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上午,省人大常委會舉行《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立法聽證會,來自全省各地的16名陳述人,就重污染天氣是否停產限行等問題陳述各自的意見和建議。這是省人大常委會第二次就該條例草案進行立法聽證。
應建立碳排放交易制度
條例草案第15條規定,按照有利於總量減少的原則,在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範圍內,可以進行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污權交易。但是沒有涉及碳排放交易。
“《巴黎協定》重新認定了碳排放交易制度,條例草案沒有涉及,這是法律滯後性的體現。”河北大學副教授馬洪超說,在污染企業治理過程中,我們可以通過碳排放交易制度調動企業節能減排積極性,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所以,在法規草案中加入碳排放交易制度非常必要。
重污染天氣要停產限行
近幾年,在出現重污染天氣時,各地都採取積極應對措施,包括責令企業停產限產、機動車限行等,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這些措施應否寫進我省相關地方法規?聽證會上,16名陳述人各抒己見。
“我認為停產限產限行等措施是合理可行的。”來自河北政法幹部管理學院的王金蘭表示,環境權益不僅是私人的權益,同時也是公共權益,當私人權益和公共權益產生矛盾時,私人權益必須讓位於公共權益。
馬洪超等人認為,將這些措施寫入法規有上位法作依據。作為地方立法應該制定出比上位法更具體、更嚴格的規定。在要求企業停產限產、機動車限行的同時,要加強政府公共服務建設,譬如公車對公眾減免費等。
居民區餐飲店要不要取締
多年來,一些老居民小區餐飲店產生的油煙、噪音很讓附近居民鬧心。能否在立法層面上解決這一問題,也是聽證會上大部分陳述人關注的焦點。
石家莊市新華區環保局幹部辛國勇認為,對居民小區餐飲店要不要取締要區別對待。要把老小區和新小區,新建、改建、擴建的餐飲服務項目和原有的區別開來。他建議,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已存在、手續齊全的餐飲服務單位,責令予以安裝高效油煙淨化設施,不得擴建、改建,不得影響居民;拒不改正的,予以關閉,並處罰。已存在、手續不全的,責令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