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底雷

沉底雷,布放後沉在水底的非觸發水雷。通常由雷體和儀器艙組成,布設深度一般不超過50~70米。水雷裝有非觸發引信, 當艦艇駛近或從水雷上方通過時,艦船物理場作用於引信接通爆炸電路,使水雷爆炸。

海底待機的水雷。沉底水雷的簡稱。沉底雷主要用於水深較淺海域,打擊各種艦船,可由飛機、潛艇、水面艦船等布放。主要特點是:結構緊湊,毀傷能力大;水雷入水後即沉於水底,不易被發現;抗掃抗獵性強。沉底雷根據打擊方式,分為被動沉底雷和主動沉底雷。被動沉底雷是打擊半徑與戰鬥部破壞半徑相近的沉底水雷。包括普通沉底雷、遠程投放沉底雷(含自航水雷、火箭布放水雷和滑翔布放水雷)和火箭上浮沉底雷。其中普通沉底雷型號最多、數量較大,最大反艦布雷水深小於100米,反潛布雷水深可達200米,一般由裝藥雷體和引信構成,具有較大的負浮力。①雷體。裝有炸藥和起爆裝置,大型沉底雷裝藥量一般為500~1000千克。②引信艙。裝有引信(感測器、信號處理電路等)、輔助儀表和電源。其中,引信為磁、聲、水壓、電場等單一引信或多種引信組合;組合引信在布雷前,根據戰術需要可進行引信的組合方式設定,構成磁、聲、磁-水壓、磁-聲或磁-聲-水壓等多種組合模式。引信簡要工作過程是當艦艇駛近水雷時,磁、聲及水壓感測器接收到艦船磁場、聲場及水壓場信息,經信號處理電路識別,確認被打擊目標已進入有效毀傷半徑內時,定次器計數,達到設定次數時,接通爆炸電路,引爆水雷。典型型號有義大利的MRP沉底雷和英國的“石魚”沉底水雷。遠程投放沉底雷除具有普通沉底雷的構成以外,一般還有遠程投放的動力、控制、定位等部分,如自航水雷的投放部分與魚雷基本相同。主動沉底雷是發現目標後具有自航自控能力,打擊範圍遠大於戰鬥部破壞半徑的沉底水雷。雷體內裝有自導戰鬥部、開蓋發射裝置和水聲信號探測識別裝置。自導戰鬥部通常為完整的自導魚雷。水雷布放後,雷體一般為垂直狀態,啟動被動聲引信,發現目標後,改由主動聲引信定位識別,設定攻擊參數,開啟密封蓋,釋放魚雷攻擊目標。
發布者: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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