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03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實施辦法》是2003年6月16日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2003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實施辦法
- 發布單位:河北省
- 發布文號:冀政[2003]35號
- 發布日期:2003-06-16
- 生效日期:2003-06-16
- 性質:地方法規
《河北省2003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實施辦法》是2003年6月16日發布的檔案。
《河北省2003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實施辦法》是2003年6月16日發布的檔案。檔案發布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現將《河北省2003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
13.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河北省城鎮退役士兵安置暫行辦法的通知(冀政〔2003〕31號)14.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河北省2003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冀政〔2003〕35號)15.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認真做好第一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通知(冀政〔2004〕8號)16.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河北省2004年...
2003年是普通高等學校(以下簡稱高校)擴招本科學生畢業的第一年。由於高校畢業生總量增加,再加上受到非典型肺炎疫情的影響,今年(2003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形勢比較嚴峻。做好今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關係200多萬畢業生的切身利益,關係高等教育的改革發展,關係科教興國戰略的實施,關係社會政治穩定。各級政...
2003年,即時間基點為2003年。具體內容 編輯 語音 一、將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納入當地就業工作整體規劃,在巨觀調控和增加就業崗位等方面進行統籌安排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是整個社會就業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下崗失業...
加強對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創業指導和服務。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繼續做好“兩個確保”和“三條保障線”的 銜接工作。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和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健全失業保險制度和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擴大社會保險覆蓋範圍,提高基金收繳率,落實 社會化發放措施,鼓勵發展補充保險。深化城鎮醫藥衛生三項改革,...
就業服務信息網是河北省教育廳主辦,河北省教育廳學生處和河北省大中專院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承辦經省編辦批准成立於1993年,2006年7月更為現名,為教育廳直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大中專院校學生就業政策宣傳和就業觀念教育;職業指導課程體系建設和高校就業指導人員及職業指導課教師培訓;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
《河北省2010年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3433名選聘簡章》是中共河北省委組織部制定的選聘簡章。簡介 根據中共河北省委組織部《關於做好2010年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制定本選聘簡章。選聘對象 選聘對象為,全國普通高校國家計畫內統招、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且為中共黨員(...
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3]49號)和2003年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共青團中央、教育部決定從2003年開始共同實施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財政部、人事部給予相關政策、資金支持。通知發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團委、教育廳(教委...
《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是為做好普通高等學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生(含畢業研究生)就業工作,更好地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維護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和政策制定。由教育部於1997年3月24日印發並實施。第一章 第二條 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凡取得畢業資格的,在...
各省級工作部門、各高校要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繼續貫徹落實教育規劃綱要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11〕16號),把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擺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推動高等教育內涵式發展,加大工作和政策力度,積極拓展就業領域,加強就業...
對尚未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的,要抓緊研究制定,儘快實施,並跟蹤了解落實情況;對其中門檻高、手續複雜的,要本著儘可能方便高校畢業生享受政策的原則,制定簡便易行的操作流程,切實降低門檻、簡化程式;對因保障措施不到位影響政策落實的,要加大投入,提高保障水平,確保政策順利實施。三、《...
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就業目標責任制,全力確保高校畢業生就業水平總體穩定,為開創新時代全面建設經濟強省、美麗河北新局面作出更大貢獻。會議要求,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準確把握高校畢業生就業形勢,強化擔當、主動作為,努力實現更...
三、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243 1.概述/243 2.各級領導的職責分工/246 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248 四、仲裁法/255 五、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256 六、私營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規定/257 大學生創業指導 一、大學生創業的政策與形勢/259 1.大學生創業政策/259 2.大學生創業形勢/261 二、大學...
河北省機電學校 邢台市衛生學校 邢台市財貿學校 邢台市工業學校 邢台市農業學校 第七章職業技術教育 第一節職業教育 一、發展概況 二、學制、課程與教學 三、招生考試與畢業生去向 第二節技工教育 一、發展概況 二、學制、課程與教學 三、招生及畢業生就業 第三節學校選介 邢台市第一高級職業技術學(邢台市二十...
2012年,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規模達到680萬人。當前我國經濟發展面臨的國內外環境仍然十分複雜,不穩定、不確定因素還不少;高校畢業生就業總量壓力和結構性矛盾依然突出,就業形勢嚴峻,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工作任務更為艱巨繁重。各省級高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各省級主管部門)及各高等學校要認真貫徹...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大及中央領導指示精神,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有關問題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19號)及《教育部 公安部 人事部 勞動保障部關於切實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教學[2002]16號)和近...
學校畢業生就業情況連續幾年在省屬中專學校中名列前茅!2003年畢業生就業率為91.5%;2004年畢業生就業率為95.3%;2005年畢業生就業率為96.8%在全省中專學校中排名第三位。收費執行國家標準。歡迎有志從事城市建設事業的青年學生踴躍報名!規章制度 河北建築工程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規定 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
負責全國教育系統人事管理、教師輪換、表彰獎懲工作、人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科級幹部的任免和備案;負責國家直中國小機構編制的調整和管理;負責師範院校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直接管理教育局機關和直屬中國小教職工錄聘、流動手續;負責管理教師獎勵基金會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知識分子...
《關於做好201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是2013年教育部發布的通知。檔案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有關省、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福建省公務員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健全促進就業創業體制機制”“促進以高校畢業生為重點的青年就業”,並就做...
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是團中央、教育部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通知》和2003年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的要求而實施的,財政部、人社部給予相關政策、資金支持。該項計畫從2003年開始實施,按照公開招募、自願報名、組織選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
12、2008年5月,取得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和河北省大中專院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中心舉辦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人員與職業指導課教程教學骨幹培訓班結業證。主要成就 發表論文著作 1、《師範院校亟需加強職業教育》發表於《渤海學刊》1987年-2期;2、《師專生也需要第二課堂》發表於《渤海...
4.《大學生職業生涯規劃與擇業指導》河北教育出版社2005.1 5.《自然辯證法概論》 河北省高等學校碩士研究生政治理論課系列教材,河北人民出版社,2005年7月 所獲榮譽 1.加入wto後鐵路建築企業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研究,中國鐵道建築總公司項目,主持,獲中國鐵道建築總公司科技進步二等獎 2. 新形勢下畢業生就業機制...
2004年初,為全面提升學校的教學、科研和管理水平,劉宏民校長與燕山大學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團結合作,以求實創新的精神大膽進行師資隊伍與學科建設工程,科技創新與院士突破工程,教學改革與教學質量工程,大學生素質教育和畢業生就業工程,研究生創新教育與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工程,大學科技園發展建設工程,大學文化研究與大學排名...
物電系的電子信息工程技術專業雖然辦學歷史較短,但因在適應社會需求方面切入點的選擇以及高水平的人才培養質量,從一開始就出現畢業生良好的就業形勢,累計就業率達98%,畢業生大都被京東方、華為電子、聯通公司、中國電信等知名企業聘用,並很快成為技術骨幹力量。物電系不斷發展,不斷前進的過程,是整個學院發展的一...
隨著時間的推移,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形式發生很大的變化,1997年3月24日,原國家教委發布了新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畢業生就業實行“供需見面及雙向選擇”,原有關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政策同時廢止。1999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做好1999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意見的通知...
有關原作為見習期制度設立依據的《高等學校畢業生調配派遣辦法》、《高等學校畢業生見習暫行辦法》行政規章等隨著時代的推移,已經失去了有效性,失效的法律原因為:1. 高校畢業生已不實行畢業分配製度即原規章所調整的對象已消失,條例失效。2. 被國家新頒布的法規代替,國家已經頒布新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