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井基本要求

1.沉井施工前,應根據地質資料編制沉井施工措施計畫,選定下沉方式,計算沉井各階段的下沉係數,再確定製作、下沉等施民膠糠工方案。
2.沉井混凝土的抗壓強度和抗滲標號及下沉前混凝土的強度均必須符合設計和規範要求。
沉井的施工應嚴格按規範和施工措施計畫的規定進行。
3.沉井在下沉前砼的抗壓強度和抗兆臭習元滲標號必須符合設計和規範要求。
4.煉她沉井的下沉應符艱匪鞏合規範和施工措施計畫的有關規定。下沉的全過程應按時觀測、及時煮捉蜜掌握和糾正沉井的位移和整芝坑歡傾斜。下沉情況應認真記錄,出現開裂應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5.沉井沉至設計標高后,應檢驗基底的地質情況是否與設計備蒸兵相符。
6.並列群井的下沉、沉井的封底和井內回填應執行《水閘施工規範》(SL27-91)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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