急演練實現常態化,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社會公眾基本具備自救互救技能。地震高風險地區農村民居抗震能力大幅提升,城市地震災害風險水平有效降低。地震造成的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占比明顯下降,對重要基礎設施和服務設施的影響明顯減輕。
三、主要任務
“十三五”時期,防震減災工作要緊緊圍繞三大戰略、新型城鎮化、生態文明建設、脫貧攻堅等國家重大戰略實施需要,以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和強震多發區為重點,針對農村抗震能力薄弱、部分城市和城市群及重大工程地震風險高、海域工作基礎差等問題和短板,著力提升地震監測預測預警、地震災害防禦和地震應急救援三大能力,推進防震減災法治、公共服務體系和防震減災文化三大建設,強化地震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和信息化三大支撐。
(一)提升三大能力
提升地震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設國家地震烈度速報與預警系統,提升地震預警能力。建設地震電磁、重力、熱紅外等衛星空間技術及地面套用,提升空間對地地震觀測能力。完善地球物理場觀測手段,開展全國綜合地球物理場常態化流動複測。建設京津冀、長三角和珠三角等城市群井下地震綜合觀測系統,強化城市群地震監測。建設川滇地震監測預報實驗場,建成開放型地震監測和預測研究的野外基地。建設我國近海海域和南海海域地震觀測系統。加強火山、水庫、大型油氣田等地震專用台網和觀測儀器研發,以及台網運維體系建設。加強震情監視跟蹤和分析研判,推進會商機制改革,提高地震預測預報能力。
提升地震災害防禦能力。以地震高風險地區為主,實施農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提升農村民居抗震能力。開展城市老舊建築抗震性能普查和加固改造,提高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抗震能力。全面實施第五代地震區劃圖,加強城鄉抗震設防監管,推動抗震設防要求城鄉一體化管理。完成南北地震帶、郯廬地震帶、天山地震帶等重點區域主要活斷層填圖和城市活斷層探測,開展地震高風險地區防災地理信息系統建設。開展重點地區和海洋地震區劃、地震小區劃和震害預測。推廣減隔震、重大工程緊急處置、工程結構健康監測及診斷等新技術。創建一批國家級防震減災示範城市、縣、社區、工程和企業。
提升地震應急救援能力。加強各級抗震救災指揮機構建設,完善國家重大地震災害事件處置和協調機制。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基礎設施和人口密集場所實現地震應急預案全覆蓋。開展地震高風險地區的重特大地震災害情景構建和對策研究,強化地震應急準備。建設國家、省、市、縣四級聯動的地震災情速報平台,發揮測繪、電信等行業應急資源優勢,提升地震災害信息快速獲取和研判、處置能力。健全完善與各方面充分對接的災情信息共享和應急聯動機制,深化軍地雙方在防震減災和應急救援等方面合作。加強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健全地震應急救援裝備物資儲備體系。加強地震應急救援訓練基地建設,完善救援隊和地震現場應急隊裝備配備。提升應急救援隊伍的專業化、規範化、標準化水平,組織開展基層應急隊伍和志願者隊伍常態化演練培訓。鼓勵開展搜尋、營救等應急救援裝備研發,推進地震應急救援產業發展。
(二)推進三大建設
推進防震減災法治建設。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地震應急救援條例、建設工程抗震管理條例,研究制定震後恢復重建條例、建立地震預警相關法律制度,加快地震標準體系、工程建設抗震標準體系建設。完善防震減災工作聯席會議等工作機制,制定防震減災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明確各級政府及部門防震減災職責。健全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公眾等依法有序參與防震減災的政策措施和協同工作機制。建立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常態化、制度化工作機制。強化基層防震減災工作基礎,提升從業人員素質、加強基礎設施和技術能力建設。
