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小民(原香港法官)

沈小民(原香港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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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小民,男,原香港法官。

2021年10月,媒體報導,沈小民已正式向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請辭,提前60歲退休,生效期為11月初。沈小民將同妻子及一對兒子移民英國,放棄每月逾23萬港元的薪酬。

沈小民在處理2016年旺角暴亂案件時,以“逃跑屬參與暴動”為由,將案中3名被告裁定暴動罪罪成,各監禁3年,但卻在2019年的灣仔暴動案中,認為眾被告遇警即逃有可能是“應警方警告而離開”,或是基於對警方的“恐懼”的“自然反應”,結果一度被外界質疑持雙重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沈小民
  • 性別:男
人物經歷,個人事件,

人物經歷

1987年在英國取得社會科學士(法律及經濟)學位的沈小民,1989年在英國法律教育委員會完成大律師公會期終試。隨後分別在英國及香港取得大律師資格,並於1990年起私人執業,直至1997年獲委任為裁判官,2012年9月晉升為香港區域法院法官。

個人事件

2021年10月,媒體報導,沈小民已正式向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請辭,提前60歲退休,生效期為11月初。沈小民將同妻子及一對兒子移民英國,放棄每月逾23萬港元的薪酬。
根據司法人員薪級表顯示,擔任香港區域法院法官的沈小民,每月薪金為23.095萬港元。另外,法官及司法人員也享有各項福利和津貼,其中包括房屋福利、醫療及牙科福利、本地教育津貼、司法人員服飾津貼,以及就休假外游所提供的交通服務等。根據《司法人員條例》,區域法院法官的正常退休年齡為65歲,但可以自願選擇提早退休。
2019年10月1日灣仔暴動案:6名被告被控串謀暴動罪及一項串謀參與非法集結成為交替控罪,沈小民裁定6名被告罪名不成立。
2019年11月香港理工大學一帶暴力衝突事件:19歲哈薩克斯坦香港浸會大學學生被控一項有意圖而企圖縱火罪。沈小民在裁決時稱,署理警長與處理證物的警員口供有矛盾,法庭無法肯定事情的始末是否真如警員所形容,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2019年8月31日灣仔暴動案:沈小民裁決時接納辯方的部分看法,稱不排除眾被告是希望到場“見證”這“難得的歷史時刻”云云,最終裁定8名被告全部暴動罪脫罪。
2019年10月1日黃大仙暴動案:20歲男生林子浩在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外,走出“傘陣”並向警方防線投擲磚塊,他否認參與暴動罪受審。沈小民聲稱兩名警員口供可信性不足,甚至質疑警員有可能在供詞上“添枝加葉”,更聲言單憑被告在基協中學外被制服及他身上的裝備“證明不了什麼”,被告或只是“路經現場”。由於法庭“無法安心地”接納兩警證供,裁定被告暴動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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