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陽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沭陽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是沭陽縣政府的一個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沭陽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 辦公地址:沭陽縣南湖街道學院路5號 
  • 性質:單位
主要職責,獲得榮譽,

主要職責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貫徹落實國家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法律法規。
(二)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貫徹執行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組織落實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
(三)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組織實施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制度、標準、規範。推進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建設。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
(四)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貫徹執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執行考核標準。貫徹執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貫徹執行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和戰略,組織實施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貫徹落實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巨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推進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相關專項規劃、城鄉控制性詳細規劃等規劃,並統籌銜接其它各類專項規劃。指導鄉鎮、村莊規劃的編制工作。負責編制歷史文化名城、名鎮保護規劃確定的歷史文化街區的修建性詳細規劃。負責全縣城鄉規劃的行業管理與技術指導工作。負責全縣規劃設計、城市規劃測繪行業的資質與行業管理。承擔縣規劃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貫徹落實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擬訂城鄉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的規劃管理工作,按許可權依法履行規劃審批手續。負責建設項目的開工驗線和竣工項目的規劃核實。組織擬訂並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負責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
(八)負責統籌國土空間和自然資源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和自然資源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要工程。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林業、濕地生態保護修復等工作。牽頭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重要備選項目
(九)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貫徹執行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十)負責管理地質勘查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地質調查和礦產資源勘查評價。管理縣級地質勘查項目。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監督管理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配合有關部門對地下水過量開採的監督管理。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和壓覆礦產資源管理。負責礦業權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二)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組織實施地方測量標誌的設立和保護。  
(十三)推動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編制並實施自然資源領域科技創新發展、人才培養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技術標準、規程規範。組織實施重要科技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組織開展自然資源領域對外交流合作。
(十四)查處自然資源、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違法案件。負責全縣自然資源行政執法工作。
(十五)組織開展全縣植樹造林工作。分類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縣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組織開展土地沙化動態監測和評價,開展沙化土地調查,指導全縣沙化土地治理工作,監督管理沙化土地的開發利用。負責全縣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十六)承擔全縣森林、濕地、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管理工作。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森林採伐限額。負責林地管理,擬訂全縣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縣級以上生態公益林的劃定、保護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組織實施濕地保護規劃和相關工作,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組織開展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按分工監督管理全縣野生動植物進出口。
(十七)負責監督管理全縣自然保護地。組織擬訂實施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和相關標準並監督實施。按規定提出新建、調整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並按程式報批。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十八)負責林木種子管理工作。組織全縣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全縣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
(十九)負責推進全縣林業改革相關工作。落實上級關於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
(二十)負責監督林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推動林業產業發展。參與擬訂林業地方經濟調節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地方林業生態補償制度。擬訂全縣林業資源最佳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擬訂相關林業產業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
(二十一)按規定履行幹部管理和隊伍建設職責。
(二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三)職能轉變。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要落實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的要求,強化統籌設計,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的管控作用,推進“多規合一”,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提供科學指引。進一步加強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建立健全源頭保護和全過程修復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實現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創新激勵約束並舉的制度措施,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進一步精簡下放有關行政審批事項、強化監管力度,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自然資源管理規則、標準、制度的約束性作用,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評估的便民高效。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強森林、濕地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大力推進國土綠化,保障區域生態安全。加快自然保護地的體系建設,組織推進自然保護地的清理規範和歸併整合。
(二十四)與縣應急管理局的職責分工。
1.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一般以上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承擔縣應對一般以上災害指揮部工作,協助縣委、縣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一般以上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林業局)、縣水利局、縣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協調開展森林火情監測預警工作。
2.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林業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指導開展森林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必要時,可以提請縣應急管理局,以縣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獲得榮譽

2022年1月,入選2019-2021年度江蘇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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