推進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建立健全覆蓋城鄉的防震減災公共服務網路和服務機制,提高公共服務效能。提供活斷層分布、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地震重點危險區、地震區劃圖、地震小區劃、地震安全性評價、震害預測、災害情景構建等地震風險與應急準備信息服務。提供地震預警、地震烈度速報等預警信息服務。提供地震速報、地震災情速報、震動圖、地震背景等應急信息服務。提供地震、重力、地磁、空間電磁等地球物理專業觀測數據服務。提供減隔震、結構損傷探測、工程抗震性能鑑定等抗震設防技術服務。制定防震減災公共服務產品清單,明確服務範圍和服務質量,發揮公共媒介作用,完善信息服務渠道,擴大公共服務客群面。
推進防震減災文化建設。樹立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的防震減災方針,弘揚偉大的抗震救災精神和地震行業精神,豐富防震減災文化內涵。發揮防震減災典型示範作用,加強對具有典型性和較高社會教育價值的地震遺蹟遺址、活斷層、地震觀測文物的保護。創作和推廣一批優質的防震減災科教作品,推動防震減災知識進入國民教育和幹部培訓體系。利用主流媒體強化防震減災政策法規宣傳,利用新媒體、科普基地傳播防震減災知識,通過“網際網路+”加強公眾防震減災行為引導和技能訓練。因地制宜,適當建設防震減災科普教育基地,加強各級各類學校對地震知識的科普。在1000個城市開展“平安中國”防災宣導系列公益活動。
(三)強化三大支撐
強化科技支撐。發揮科技應對重大自然災害協調機製作用,抓緊實施《科技應對重大自然災害工作方案》。加強地震基礎理論前沿探索,深化基於活動塊體及其邊界斷層的地震發生及成災機理研究,開展基於動力過程的地震預測探索,開展地震監測新技術實驗研究與套用示範。研發重大工程的地震預警與應急處置技術、基於震源過程的地震危險性分析和地震區劃技術、城鎮建設工程抗災設防準則與防災關鍵技術,研發大城市及城市群震害情景模擬、地震災情快速獲取和動態評估等關鍵技術。建設開放合作、資源共享、布局合理、特色鮮明的地震科學創新體系。完善地震科研基礎設施,加強國家重點實驗室、行業重點實驗室、地震感測器中試和檢測平台、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緊緊圍繞“一帶一路”建設戰略實施,加強防震減災國際交流合作,積極參與國際防震減災事務,擴大國家防震減災國際影響。
強化人才隊伍支撐。加強地震科技創新隊伍建設,建設多個國家和行業優秀科技創新團隊及創新基地,引進和培養國家級科技領軍人才,培養一批在國內外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學術帶頭人和一大批青年科技骨幹。加強各相關部門、行業的合作,強化災害管理、科技服務、社會宣傳等防震減災社會治理和公共服務人才隊伍建設。全面提升地震行業人才隊伍素質,“十三五”末,地震系統本科以上學歷從業人員達到75%,全員培訓率達90%以上。分級分類實施市縣基層防震減災工作人員培訓。構建有利於人才隊伍協調發展、激發創造活力的人才發展環境,完善人才培養、使用、評價、引進和激勵機制。加強防震減災相關學科(專業)基地、繼續教育培訓基地和網路教育平台建設。
強化信息化支撐。實施“網際網路+”行動計畫,拓展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移動網際網路、地理信息系統等新技術套用。依託國家信息系統和公共信息資源,加強部門間信息共享與集成,提高政府部門抗震救災應急決策能力。升級改造防震減災信息基礎設施,加強網路安全,建設全國統一的分散式數據存儲、處理和信息服務雲平台,形成國家地震數據中心、備份中心和專業數據中心一體化的業務系統,實現防震減災信息互聯互通。完善防震減災社會服務平台,實現常態化、便捷化公共服務。
