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烏地阿拉伯協商會議

沙烏地阿拉伯協商會議

沙特協商會議於1993年12月29日正式成立,是國家政治諮詢機構,下設13個專門委員會。協商會議由主席和150名議員組成,由國王任命,任期4年,可連任。現任主席為阿卜杜拉·本·穆罕默德·阿勒謝赫(Abdullah Bin Mohammed Al Sheikh),2009年2月就任,2013年1月、2016年12月、2021年10月三次連任。

沙特協商會議的前身是1924年由沙烏地阿拉伯首任國王阿卜杜勒·阿齊茲成立的民族委員會。1925年更名為民族協商委員會,1926年更名為協商會議。1927年,沙首次頒布《協商會議法》,同年7月,阿卜杜勒—阿齊茲國王出席協商會議第一次會議,標誌協商會議正式成立。沙特將1924年至第四任國王哈立德去世(1982年)期間的協商會議稱為“舊協商會議”,歷經51屆,召開6222次例會,通過決議9349項。

2019年11月20日,沙特新一屆協商會議(議會)在首都利雅得開幕,沙特阿美公司IPO將大大增加沙特金融市場規模,讓沙特境內外投資者都能參與其中,同時為沙特創造數千個就業機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沙特協商會議
  • 外文名:المجلس الاستشاري السعودي
  • 成立時間:1993年12月29日
  • 國家地區:沙烏地阿拉伯
  • 現任主席:阿卜杜拉·本·穆罕默德·阿勒謝赫
簡史,地位,職權,組織結構,制度,立法程式,黨團,對外交往,

簡史

1982年法赫德國王登基後,發布了具有現代意義的《協商會議法》。1992年9月,法赫德國王任命前司法大臣穆罕默德·本·朱拜爾為協商會議主席,1993年8月,又任命哈姆德·巴德爾為協商會議秘書長,8月20日任命了協商會議的60名成員。12月29日,主持了協商會議開幕式,第一屆現代協商會議宣告正式成立。1997年7月,第二屆協商會議成立,法赫德國王諭令將成員增至90名,原60名成員中一半留任,新任命60人。2001年第三屆協商會議將人數由90人增加到120人。2005年4月11日,法赫德國王諭令修改《協商會議法》,將協商會議成員由120名增至150名,並宣布第四屆協商會議成立,150名成員中有92員成新員。
為提高透明度,協商會議開始通過電視向公眾直播會議舉行情況,普通公民也可參觀協商會議總部並旁聽會議。2006年6月,6名女專家、學者作為非專職顧問開始參與協商會議事務。
2009年3月,第5屆協商會議成立。成員共150名,其中新成員81名。

地位

1992年頒布的《協商會議法》規定:協商會議每屆任期4年,總部設在利雅得,也可在王國境內的其他城市召開會議。協商會議通過的決議呈交內閣首相供內閣會議研究,如內閣和協商會議意見一致,經國王批准後生效;如出現分歧,由國王最終裁決。
成員的選舉與協商會議的產生
協商會議主席和成員均由國王任命,成員為30歲以上的沙特籍男性,多為社會名流和各領域精英,成員不得在政府機關或公司兼職

職權

協商會議沒有立法權,是政府的諮詢機構,就政府提交的問題提出修改意見或對政府經濟政策等提出建議、批評。有權對政府大臣提出正式質詢。其職能包括:1.討論國家經社發展計畫。2.研究國際條約和協定,並提出建議。3.討論各部及其他政府機構提出的年度報告。4.根據內閣首相的要求就一些重大的國家大政方針發表諮詢意見。

組織結構

設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和主席助理各1名。協商會議下設9個司:顧問司、公共關係和宣傳司、議會關係辦公室、計畫與發展司、計算機司、協商會議成員事務司、追蹤辦案司、財務審查司、信息研究司。
有12個專門委員會,分別是:
(1)伊斯蘭、司法與人權事務委員會;
(2)社會、家庭及青年事務委員會;
(3)經濟、能源事務委員會;
(4)安全事務委員會;
(5)行政、人力資源委員會;
(6)教育、科研事務委員會;
(7)文化、新聞事務委員會;
(8)外交事務委員會;
(9)水、設施及公共服務委員會;
(10)衛生與環境事務委員會;
(11)財政事務委員會;
(12)交通運輸與信息技術委員會。
協商會議秘書處下設3個部門:專門委員會事務助理秘書處、例會事務助理秘書處、財務與管理事務助理秘書處。

制度

會議由協商會議主席宣布開始和結束,並由其確定會議議題,決定是否對某議題進行投票。主席不在時,由副主席履行上述職責。只有在至少三分之二成員出席的情況下,會議方為有效,有關決議須經多數與會成員同意。在同意與反對票相等時,採納協商會議主席所在方的意見。沙特協商會議每兩周舉行一次會議,由主席決定會議時間。會議議題及檔案必須在協商會議內部研究討論,不得將其帶出會場。會議期間,成員發言須提出書面要求,對一個議題的發言時間一般不得超過5分鐘,非經主席許可不能發言。除主席外,他人無權打斷發言。每次會議均編寫會議紀要。休會期一般在7月到9月。
沙烏地阿拉伯協商會議
沙特協商會議大樓

立法程式

協商會議沒有立法權,是政府的諮詢機構。

黨團

沙特是政教合一君主制國家,禁止任何政黨活動。所以協商會議無黨團會議和督導。
沙烏地阿拉伯協商會議
沙特協商會議中的女性議員

對外交往

沙特協商會議積極參加有關地區和國際議會組織的會議。協商會議下設10個議會友好委員會,每個委員會成員從11人到13人不等,每個委員會負責與若干國家的雙邊議會友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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