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旅遊局關於參加2010中國國內旅遊交易會的通知

《河北省旅遊局關於參加2010中國國內旅遊交易會的通知》是河北省旅遊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0年03月22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旅遊局關於參加2010中國國內旅遊交易會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旅辦函字〔2010〕41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旅遊局
  • 發布日期:2010年03月22日
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擴權縣(市)旅遊局:
為進一步拓展國內旅遊市場,加強與兄弟省市的交流與合作,促進我省國內旅遊發展,省局決定組織全省旅遊部門和旅遊企業參加由國家旅遊局、重慶市人民政府共同主辦的2010中國國內旅遊交易會。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 舉辦時間、地點
(一)舉辦時間:2010年4月23日至25日。
4月23日為專業洽談日,4月24日為專業及公眾參觀日,4月25日為公眾參觀日。
(二)舉辦地點:重慶市國際會議展覽中心。
二、 參展資格
(一)各級旅遊管理部門及旅遊事業單位。
(二)省內國際國內旅行社、酒店及酒店集團、航空公司、
旅遊車船公司、旅遊景(區)點、旅遊度假區(村)、自然保護區、主題公園、運動休閒娛樂場所等。
三、 展位費用及展位分配
(一)今年國內旅交會我省展台展位費(每展位3900元)由省局支付並由省局出資統一特裝搭建。各市要高度重視本次國內會參展工作,確保展位落實,備足宣傳資料,嚴格參展紀律,展會期間各市展台不得空崗。不能完成分配展位任務的市提前將調整意見告知省局。
(二)展位分配:秦皇島、承德、石家莊、唐山、保定各2個,張家口、廊坊、邯鄲、邢台、滄州、衡水各1個,擴權縣(市)隨設區市參展。
四、報名及交費
(一)報名時間:各市接此通知後,抓緊時間在3月26日前將領隊及聯絡人姓名、參展單位、聯繫方式等信息上報省局市場處。
(二)參展證:每展位配發3個參展證和相配套的專業日入場券。參展單位如需增加證件,每證繳納人民幣400元,由省局統一向組委會購置。請在報名時予以註明並於3月26日之前將參展證費匯至省局賬戶(戶名:河北省旅遊局,開戶行:中行育才支行,賬號:100147771079)並將匯款底聯傳真至省局,匯款時務請註明“2010國內會參展證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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