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縣文體局

沛縣文體局,職責是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沛縣文體局
  • 外文名:Peixian county style council
  • 地點:沛縣
  • 職責: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 條例數:十四
管轄區域,主要職責,

管轄區域

沛縣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各級政府關於文化體育工作、文物工作、新聞出版和文化市場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制訂全縣文化體育工作的政策法規,並監督實施。
(二)積極推進文化體育改革,研究制訂全縣文化體育、藝術、新聞出版、文物事業發展規劃,協調平衡文化體育事業發展關係。
(三)管理全縣文化體育事業,指導民眾文化體育活動的開展,組織全縣重大社會文化體育活動,向省、市、國家培養輸送各類文化體育人才。
(四)管理全縣文化網路的建設及推廣普及工作。
(五)挖掘繼承、研究、開發民族民間文化遺產,加強文物法制建設,做好全縣文物保護工作;指導文學藝術創作及文學、藝術的精品生產。
(六)管理全縣圖書館事業,調查研究圖書文獻資源的開發和利用,推動圖書館標準化、現代化建設。
(七)研究擬定全縣文化體育產業規劃和政策,指導、協調文化體育產業發展;管理全縣電影事業,推進電影行業的體制改革,指導城鄉電影發行放映建設:調整和平衡工作;規劃、指導全縣文化體育設施建設。
(八)歸口管理全縣文化體育市場,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文化體育市場的發展規劃和政策規章,研究文化體育市場發展態勢,指導文化體育市場稽查工作,負責全縣音像單位的管理和音像製品的經營、放映管理工作。
(九)管理全縣圖書、報紙、期刊及電子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加強對印刷、書報經營單位、電腦複印列印、出租點的監督管理和本縣內部資料的出版、審核、報批及準印證的發放工作;管理全縣書報刊、出版物市場,組織對各類出版物的審查,查處違禁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以及其它違反新聞出版規定的行為。
(十)組織全縣《全民健身計畫綱要》的實施;指導、協調城區、鄉鎮及全縣各部門、各行業、各社會團體積極開展體育活動;組織、指導國民體質監測工作。會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全國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進體育工作的社會化
(十一)組織實施《奧運爭光計畫綱要》,研究和指導余訓練工作;加強運動隊伍的建設,指導體育科學研究,按照省、市競賽規程,抓好賽前訓練,積極組織參加各類體育競賽,不斷提高本地區體育運動水平。
(十二)負責全縣健身氣功的管理;指導縣體育總會、各單項運動協會和體育協會等社團的工作;負責全縣性體育社團及項目俱樂部的資格審核
(十三)開展國際、國內間的文化體育合作與交流,完成上級交辦的文化體育外事活動。
(十四)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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