四、重點工程和重點項目
實施重點工程和重點項目,推動規劃目標的實現和主要任務的完成。
(一)國家地震烈度速報與預警工程
建設國家地震烈度速報與預警網路系統,實現地震烈度速報和預警功能,提供全國分鐘級儀器地震烈度速報和重點地區秒級地震預警服務。
充分利用現有地震觀測台站、台網資源,新建和改造地震烈度速報和預警台站,建設通信網路、數據處理、地震烈度速報與預警服務、技術支撐四大系統。通過地震預警骨幹台網建設,在南北地震帶、華北、新疆西北部、東南沿海四個重點地震預警區內形成破壞性地震預警能力。通過地震烈度速報骨幹台網建設,在全國範圍內實現烈度速報能力。及時向社會公眾和政府部門等提供地震烈度速報等緊急地震信息服務。
地震、教育、氣象、鐵路、核電、石化、水利等部門密切合作,建立和行業結合的專用地震預警系統,推進核電、高鐵、油氣管線和大型石化企業、高壩大庫、調水設施等重大工程的地震緊急預警及處置系統建設,完善相關設施防災減災應急預案。支持各級地方政府依託國家地震烈度速報與預警工程,建設本地地震烈度速報與預警台站,進一步提升本地地震烈度速報速度與預警能力。
(二)農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
按照突出重點、分步實施的原則,統籌新農村建設、移民搬遷等涉農項目,結合農村危舊房改造,幫助和引導廣大農民通過新建、改造和加固等多種方式,採用抗震實用技術,建造抗震性能好,造價合理的房屋,提高抗禦地震災害的能力,力爭用10—15年時間,扭轉農村不設防的狀況。
“十三五”期間,以全國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和Ⅷ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區所在地為主,重點對1800多萬戶農居進行抗震加固或新建,提高農居抗震防災能力。在中西部地區,適度加大財政資金扶持力度;在東部地區,重點加強政策引導,在建房補助、稅收、貸款等方面落實扶持政策,發揮和調動農民積極性。
建立國家、省、市、縣四級農居工程技術服務網路,針對各地農村民房和建築材料的特點,充分考慮農民的經濟承受能力和風俗習慣,編制建造圖集,廣泛開展工匠培訓,強化宣傳引導,加大農居抗震新技術和節能環保建材的研發套用,為農居建設選址、設計、施工等提供全面便捷的服務。建立城鄉一體化抗震設防管理制度,把農村民居建設逐步納入法制化、規範化管理軌道。
(三)防震減災基礎設施建設與公共服務項目
以綜合地震觀測系統、地震災害應急救援設施、防震減災信息化和公共服務平台為重點,強化防震減災基礎設施建設,提升防震減災基礎能力和公共服務能力。
1、綜合地震觀測系統升級擴建
建設電磁、重力、合成孔徑雷達干涉等衛星地震觀測技術套用系統,研究北斗衛星地震觀測技術,拓展空地一體化地震監測手段。升級改造地磁、地下流體、空間對地觀測、重力、水準、地傾斜、地應力等地球物理場觀測系統,加密重要活動地塊邊界和關鍵構造部位的電磁、流體、形變等固定觀測台網,使全國觀測手段密度平均達到每萬平方公里3個,提高地震前兆信息獲取能力。
在京津冀、珠三角及長江經濟帶重要城市群建設基於抗干擾能力強、解析度高、連續穩定的新型感測器網路深井綜合觀測系統,開展斷層與地震活動的綜合監控。在川滇地震監測預報實驗場建設測震、形變、電磁、流體等觀測系統、地震觀測實驗基地和實驗場中心,開展地震觀測新技術新方法實驗。在我國近海海域和南海海域建設地震監測台網,提升海域地震監測能力。在“一帶一路”沿線部分國家建設測震、強震動及空間對地觀測等地震監測台站和區域數據中心,提升我國周邊區域地震監測能力。
2、地震災害應急救援基礎設施建設
完善國家地震災害緊急救援訓練基地功能,擴充訓練設施。針對地域特點,建設高海拔、高寒、高溫地區地震救援專業訓練場地。推進重慶、蘭州、平頂山等8個國家陸地搜尋與救護基地功能提升,完善訓練設施,增配救援直升機等遠程投送裝備。整合現有資源,建設能滿足多支地震應急和救援隊伍開展工作的分散式專業裝備物資庫,配備專業裝備器材,建成國家地震應急救援專業裝備物資儲備系統。
