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陽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沭陽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是沭陽縣政府部門,承擔沭陽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等。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

主要職能

(一)承擔沭陽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具體職責是:研究提出全縣安全生產政策規定和重要措施的建議;監督檢查、指導協調縣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全縣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參與研究有關部門在產業政策、資金投入、科技發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的相關工作;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承辦縣安全生產委員會召開的會議和重要活動,督促、檢查縣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
(二)綜合管理全縣安全生產工作。組織起草安全生產方面的政策和行政措施,貫徹工礦商貿行業及有關綜合性安全生產規章規程,研究擬訂工礦商貿安全生產標準,並組織實施。
(三)依法行使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制定全縣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定期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四)負責發布全縣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縣生產安全傷亡事故調度統計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分析工作;依法組織、協調或參與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受縣政府委託對事故調查報告進行批覆,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五)負責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
(六)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組織實施對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組織的監督管理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
(七)組織、指導全縣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安全培訓、考核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知識培訓和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八)負責監督管理縣管的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監督工礦商貿企業貫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九)依法監督檢查“三同時(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使用)的情況;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和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十)擬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示範工作。
(十一)組織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及註冊的管理工作。
(十二)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十三)承辦縣政府和縣安全生產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工作,建立健全機關的各項工作規則和制度,承擔機關文電處理、政務信息、保密、檔案、提案、信訪和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局機關的財務、經費、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和局機關安全生產電子政務系統的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負責局機關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黨群、紀檢監察、機關行風建設工作;負責指導全縣安全生產培訓工作;實施對安全培訓考核機構的資質管理。(聯繫電話:83593316)
二、法規執法科
承擔縣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起草全縣安全生產政策和行政措施,貫徹執行工礦商貿行業及有關綜合性安全生產規章規程,研究擬訂工礦商貿安全生產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起草重要檔案、重要會議報告;負責推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聯繫縣有關部門和各鄉(鎮)的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及時掌握重要情況和重大事項;組織、協調全縣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督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
負責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規範、監督安全生產依法行政工作,組織開展對各鄉(鎮)、各部門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執法檢查。負責安全生產法制宣傳工作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普及和教育工作。
研究擬訂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和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技術示範及安全生產科研成果鑑定和技術推廣工作。承擔24小時值班調度工作,綜合管理全縣安全傷亡事故調度統計和信息發布,分析預測重特大事故風險,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實施對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機構的資質管理,並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全縣安全生產專家組工作。負責組織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組織指揮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演習,統一指揮、協調或參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依法監督檢查機械、冶金、紡織、輕工、電力、建材、商貿、非煤礦山、石油等行業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和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負責相關行業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評估及其“三同時”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相關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
負責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工作。負責監督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規的情況,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和生產安全許可證、銷售許可證發放的申報工作,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
三、危險化學品監督管理科
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依法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和儲存企業設立的安全審查、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和容器專業生產企業的安全審查和定點、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乙種)的發放、縣內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並監督檢查。依法指導監督檢查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和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負責危險化學品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評估及其“三同時”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指導協調或參與相關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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