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沙樊頭村
- 所屬地區:河津市樊村鎮
- 地理位置:河津市樊村鎮鎮政府西邊
- 人口:1000餘人
- 戶數:228戶
簡介,新農村建設,沙樊頭村組織機構、人員分工,沙樊頭村村委班子屆內任期目標,沙樊頭村村公共衛生公約,
簡介
近年來,在鎮村兩級政府的共同努力下,硬化從鎮到村,從村到山西鋁廠兩條高標準水泥路,改善了村交通條件,成為名府其實的自然條件優越,交通便利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全村共有居民228戶,村民1000餘人。其中黨員、幹部40餘人,總占地面積1200餘畝,其中耕地面積800餘畝,村充分利用地下水資源、集體投資配套四眼深井,保證全村耕地面積能穩產高產,連續多年糧食產量穩步增長。
新農村建設
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我們村歷年來以教育為本,不惜教育投資,在整合國中以後,僅保留1—6年級國小一座,去年除加固學校以外,還對學校水、電、暖全部更新整改,保證學生有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連續幾年高考村達二本分數線人數千分之五以上,每年五人以上進二本大學。另外,村修建村民活動中心,配製健身器材。成立老年活動中心,使老年人老有所享,老有所樂,村集體出資出力對全村環境衛生、集中管理、生活垃圾定期清理,巷道花草樹木有人專門修剪、澆水、除草,使村民有一個舒心的生活環境。
沙樊頭村組織機構、人員分工
組織機構 | 姓名 | 職務 | 分工 |
黨支部 | 楊軍玲 | 黨支部書記 | 主持村全面工作 |
王喜平 | 支部委員 | 文教、衛生、廣電 | |
柴學習 | 支部委員 | 計生、農廉、紀檢、政法、宗教 | |
紀檢監督小組 | 楊軍玲 | 紀檢小組組長 | 負責紀檢全面工作 |
王喜平 | 小組成員 | 負責支部監督工作 | |
柴學習 | 小組成員 | 負責村務監督工作 | |
村委會 | 曹彥民 | 村委主任 | 主持村委全面工作 |
周正家 | 村委副主任 | 農業、林業、水利、畜牧 | |
曹貴立 | 村委委員 | 治安、交通、安全、武裝、養老保險 | |
監督委員會 | 柴學習 | 組長 | 監督村務公開情況 |
曹貴立 | 成員 | 監督村務公開情況 | |
任美芳 | 成員 | 監督村務公開情況 | |
民主理財小組 | 王振立 | 組長 | 監督財務工作 |
曹效中 | 成員 | 監督財務工作 | |
曹慶祥 | 成員 | 監督財務工作 | |
民事調解小組 | 周正家 | 組長 | 民事調解 |
柴學習 | 成員 | 民事調解 | |
曹貴立 | 成員 | 民事調解 | |
農廉網查詢室 | 曹虎斌 | 信息聯絡員 | 農廉入網資料 |
曹國華 | 信息聯絡員 | 農廉資料查詢員 |
沙樊頭村村委班子屆內任期目標
在黨支部的領導下,全面抓好村委會自身工作,帶領“一班人”積極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領導村民依法治村,積極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
1、做好本村村務公開各項內容,加大本村工作的透明度,確保廣大人民民眾對村務各項工作的知情權,為我村發展做保障。
2、認真貫徹執行計畫生育政策,抓好本村的計畫生育工作,使各項計生工作達到指標要求。
3、決心投入更大的力量,根治古河道並造地100餘畝。
4、硬化村大小巷道,做到戶戶通。
5、投資約50萬元,為民眾新建一個紅白事食堂。
6、加快招商引資,民眾就業等方面要做大做強。
7、堅持矛盾“三三”制,經常走訪,收集各種意見,及時發現和化解矛盾,做到小矛盾不出村,避免了群體上訪事件,穩定了社會安定。
沙樊頭村村公共衛生公約
為了更好的規範我村居民環境衛生行為,切實抓好鎮容環境衛生,增強民眾文明衛生意識,不斷提高居民的生活質量,就我村居民環境衛生制定如下公約:
一是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以講衛生為榮,不講衛生為恥。
二是村內保持整潔,房前屋後無雜草、無亂堆亂放,牆體無亂寫亂畫、亂釘亂掛,經常打掃。
三是不隨地吐痰、不亂扔垃圾、不留衛生死角、不亂堆放雜物、不在人行道路亂倒髒水,養成講究衛生的好習慣。
四是居民戶生活垃圾實行桶裝化管理。環衛人員按時上門清運垃圾,做到一日一清,並將垃圾運至指定地點。
五是不擅自在街道兩旁、院前屋後、公共場所、電桿等建築設施處塗寫、張貼廣告、傳單等宣傳品、不亂掛標語。
六是不損壞各種樹木林苗、綠地、觀賞花卉等公共設施。積極參加綠化植樹活動,維護公共環境衛生。
七是為使衛生創建經常化、制度化,自覺搞好庭院衛生,執行“門前三包”制度,做到乾淨整潔、環境優美。
八是提倡文明、講究衛生,經常開展“滅四害”活動,積極做好消滅蟑螂、蒼蠅、臭蟲、老鼠的工作。
九是禁止向道路兩旁、田間地頭等處拋棄塑膠等垃圾。禁止在公共場所、空閒地上亂倒垃圾。禁止在公共場所、空閒地、房屋立面上搭建臨時棚架、招牌、廣告牌、堆放物品。禁止其他影響衛生和村容的行為。
十是違反公約有關約定的,給予教育、警告,並責令整改。對違反公約不聽勸阻或辱罵行為接受有關處理和治安條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