3、防震減災信息化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提升以中國地震台網中心、地震速報備份中心為核心,覆蓋到縣級行政單位、地震台站、觀測點的行業專用通信系統和信息化基礎設施功能。在整合現有國家中心、分中心、區域中心的基礎上,以北京、西安和部分區域中心為核心節點,建立防震減災大數據云中心。建立涵蓋地震監測預報、震災預防、應急救援以及政務、新聞宣傳等的地震行業管理信息化平台。
建設滿足震情發布與預警、地震災情獲取與預判、災損調查與評估、應急救援指揮與決策的防震減災服務系統,為社會公眾和行業部門提供統一權力、高效快捷的防震減災綜合信息服務。完善全國應急廣播體系,發揮在防震減災中動員指揮、協調救援、信息服務、心理疏導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國家級防震減災網路科普教育平台和防震減災數字科普館。建設防震減災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普示範學校,提升全民防震減災素質與防震避險能力。建立國家地震信息中心,形成地震文獻、數據、成果的存儲、管理、服務能力。
(四)防震減災基礎探查與科技創新項目
以活動斷層探測、綜合地球物理場觀測、地震科學台陣觀測、重點區域基礎探測為重點,強化防震減災基礎性工作。圍繞地震科技核心問題和關鍵技術開展創新研究,強化地震科技對防震減災的支撐和引導作用。
1、基礎調查探測
開展活動斷層探測。對南北地震帶北段、新疆天山地區、東北地震區、東南沿海地區等50餘條主要活斷層進行1:5萬填圖和關鍵構造部位深部地球物理探測,編制中國大陸1:100萬活斷層分布圖,判定具備發生6.5級以上地震背景的發震斷層、震級上限、發震機率及其地震危害性。以京津冀和珠江三角洲兩大城市群為工作區,協同開展20個地級城市的活斷層探測,研究斷裂活動行為特徵,評價其發震能力,識別大震危險源。
開展綜合地球物理場觀測。完成5000點次相對重力測量、100點次絕對重力測量、1500點次三分量地磁測量、1000點次地磁總場強觀測,獲取中國大陸及重點構造邊界帶的重力場變化圖像和中國大陸基本地磁場圖。開展地殼應力觀測,獲取中國大陸地殼應力背景場圖像。開展重要構造活動區流動地球化學組分測定,獲取地球化學背景場信息及活斷層地球化學時空分布特徵。在華北、東北和西北地區開展地殼垂直和水平運動觀測,完成12000公里水準測量、2000點次流動空間對地觀測,獲取重點構造邊界帶地殼運動速度場圖像。開展重點強震危險區(段)綜合地球物理場加密觀測。提高地球物理場動態變化觀測能力,獲取可能的地震中、短期前兆信息。
開展地震科學台陣觀測。在華北地區和東北地區布設約1500個站點組成的流動台陣,進行滾動觀測,獲取華北地區和東北地區高分辨的殼幔速度結構、密度結構、電性結構、介質各向異性分布等,研究殼幔結構和地震活動關係,深化對區域地震發生構造背景的認識。
開展重點區域基礎探測。在川滇地震監測預報實驗場進行地震地質調查和地球物理探測,建立實驗場區地震構造運動與動力學模型。開展兩岸三地地震科技合作,在珠江口、福建及台灣海峽開展深部構造陸海聯合探測,分析活動構造分布、地殼結構特徵及其與地震活動的關係。啟動南海海域地下結構探測工作,提高對海洋地震發生構造背景的認識。
2、地震科技創新
地震發生及成災機理研究。以鄂爾多斯周邊、華北和川滇為重點地區,開展基於塊體及其邊界斷層活動的地震孕育發生過程及其成災機理研究。開展多學科、多手段深部地球物理探測,研究地球深部動力學過程,研究基於深部行為和多尺度物理模式的地震孕育發生過程。研究基於震源過程、地下精細結構和複雜場地的地震動傳播特性、大型新型工程及高壩大庫整體動力作用效應和成災機理。
地震監測預測預警關鍵技術研究。研發天空地一體化立體地震監測和地表形變監測技術,研究斷裂失穩過程及破裂成災機理與成災模式,研發基於大數據的地震統計預測新方法、基於精細動力學模型和震源模型的地震物理預測方法,研發地震預警和重大工程應急處置關鍵技術、地震應急救援技術、面向公眾的減災技術服務系統。
地震危險性和災害風險評估關鍵技術研究。研發基於震源結構及過程的地震危險性分析方法和地震區劃技術,基於物聯網的工程結構破壞監測感測器及組網技術,高性能抗震結構體系和減隔振及主動控制技術,城市重大工程與基礎設施地震風險監測評估、防災綜合模擬分析技術。在京津冀、珠三角等城市群開展大震巨災情景構建和地震風險動態監測評估系統套用示範。
