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利廳標本兼治防範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實施方案

印發信息,方案正文,

印發信息

名 稱:
河北省水利廳安全生產委員會 關於印發《河北省水利廳標本兼治防範遏制 重特大事故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號:
00021827X/2016-00587
發布機構:
省水利廳
文 號:
冀水安〔2016〕21號
主 題 詞:
發布日期:
2016年11月28日
主題分類:
水利、水務
河北省水利廳安全生產委員會 關於印發《河北省水利廳標本兼治防範遏制 重特大事故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水務(水利)局,廳直各單位,廳機關各處室、事業單位:
根據《河北省標本兼治防範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冀安委〔2016〕9號)要求,廳安委辦制定了《河北省水利廳標本兼治防範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實施方案》,現印發你們,請各級各單位高度重視、周密部署,認真貫徹執行。
河北省水利廳安全生產委員會
2016年7月28日
河北省水利廳

方案正文

標本兼治防範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著力解決當前安全生產領域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強化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據《河北省標本兼治防範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強化安全發展理念,創新安全管理模式,按照關口前移、超前辨識、風險導向、源頭治理、精準管理、科學預防、持續改進的要求,全面分析、預想、排查、研判、管控各類安全風險,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事故隱患;進一步建立完善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控制機制,紮實做好事前預防工作;建立順暢高效的應急回響機制,紮實構建事故應急救援最後一道防線。通過不斷強化風險控制、過程管控、事後處置體系建設,增強防範事故和遏制重特大事故能力,為減少事故發生和降低事故損失,最大限度地保障廣大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建設經濟強省、美麗河北提供有力的安全生產保障。
(二)工作目標。到2018年底,全省“源頭治理、風險管控、隱患整治、社會共治、智慧監管、應急管理”系統性、整體性的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體系基本建成並有效發揮作用。構建形成點、線、面有機結合,省、市、縣、鄉、村無縫對接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性工作體系,全社會共同防控安全風險和共同排查治理事故隱患的責任、措施和機制更加精準、有效;構建形成完善的智慧安全監管體系和安全技術研發推廣體系,安全監管水平和安全科技保障能力水平得到顯著提升;構建形成本質安全防護體系,實施一批保護生命重點工程,根治一批可能誘發重特大事故的重大隱患;構建形成嚴格規範的懲治違法違規行為制度機制體系,使違法違規行為引發的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構建科學高效應急救援體系和應急回響機制,事故應急回響和處置能力得到明顯提升。
二、重點工作任務
突出水利工程建設、水利工程運行、農村水電、安全度汛、河道采砂、水文測驗、水利工程勘測設計、水利科研實驗與檢驗、水利風景區旅遊、後勤服務、水利防汛抗旱物資儲備、集中供水和農村飲水安全等專業領域,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涵蓋我省所有水利企事業單位和項目法人,完成以下工作任務。
(一)加強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機制建設
1.落實企業風險管控主體責任。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督促水利企事業單位和項目法人組織科室(部門、車間)、班組、崗位全面排查、預判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風險點,對排查出來的風險點進行分級,先確定風險類別(泄漏、火災、爆炸、透水、中毒、坍塌、潰壩、機械、交通、墜落等危險因素和高溫、粉塵、有毒物質等有害因素),然後按照危險程度及可能造成後果的嚴重性,將風險分為A、B、C、D級(安全風險辨識和評估標準已在《河北省水利廳安全生產攻堅行動實施方案》(冀水安〔2016〕14號)中印發)。針對風險等級,將風險點逐一落實分級管控責任,明確監管重點和具體管控措施,包括制度管理措施、工程技術措施、線上監測措施、視頻監控措施、自動化控制措施、應急管理措施等,並嚴格實施安全風險公告、崗位安全風險確認和安全操作“明白卡”制度。同時,水利各企事業單位和項目法人要將所有安全風險點逐一登記,建立安全風險管控檔案,形成“一企一冊”,經主要負責人(法人代表)簽字和單位蓋章後,報送所屬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廳直各單位於2016年10月31日前報廳安委辦。
2.建立實行區域性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機制。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在深入總結分析事故發生規律、特點和趨勢的基礎上,每年排查評估轄區內的重點區域、重點單位、重大危險源,依據相應標準,分別確定區域性的安全風險“紅、橙、黃、藍”(紅色為安全風險最高級,依次降低)4個等級,建立安全風險資料庫,繪製水利企事業單位和項目法人安全風險等級分布電子圖。按照“分區域、分級別、格線化、實名制”原則,明確落實每一處重大安全風險和重大危險源的屬地管理責任、行業安全監管責任,確保責任到人,不留盲區和死角。強化風險管控技術、制度、管理措施,把可能導致的後果限制在可防、可控範圍之內。健全安全風險公告警示和重大安全風險預警機制,定期對紅色、橙色安全風險進行分析、評估、預警。
