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河北省婚姻登記管理實施辦法》和《河北省治理早婚私婚管理辦法》的決定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河北省婚姻登記管理實施辦法》和《河北省治理早婚私婚管理辦法》的決定在2004.07.23由河北省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河北省婚姻登記管理實施辦法》和《河北省治理早婚私婚管理辦法》的決定
  • 頒布單位:河北省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2004.07.23
  • 實施時間:2004.07.23
經2004年7月15日省政府第30次常務會議討論決定,廢止《河北省婚姻登記管理實施辦法》和《河北省治理早婚私婚管理辦法》,現予公布。
二00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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