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征偉

沈征偉 1936年2月生,江蘇省如皋市人,高級律師,1950年考入軍校,1953年和1956年分別畢業於中國人民解放軍第十五步兵學校和第四高級步兵學校。在部隊從事政治保衛工作多年。1981年從部隊轉業至南通市法律顧問處任副主任,後入中央政法管理幹部學校專修律師業務,1983年起任南通市第一律師事務所主任,現為南通市對外經濟律師事務所黨支部書記、江蘇省律師協會理事、南通市法學會常務理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沈征偉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性別:男
  • 政治面貌:民眾
  • 婚姻狀況:已婚
人物簡介,人物生平,

人物簡介

從事律師工作10多年來,先後應聘擔任政府機關、大中型企業和外資企業36家常年法律顧問,22項項目法律顧問,辦理各類重大法律事務120餘件,承辦各類重大經濟糾紛案,參加訴訟、調解、仲裁160餘件,為當事人挽回和避免經濟損失2000多萬元;辦理刑事辯護案件200餘宗。

人物生平

1984年"嚴打"期間,直接和參與重大刑事辯護10多宗,其中有4起擬判死刑立即執行的案件,經辯護判為死緩,為此,經上級批准受晉升一級工資獎勵;1991年因律師工作成績顯著,被評為南通市勞動模範。近10年來,曾先後出席國際性和全國性專業法律研討會8次,1990年參加世界法律大會,受到國家主席楊尚昆的接見。先後參加編寫了《刑事辯護案選析》、《農村普法教材》,在省以上報刊雜誌公開發表論文12篇,其中《企業聯營的幾個法律問題》、《刑事訴訟中律師複議權淺議》、《中外合資企業需要探討的幾個法律問題》除被多家雜誌刊用外,並被評為江蘇省司法系統調研文章一等獎、《外資企業亟待注意的幾個問題及對策》和參與撰寫的《外經外貿工作中的商業秘密》二項緊急司法建議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務部批轉全國參照執行。《律師接待諮詢中應注意幾個法律問題》被江蘇省政府轉全省各地參照執行。1991年5月結合工作實際撰寫了《FOB、CIF價格條件的利弊及對策》、《外資企業清算中的律師實務》,兩篇文章均被列為全國律師片會重點交流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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