(二)大力做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1.積極組織開展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工作。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對所屬水利企事業單位和項目法人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排查摸底,全部納入“水利安全生產上報系統”管理,重點推行“隱患排查清單管理”,使全員熟悉隱患排查內容、排查周期、排查流程、台賬填寫以及獎懲措施等,組織指導本行業領域企業完成7項工作,即:成立科室(部門、車間)級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小組、制定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建立規範化隱患排查管理台帳、製作隱患排查治理公示牌、實行隱患排查獎懲制度、實行隱患排查治理清單式管理、定期組織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學習培訓。
2.深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不斷深化我省開展的“安全生產攻堅行動”,以水利工程建設、水利工程運行、農村水電、安全度汛、河道采砂、水文測驗、水利工程勘測設計、水利科研實驗與檢驗、水利風景區旅遊、後勤服務、水利防汛抗旱物資儲備、集中供水和農村飲水安全等專業領域為重點,持續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把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常態化、全員化、規範化作為重要內容,積極督促有關單位嚴格落實工作責任,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隱患,堅決治理和糾正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確保隱患排查治理取得實效。
3.注重加強水利公共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做好輸(供)水工程、排澇工程、蓄滯洪區工程、水利旅遊設施等公共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加強機關辦公場所、危舊房、火災隱患以及油氣管道、鍋爐、電梯設施等公共設施隱患排查整治;消除高空墜物、煤氣中毒、下水道內易爆氣體積聚和通風不暢區域有害氣體聚集等安全隱患。
4.實現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閉環管理。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制定隱患排查治理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隱患發現、整改、記錄、通報和激勵約束機制。組織動員所屬企事業單位和項目法人大力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及時消除各類事故隱患,做到排查和治理“全覆蓋”,建立台賬、“五落實”。對重大安全隱患一律實行掛牌督辦,嚴格落實整改銷號制度,確保隱患100%管控到位,及時整改到位,實現隱患排查、登記、評估、報告、監控、治理、銷賬的全過程記錄和閉環管理。
(三)推進實施科技興安工程
1.強化信息化、自動化技術套用。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廳直各單位要針對水庫、閘涵、泵站、堤防和水利風景區等重點區域、單位、部位、環節,加強遠程監測預警、自動化控制和緊急避險、自救互救等設施設備的建設與使用,強化技術防範手段。
2.加強預報、預警能力建設。完善水利預報、預警系統,修訂完善預報、預警、預案,落實人員、裝備和經費,做到準確預報、及時預警,努力實現自動預警。加強汛期和特殊時期值班和應急值守,切實做到遇有汛情和其他危險情況,及時預警和組織人員轉移,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四)齊抓共管形成社會共治
1.嚴格落實安全生產工作責任。一是積極探索建立責任與權力相統一的安全監管機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嚴格落實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管責任。二是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採取措施,督促水利企事業單位和項目法人嚴格遵守和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與技術標準,依法依規加強安全生產,不斷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切實做到“五落實五到位”,並將安全生產責任層層分解落實到每個崗位和員工。
2.綜合治理群防群控。依託社會治理格線化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實施群防群治。鼓勵發動民眾舉報,並加大舉報獎勵力度,進一步暢通渠道,媒體曝光違法違規生產經營建設等行為。完善聯合懲戒機制、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不良記錄“黑名單”制度,嚴格落實誠信管理。充分發揮各級工會組織作用,廣泛開展“查身邊隱患、保職工安全、促企業發展”民眾性安全生產活動,形成齊抓共管、社會共治的工作格局。
