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厘捐

河南厘捐,清代鹽稅之一。此款包括四項:一、厘金,往流集和蔣家集每包各抽錢八十文,烏龍集每包抽錢一百八十文;二、南汝光道簿捐,每包抽錢六十六文;三、息縣城工捐,每包抽錢二十四文;四、光州州判驗票費,每包抽錢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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