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陽縣公路路域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考核辦法》是2017年沭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沭陽縣公路路域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考核辦法
- 發文機關:沭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編號:沭政辦發〔2017〕8號
- 發布日期:2017年2月4日
辦法正文,總體目標,考核範圍,考核內容及標準,考核方式,考核獎懲辦法,
辦法正文
沭陽縣公路路域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考核辦法
為紮實推進全縣公路路域環境整治工作,切實改善公路路容路貌,創造暢通、安全、舒適、優美、文明的通行環境,特制定本考核辦法。
總體目標
各鄉鎮場(街道)利用一年時間,對縣域內公路路域環境進行綜合整治,實現通行環境淨化、綠化、美化、硬化目標,為我縣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強有力的支撐和交通保障。
考核範圍
縣域內國省幹線、縣道、鄉道、村道(包括所有硬化道路)。
考核內容及標準
(一)路域環境整治情況
1.嚴禁路肩、邊坡種植農作物。全縣公路兩側已有路肩、邊坡農作物全部清除,做到應清必清、不留死角。路域環境整治工作實行屬地管理原則,確保公路路肩、邊坡無種植農作物現象。
2.落實“路長”責任制。須由鄉鎮場(街道)領導班子成員擔任路長,在每條鄉、村公路起止點設立路長牌。涉及路長人事調整的,要立即對路長牌內容進行更新。
3.完善公路附屬設施。對安保設施缺失的路段,按規定完善安保設施。對沿線急彎陡坡路段、學校、過村鎮(集中居住點)的路段設定警示標誌牌。
4.綠化美化公路路域環境。根據“經濟適用、打造亮點”的原則,以鎮區出入口、重要線路節點、綠化苗木短缺或綠化空白路段為重點,採取喬、灌、花、草相結合方式進行補植補種,打造“錯落有致、三季有花、四季常青”的優美環境。
(二)示範路創建情況
各鄉鎮場(街道)在路域環境整治的基礎上,至少創建一條景觀示範路。在創建中,突出路面和橋涵養護、修整路肩和邊坡、疏通邊溝、過村鎮路段整治、綠化種植、完善附屬設施等重點,做到道路暢通、路面平整、綠化美化、標誌齊全(具體標準見《沭陽縣鄉、村公路景觀示範路創建標準》)。
考核方式
公路路域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考核方式採取日常督查和綜合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實行百分制考核。縣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辦公室每周對各鄉鎮場(街道)路域環境整治情況進行檢查,檢查情況通過縣電視台《路域環境整治在行動》欄目進行刊播。對進度快、成效好的鄉鎮場(街道),予以正面報導。對檢查中整治不力、問題突出的鄉鎮場(街道),予以曝光並責令責任領導作電視表態,督促限期整改。根據每周檢查情況予以扣加分,按月通報一次排名,排名處於後3名的安排責任人予以電視表態。日常檢查情況計入路域環境整治最終綜合考核成績。
1.日常檢查中對照考核內容與標準,每發現一項不達標扣2分。
2.對在《路域環境整治在行動》欄目正面報導的、《全縣公路路域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專報》中通報表揚的,每有一次加5分。
3.對在《路域環境整治在行動》欄目中被責令電視表態、在《全縣公路路域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專報》中被通報批評或被下達《沭陽縣公路路域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督辦通知單》的鄉鎮場(街道)進行減分,每有一項次扣5分。
4.截止2017年元月底,路肩農作物仍未清理到位的鄉鎮場(街道),在綜合考核中實行“一票否決”。
考核獎懲辦法
各鄉鎮場(街道)考核得分情況定期予以公布,2017年11月份對全縣公路路域環境整治及景觀示範路創建情況進行綜合考核驗收,並進行計分排名。
1.根據綜合考核得分情況,設立一、二、三等獎,一等獎3名、二等獎5名、三等獎8名,採取“以獎代補”方式予以獎勵,獎金分別為20萬元、10萬元、5萬元。“以獎代補”資金按程式報批後發放,用於補助公路路域環境整治經費的不足。
2.綜合考核情況與農村公路養護補助經費掛鈎。根據《沭陽縣農村公路養護檢查考核辦法》、《沭陽縣路域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相關要求,對綜合考核一、二、三等獎的鄉鎮場(街道)將在年度下撥補助經費基礎上分別上浮20%、10%、5%的資金獎勵;原則上對綜合考核排名後3名、4—6名、7—10名的鄉鎮場(街道)分別扣除補助經費的30%、20%、10%。
3.綜合考核情況與農村公路提檔升級建設計畫掛鈎。對綜合考核先進的鄉鎮場(街道)將在上報下一年度農村公路提檔升級工程建設計畫時,予以重點扶持,優先安排農村公路建設計畫;對綜合考核處於後4—10名的,對年度農村公路提檔升級計畫予以調減;對路域環境整治工作嚴重滯後、綜合考核處於後3名或被“一票否決”的鄉鎮,不予安排建設計畫。
4.綜合考核結果作為鄉鎮分管領導條線業務考核和目標考核實績報縣委組織部和縣目標辦。
附屬檔案:沭陽縣鄉、村公路景觀示範路創建標準
附屬檔案
沭陽縣鄉、村公路景觀示範路創建標準
1.里程:不低於2公里,好路率須達到90%。
2.路面:保持清潔和平整完好。
3.路肩:無雜物、垃圾、堆積物及15cm以上的蒿草,無糧食、蔬菜等經濟作物,路肩寬度不低於1米,邊線順直。
4.邊坡:無糧食、蔬菜等經濟作物;無坍塌、沖溝、缺口,坡度適中(1:1.5)。
5.邊溝:排水溝無淤積,保持排水暢通;應有邊溝路段須開挖邊溝。
6.橋樑
⑴橋樑排水暢通,橋面整潔,無積水,泄水孔通暢,涵洞(管)無淤塞。
⑵構部件完好,欄桿、帽石、錐坡、端牆、墩台無缺件、斷裂、破損及漏筋等;支座無雜物或出現鬆動、老化現象。
⑶橋頭(涵頂)無跳車;橋樑伸縮縫養護良好。
7.沿線設施:各種交通安全標誌和里程碑設定齊全,位置恰當,式樣、尺寸、顏色統一規範、鮮明。
8.綠化:道路兩側樹木、花草修剪整齊,協調美觀,無死株;樹木不影響行車視線。
9.路政管理:限載等標誌牌設立到位,及時與路政部門聯繫,協助做好超限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