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關於唐山港京唐港區東南防波堤工程項目建議書的批覆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關於唐山港京唐港區東南防波堤工程項目建議書的批覆》是2011年4月13日發布的地方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關於唐山港京唐港區東南防波堤工程項目建議書的批覆
  • 發布時間:2011年4月13日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城鄉建設
冀發改基礎389號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

法規內容

唐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你委《關於唐山港京唐港區東南防波堤工程項目建議書的請示》(唐發改基礎〔2011〕51號)和省交通廳《關於唐山港京唐港區東南防波堤工程項目建議書的行業審查意見》(冀交函規〔2011〕164號)均收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為減少京唐港區主航道及四港池內航道泥沙淤積,降低主航道口門處橫流流速,改善港口通航條件,同時拓展京唐港區發展空間,同意唐山港口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投資建設東南防波堤工程。
二、該工程位於第四港池南岸,包括防波堤工程及隔堤工程。防波堤工程總長9431米,為“l”型布置,其中南側防波堤長7781米,東側防波堤長1650米,在四港池南岸形成1066平方公里的封閉圍區;與東側防波堤平行布置建設1條1400米隔堤,將四港池南岸分為2個圍區,以減少龍口合龍難度。
三、該工程估算總投資為61903萬元,通過申請國家專項資金、企業自籌和銀行貸款等途徑解決。
接批覆後,請你市抓緊相關支持性檔案編報進度,儘快編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報我委審批。
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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