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會計獎勵暫行辦法修正案》是河北省2002年9月24日發布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會計獎勵暫行辦法修正案
- 頒布單位:河北省
- 頒布時間:2002年9月24日
【發布單位】河北省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2002-09-24
【生效日期】2002-09-24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河北省會計獎勵暫行辦法修正案
一、各條中的“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和單位領導人”改為“單位負責人、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
二、各條中的“會計人員、單位領導人”改為“單位負責人、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和會計人員。”
三、第一條修改為:“為了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鼓勵單位負責人、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認真執行財經法規,加強經濟管理和財務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六條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四、第十條增加一項,作為第三項:“為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模範遵守內部會計控制規範,在建立健全本單位內部會計控制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績;”以下各項按順序前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