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實驗動物管理辦法修正案》是河北省一部地方政府規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實驗動物管理辦法修正案
- 類別:地方政府規章
檔案全文
(2007年4月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第8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07年4月2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7]第5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第三條、第五條中的“合格證”修改為“許可證”。
二、第四條中的“技術監督部門”修改為“質量技術監督部門”。
三、第六條修改為:“從事實驗動物飼養、繁育、使用工作的人員,應當經過專業培訓。”
四、第九條修改為:“出口實驗動物,應當按規定報國家科技行政部門審批。經批准後,方可辦理出口手續。”
五、刪去第十五條。
六、根據以上修改,對本辦法有關條文順序作相應調整。此外,對個別文字作了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