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民政廳民間組織管理局民主評議行風方案

《河北省民政廳民間組織管理局民主評議行風方案》是河北省民政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1年09月02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民政廳民間組織管理局民主評議行風方案
  • 發布日期:2011年09月02日
  • 發布單位:河北省民政廳
  • 主題分類:社團管理
檔案全文
河北省民政廳民間組織管理局民主評議行風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我局工作,以發展為主題,以依法從政、規範管理、優質服務、廉潔高效為目標,積極參與行風評議,努力實踐好、維護好、發展好人民民眾的根本利益。
二、成立組織
為保證行風評議紮實有效進行,我局成立行風評議督導組,負責開展日常行風評議工作。
組長:陶仁田
成員:郭百服 黃冬賢
三、評議範圍
民間組織管理局全體幹部和工作人員。
四、評選內容
(一)依法行政和規範管理情況。主要看我局行政執法和管理是否文明、依法、規範,是否公開、公正、公平,有無以權謀私,有無亂檢查、亂評比等現象發生。
(二)辦事效率和辦事質量情況。主要看本職崗位技能是否熟悉,業務知識是否精通,一次性告知和一站式服務是否到位,辦事程式是否簡捷,辦事效率是否高效,限時辦結能否做到,是否採取網上審批、熱線諮詢、陽光服務等多種手段提高辦事效率。
(三)服務態度和服務形象情況。主要看為民眾服務是否主動、熱情、文明,是否做到首問負責制,有無生、冷、硬、橫、拖、推現象;有無工作方法簡單、執法行為粗暴、刁難現象。有無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等現象。
(四)辦事廉潔和反腐倡廉情況。主要看我局全體幹部和工作人員是否遵紀守法、廉政勤政,有無以權謀私、吃拿卡要等違規、違紀、違法行為,有無在公務活動中接受宴請、旅遊、娛樂活動等現象。
為此制定如下四項制度:
(一)全面辦事公開制度。做到法規政策、服務項目、辦事程式、辦事時限、辦事結果、投訴渠道、服務對象的權利義務、執法程式“八公開”,通過公開,方便民眾辦事,接受民眾監督。
(二)全面推行服務承諾制度。要將在實際工作中形成的服務承諾上升到制度層面,使之成為必須履行的行為規範。要大力改革和簡化辦事程式,努力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質量,全面推行首問責任制。通過河北民政網或其他有效形式向社會向服務對象和人民民眾報告落實情況。
(三)全面建立監督反饋制度。運用各種形式主動聽取和徵求民眾意見,公布本局監督電話,特別要建立正常的服務對象意見反饋制度,定期接受和聽取民眾反饋意見。
(四)全面落實責任追究制度。我局內部每個月進行一次風行建設情況述職,全面檢查回顧自己行風建設情況,對違反行風建設要求和規定的人和事要嚴肅紀律,嚴格追究責任並進行批評教育;造成一定影響的當事人年終考核不評優秀。
十五項承諾
(一)有問必答,有答必清。
(二)首問負責,絕不推諉。
(三)語言和藹,熱情接待。
(四)耐心解釋,微笑服務。
(五)文明辦事,禮貌待人。
(六)舉止優雅,環境優美。
(七)一次告知,簡化程式。
(八)縮短時限,提前辦結。
(九)辦事快捷,效率一流。
(十)一站服務,方便到位。
(十一)辦事公平,一視同仁。
(十二)便民利民,勝似親人。
(十三)清正廉潔,禁吃拿卡要。
(十四)舉報必查,事事回聲。
(十五)接受監督,歡迎批評。
註:辦理社會組織登記合格率100%;依法查糾,對發現或民眾舉報的違規違法組織,查處率實現100%;社團、民非、基金會籌備審批,按法定時間壓縮10日,成立變更登記壓縮5日。
五、評議方法
1、根據我局制定的評議內容(“四個情況、四個制度、十五項承諾”),每個月進行一次內部自我述職互相評議。
2、按機關規定的考核要求進行考核。
六、實施步驟
為了保證行風評議工作取得實效,評議活動分為四個階段。
(一)深入動員階段。2011年7月25日—2011年7月29日,深入學習領會河北省民政廳《關於對部分機關處室局和直屬單位開展民主評議工作的實施辦法》的精神,並根據其精神制定我局開展民主評議行風方案。
(二)自查自糾階段。2011年7月30日—9月30日,每個人對照民政廳《民主評議行風的實施辦法》和我局行風評議內容,進行自我對照自我檢查自我糾正。
(三)督導檢查階段。2011年10月1日—2011年11月20日,根據民政廳《民主評議行風的實施辦法》和我局的行風評議內容,我局行風督導小組對每個人進行行風評議,並寫出行風評議鑑定。
(四)參加民政廳年終評議階段,2011年11月21日—2011年12月31日,按照廳里制訂的行風評議方法和要求積極主動接受廳里組織的行風評議。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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