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關於實施鄴城遺址保護工程的通知

《河北省文物局關於實施鄴城遺址保護工程的通知》是河北省文物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12月2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文物局關於實施鄴城遺址保護工程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文物發[2009]160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文物局
  • 發布日期:2009年12月21日
檔案全文
臨漳縣文物旅遊局:
鄴城遺址三台文物保護工程項目,已經國家文物局批准,為確保該工程的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程項目為三台夯土台基加固、三台範圍的勘查。
二、請組織原方案設計單位深化完善施工設計,並報我局核准。
三、工程經費核定為130萬元,要嚴格按照《大遺址保護專項經費管理辦法》管理使用。具體撥付事宜請與當地財政部門聯繫。
四、請依法公開招標,選定具有文物保護工程一級施工(古遺址)資質的單位承擔本項工程的施工任務。
二○○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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