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邯鄲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11―2015年)的批覆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邯鄲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11―2015年)的批覆》是河北省人民政府2011年12月31日做出的批覆。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邯鄲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11―2015年)的批覆
土地礦產
冀政函231號
河北省政府
2011-12-31

法規內容

邯鄲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於呈請審查邯鄲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11-2015年)的請示》(邯政呈〔2011〕97號)收悉。經研究,同意《邯鄲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11-2015年)》。現批覆如下:
一、保持礦業健康可持續發展。嚴格執行礦產資源規劃,堅持“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按照統籌規劃、科學開發、合理利用、依法保護的原則,調整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結構和布局,促進資源利用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轉變,提高資源對經濟社會發展的保障能力。
二、加強礦產資源調查評價與勘查。落實好省級規劃的基礎性地質調查工作,加大煤、煤層氣、地熱、鐵等礦產勘查力度,在大中型煤礦區深部及外圍加快接替資源勘查,重點對武安市礦山村、上團城、胡峪開展鐵礦資源勘查,加強東部平原區地熱資源勘查。嚴格執行礦產資源勘查分區制度,鼓勵和引導商業性礦產勘查,提高重要礦產資源可供能力。
三、加強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巨觀調控。加強煤層氣水泥灰岩等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加快煤炭基建井、鐵礦新井建設,提高資源保障能力。限制大水礦區下組煤開採,對優質煉焦用煤實行保護性開發。嚴格執行《規劃》確定的開採分區管理制度和準入條件,調整最佳化開發利用布局。落實資源節約優先戰略,提高礦產資源綜合利用水平。
四、加強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按照“誰開發誰保護,誰污染誰治理,誰破壞誰恢復”的原則,加強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的監督管理,督促採礦權人依法履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義務。加快符山鐵礦、西石門鐵礦、峰峰礦區等重點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和土地復墾。
五、做好《規劃》組織實施工作。認真落實《規劃》提出的各項任務和措施,嚴格依據《規劃》審批和監督管理礦產資源勘查和開發利用活動,及時糾正違反《規劃》的行為。省國土資源廳要加強對《規劃》實施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工作。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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