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4月29日河北省下發,關於《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成立河北省老齡工作委員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成立河北省老齡工作委員會的通知
- 外文名:Notice of the Hebei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 on the establishment of Hebei Provincial Work Committee on ageing
- 發布日期:2001-04-29
- 生效日期:2001-04-29
- 發布單位:河北省人民政府
- 發布文號:冀政[2001]23號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成立河北省老齡工作委員會的通知
(冀政[2001]23號)
(冀政[2001]23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根據《國務院關於成立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的通知》(國發〔1999〕22號)的要求,為加強對我省老齡工作的領導,決定撤銷原河北省老齡委員會,成立河北省老齡工作委員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河北省老齡工作委員會的職責
河北省老齡工作委員會是省政府主管全省老齡工作的議事協調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一)研究、制定全省老齡事業發展戰略及重大政策,協調和推動有關部門實施老齡事業發展規劃。
根據《國務院關於成立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的通知》(國發〔1999〕22號)的要求,為加強對我省老齡工作的領導,決定撤銷原河北省老齡委員會,成立河北省老齡工作委員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河北省老齡工作委員會的職責
河北省老齡工作委員會是省政府主管全省老齡工作的議事協調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一)研究、制定全省老齡事業發展戰略及重大政策,協調和推動有關部門實施老齡事業發展規劃。
(二)協調和推動有關部門做好維護老年人權益的保障工作。
(三)協調和推動有關部門加強對老齡工作的巨觀指導和綜合管理,推動開展有利於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種活動。
(四)指導、督促和檢查各市的老齡工作。
(五)組織、協調老齡問題的重大涉外活動。
二、河北省老齡工作委員會的組成人員
主 任:趙金鐸(省委副書記)
常務副主任:郭庚茂(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
(四)指導、督促和檢查各市的老齡工作。
(五)組織、協調老齡問題的重大涉外活動。
二、河北省老齡工作委員會的組成人員
主 任:趙金鐸(省委副書記)
常務副主任:郭庚茂(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
副主任:尹文儒(省民政廳廳長)
劉印樓(省政府副秘書長)
宋太平(省委組織部副部長)
馬占元(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廳長)
周金生(省委老幹部局局長)
委 員:張志平(省委宣傳部副部長)
楊振田(省直工委副書記)
周 明(省發展計畫委員會副主任)
張日訓(省教育廳副廳長)
王步文(省民族宗教事務廳副廳長)
王大印(省民政廳副廳長)
孫 曄(省司法廳副廳長)
陳金城(省財政廳副廳長)
張志毅(省人事廳副廳長)
朱正舉(省建設廳副廳長)
姚來茹(省文化廳紀檢組長、監察專員)
袁 中(省衛生廳副廳長)
呂振俠(省廣播電視局副局長)
李愛民(省體育局副局長)
張志欣(省新聞出版局副局長)
王登銘(省軍區政治部副主任)
趙明晨(省總工會副主席)
李瑞林(省婦聯副主席)
馬法嚴(省外事辦公室副主任)
宣振富(省旅遊局副局長)
丁書奎(省地稅局副局長)
三、河北省老齡工作委員會的辦事機構
河北省老齡工作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民政廳,辦公室主任由尹文儒同志兼任。
今後,省老齡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如調整成員,由所在單位與委員會辦公室協商後,報委員會主任和常務副主任批准。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宋太平(省委組織部副部長)
馬占元(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廳長)
周金生(省委老幹部局局長)
委 員:張志平(省委宣傳部副部長)
楊振田(省直工委副書記)
周 明(省發展計畫委員會副主任)
張日訓(省教育廳副廳長)
王步文(省民族宗教事務廳副廳長)
王大印(省民政廳副廳長)
孫 曄(省司法廳副廳長)
陳金城(省財政廳副廳長)
張志毅(省人事廳副廳長)
朱正舉(省建設廳副廳長)
姚來茹(省文化廳紀檢組長、監察專員)
袁 中(省衛生廳副廳長)
呂振俠(省廣播電視局副局長)
李愛民(省體育局副局長)
張志欣(省新聞出版局副局長)
王登銘(省軍區政治部副主任)
趙明晨(省總工會副主席)
李瑞林(省婦聯副主席)
馬法嚴(省外事辦公室副主任)
宣振富(省旅遊局副局長)
丁書奎(省地稅局副局長)
三、河北省老齡工作委員會的辦事機構
河北省老齡工作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民政廳,辦公室主任由尹文儒同志兼任。
今後,省老齡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如調整成員,由所在單位與委員會辦公室協商後,報委員會主任和常務副主任批准。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