3.依法依規嚴格落實執法措施。健全“雙隨機”檢查、暗查暗訪、聯合執法和重點執法等制度,對可能導致重事故的嚴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大力推行執法曝光工作機制,強化警示教育,定期曝光重大隱患,懲治典型違法行為,通報“黑名單”生產經營單位,取締非法違法企業,關閉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企業。
(五)大力提升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1.加強員工崗位應急培訓。健全全員應急培訓制度,針對員工崗位工作實際,組織開展應急知識和技能培訓,提升一線員工第一時間化解險情、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的能力。
2.健全快速應急回響機制。建立、完善各級各類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形成覆蓋水行政主管部門、各專業領域、各生產經營單位較為完善、無縫連結的應急預案體系,加強安全生產預報、預警。制定重點崗位應急處置卡,加強應急演練,嚴防盲目施救導致事態擴大。加強應急資源資料庫建設,及時將救援隊伍、專家、裝備、物資等信息資源納入資料庫。強化應急回響,確保在第一時間能夠迅速調動隊伍、專家、調集裝備物資,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搶險救援。
3.加強應急保障能力建設。進一步最佳化布局,加強水利專業化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應急演練,加強應急物資、裝備設備儲備。建立救援隊伍社會化服務補償機制,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
三、重點工作時間階段劃分
根據本方案明確的重點工作任務和工作特點,各項重點工作任務完成時限劃分如下:
(一)2016年8月10日前完成工作: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召開專題會議,對標本兼治防範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進行認真研究,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本系統、本單位具體實施方案,並於8月10日前將方案報廳安委辦。
(二)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工作:
1.重點工作任務第(一)部分全部;
2.重點工作任務第(二)部分中第1、2項。
(三)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工作:
1.重點工作任務第(二)部分中第3、4項;
2.重點工作任務第(四)、(五)部分全部。
(四)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工作:重點工作任務第(三)部分全部。
四、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要進一步提高對防範遏制重特大事故重要性、緊迫性和事故規律性的認識,要把遏制重特大事故作為安全生產“牛鼻子”工程,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政治任務和重點工作,擺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採取有力措施抓實抓好,帶動安全生產各項工作全面推進。
(二)突出重點,做到精準施策。要結合事故規律特點,抓住關鍵時段、關鍵地區、關鍵單位、關鍵環節,從構建雙重預防性控制機制、強化技術保障、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加強源頭治理、提高應急處置能力等方面入手,從制度、技術、工程、管理等多個角度,制定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對症下藥、精準施策,力爭儘快在減少重特大事故數量、頻次和減輕危害後果上見到實效。
(三)考核問責,注重工作實效。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對標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進行跟蹤督查,嚴格管理考核,加大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成效在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中的比重,定期通報工作完成情況,促進工作落實。對工作不重視,存在重大風險隱患而不採取防範和整改措施或發生事故的單位或個人,視情況嚴厲追究相關單位或行為人責任,並倒查有關部門責任。廳安委辦就工作進展情況適時進行跟蹤督導檢查,並將工作開展情況列入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內容。
(四)及時總結,按時上報情況。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結合本地區、本單位實際,按照本方案和各自具體實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實,各項重點任務務必做到定時限、定措施、定責任,抓緊組織推進,紮實開展落實。每季度末月10日前向廳安委辦書面報告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進展情況,包括採取的主要措施,完成的主要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工作中行之有效的經驗和做法,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和下一步重點工作安排等,每年12月10日前書面報送全年工作總結,報送材料電子版一律傳送至信箱。
抄送: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水利部安全監督司。
河北省水利廳辦公室 2016年7月28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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