地震災害應急備災與處置關鍵技術研究。研發地震應急備災能力指標體系和評價技術,研發地震重點區域損失預估技術。研發區域建築物易損性修正技術,研發地震災情信息快速獲取和極重災區快速研判技術,研發次生地質災害人員傷亡分析模型,研發生命線工程功能失效快速分析技術,研發地震現場烈度快速評定技術。在川滇、新疆開展大震應急備災與處置關鍵技術的套用示範。
地震監測探測技術裝備研發與集成。研製深井地震與地球物理綜合觀測系統,研製高精度地下水化學連續監測儀器、自動化地磁絕對觀測儀等,研究基於光纖感測的多參量綜合觀測系統、絕對應力測量儀等原理樣機。
五、實施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在制定經濟社會發展相關規劃和安排重大項目、重大基礎設施建設時,要高度重視和統籌考慮防震減災要求,將防震減災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中統籌謀劃,推動規劃任務和項目落地。各級發展改革部門、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和建設、民政、衛生、公安等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充分發揮國務院防震減災工作聯席會議和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指導協調作用,幫助解決規劃實施中的相關問題,加強部門與地方的合作,促進軍民融合,共同做好抗震減災工作。
(二)深化體制改革
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總體要求,從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戰略高度,謀劃防震減災事業改革。完善政府主導、軍地聯動、專群結合、社會參與的防震減災管理體制,健全防震減災聯合指揮體系。發揮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和志願者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強化市場在防震減災資源配置中的作用。理順國家、省和市縣防震減災的職責和事權,充分發揮市縣地震工作部門的作用。深化科技體制改革、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保障規劃的順利實施,推進防震減災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
(三)完善保障機制
最佳化防震減災財政資金投入,健全資源統籌、投入持續、績效為先的預算、投資管理機制,保障國家防震減災基礎設施的建設、更新與運維,支持市縣防震減災基礎能力建設。明確各級地方政府對防震減災的投入責任,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投入機制。引導社會資源更多更好地向防震減災聚集,推動建立地震巨災保險制度。
(四)強化跟蹤檢查
中國地震局牽頭,建立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制度,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適時組織開展規劃實施評估工作,加強評估結果的套用。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地震局、民政部、公安部等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成員單位要結合年度地震應急檢查督查,督促地方防震減災規劃實施。強化規劃實施的日常檢查,充分發揮各級人大防震減災執法檢查、各級政府地震應急等行政檢查和部門聯合專項檢查的作用,促進規劃目標任務的全面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