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應乾

沈應乾,生卒年月不詳,號蒞川,明代安徽五河人。明嘉靖癸卯(1543年)進士。授粵東廣州南海令。為政嚴明,剛到任即懲治奸豪數人。

基本介紹

  • 本名:沈應乾
  • 所處時代:明代
  • 出生時間:不詳
  • 去世時間:不詳
沈應乾,生卒年月不詳,號蒞川,明代安徽五河人。明嘉靖癸卯(1543年)進士。授粵東廣州南海令。為政嚴明,剛到任即懲治奸豪數人。一次,有一富商犯法,以數千金饋送應乾,但仍被繩之以法。應乾用此金修築橋樑,深受民眾感激。粵西有一老人無子,過繼侄子繼承其家產卻不肯贍養,一氣之下雲遊至廣州官府告狀。應乾即行文假說其侄房產為盜窩,傳訊前來對質。應乾指責其侄房產財物,盜賊均已供認為贓物。其侄極力爭辯,訴是承嗣其伯父財產所得,並非贓物。應乾斷稱:“何有承嗣伯父家業,而老人流浪失去扶養之理?這樣缺德、貪忍超過盜賊,應該嚴懲。”遂呼其伯出,侄叩頭稱服。應乾後為保定知府,亦多惠政。俸祿收入,賑窮恤困,不以遺贈子孫。嘉靖辛酉(1561年),應乾不屈權勢,歸田講學,布衣素食,勤於著書,著有《北園粹稿》等。並參修五河縣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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