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沅陵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政府綜合管理全縣建設事業的職能部門,是發展全縣城鄉建設事業的主力軍。內設14個股室,下轄10個二級單位,現有幹部、職工總數1122人,其中公務員、幹部132人;高級職稱3人、中級職稱53人;二級註冊建築師3人,註冊監理工程師2人。

領導分工,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及職責,

領導分工

王有尚:局黨組書記、局 長。主持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全面工作。主管規劃、房產和保障性住房工作。
周 立: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協助局長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工程交易、工程監理、企業改制、機關建設等工作。聯繫縣自來水公司、污水處理有限責任公司和市建築設計院沅陵分院。
張新鵬: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路燈、五溪湖風景區管理、房建開發等工作。
姚建華: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城市經營、招商引資、重點工程、項目爭取和管理等工作。
任 輝: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安全生產、建工管理、行政執法、質監、材料檢測、城建檔案、污水處理、土木協會等工作。
盧 堅:局黨組副書記。分管黨務、人事、黨建、建整扶貧、文明創建、市政建設、燃氣管理等工作。
舒克倫:局黨組成員。分管財務工作
鄧以專:局黨組成員。分管辦公室、督查、信訪、機關作風、政務公開、人大、政協建議及提案辦理等工作。
龍利平:局黨組成員。分管老乾、統戰、宣傳、宗教、綜合治理、計畫生育、統計、共青團、婦女兒童、村鎮建設、農村危房改造等工作。
李成林:局黨組成員、縣房產管理局局長。分管保障性住房工作。主持縣房產管理局全面工作。
張 飛:局聯合工會主席。主持局聯合工會全面工作

主要職責

沅陵縣住建局是縣人民政府負責全縣建設行政管理的工作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1、研究制訂本縣城市規劃、村鎮規劃,擬定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住宅房地產業、勘察設計諮詢業、市政公用事業的配套政策措施以及相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進行行業管理。
2、負責本縣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測量工作;參與區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查和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開發利用工作;指導城市建設檔案管理。
3、貫徹執行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準、全國統一定額和行業及相關的管理制度;組織擬定我縣具體實施辦法、管理規程或地方標準,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造價、標準定額的實施。
4、負責管理本縣建築活動;擬定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管理和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的辦法並監督執行;規範建築市場,負責監督建築市場準入、工程招投標、工程監理以及工程質量和安全;組織協調建設企業參與國際國內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5、負責縣重點建設項目施工階段的綜合管理、組織協調工作。
6、指導縣域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和一定規模的城鎮擴建和改造工程;主管城鎮供水、節水、排水、燃氣、熱力、市政設施、公共客運、園林、市容和環衛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的綠化工程和縣域內風景名勝區建設;負責管理城市規劃區內地下水的開發利用與保護;主管城市市容環境治理和城建監察。
7、負責指導本縣住宅建設和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導住宅和房地產行業管理及房屋產權產籍管理工作;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指導規範房地產市場。
8、負責實施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工作;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和利用。
9、制訂局管各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政策;組織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新技術開發利用,管理行業科技成果。
10、管理建設行業的對外經濟技術合作。
11、指導建設系統各行業的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和執業資格管理的有關工作;指導建設系統職工隊伍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
12、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宣傳教育、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紀檢監察、計畫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精神文明和法制建設工作。
13、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及職責

一、聯合工會工作職責
1. 組織基層工會貫徹落實《工會法》。
2. 協助和督促行政事物管理,實施政務、廠務公開工作。
3. 維護幹部、職工的合法權益,接受和處理幹部、職工的申訴和建議。
4. 搞好工會組織建設,協助並指導基層工會換屆選舉工作,健全相關制度。
5. 參與協調勞動關係和調解勞動爭議。
6. 對職工進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勵支持職工學習文化科學技術管理知識,開展健康的文化體育活動,辦好工會文化、教育、體育事業。
7.協助和督促行政努力辦好職工福利事業,改善職工福利待遇。
8. 收好、用好、管好工會經費,嚴格工會經費審批制度。
9. 承辦縣總工會及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員分工。主席:張飛, 副主席:梁宏芳。
二、辦公室工作職責
1. 擬定本縣建設行業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重大的綜合性調查研究;起草重要文稿。
2.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督查督辦、文電處理和對外聯絡工作;負責新聞宣傳。
3. 負責局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
4. 負責機關文書檔案管理、信訪、行政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
5. 負責局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保密工作和城市建設檔案工作。
6. 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員分工。主任:陳昊明, 副主任:胡建華 趙娟 ,
工作人員:韓婷、曾艷。
三、政策法規股工作職責
1.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行政執法、安全生產等目標管理責任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
2. 負責建設系統行業法規的宣傳、普法學習和培訓工作。
3. 負責行政執法的督察監察、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工作。
4. 負責各類法律、法規的諮詢、彙編,信息反饋、信訪工作。
5. 負責創建平安單位、預防犯罪、維護穩定、反邪教(“610”)、打擊“地下六合彩”工作。
6. 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員分工。股長:趙娟, 工作人員:粟登貴、張維
四、計畫財務股工作職責
1. 負責本局各項資金使用計畫的編制和實施。
2. 指導局屬單位的財務活動。
3. 監管本局及所屬單位國有資產。
4. 負責直屬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
5. 負責縣本級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決算。
6. 負責局機關資金收支、費用管理。
7. 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員分工:股長:蔡聖志 副股長:張穎 工作人員:黃桂英、符官新
五、人事股的工作職責
1. 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勞資、保險福利及幹部職工的考核、教育、培訓等工作。
2. 組織實施行業職業技術標準,指導局管各行業的專業技術人員執行資格管理。
3. 組織土建工程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指導局管各行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4. 組織參與所屬二級機構相關領導成員的考察,任命及跟蹤管理。
5. 負責離退休幹部職工的管理工作。
6. 負責黨建工作。
7. 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員分工:股長:符長安 工作人員:米承攀
六、建設工程管理股工作職責(加掛科技與設計管理股)
1. 宣傳貫徹國家、省、市有關建築行業法律法規,並對全縣建設市場法律法規貫徹執行進行監督。
2. 負責縣屬建築施工企業、建築安裝企業、建築製品企業、建設監理單位資質的監督管理;指導建築施工、建設管理等專業執業資格管理。
3. 負責組織建築工程初步設計審查管理。
4. 指導和規範全縣建築市場,擬定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的市場行為以及工程招標投標、工程報建、建築安全生產、建築工程質量、契約管理和工傷保險管理制度並監督執行。
5. 組織和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預案啟動。
6. 指導和參與本縣建工規劃執法監督、監督建工行業各單位按建設程式依法辦事的行為。
7. 負責組織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及建築業的統計工作。
8. 負責在沅施工企業從業人員的技能崗位培訓、安全知識和法規培訓的組織、考核、考試工作。
9. 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外地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10. 組織擬定本縣建設行業的科技發展規劃,編制和組織實施行業重點科技發展項目計畫。
11. 組織本縣工程建設標準設計的審定、編制和推廣;擬定各類房屋建設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計畫並監督實施;指導建設工程初步設計及勘察設計專業執業資格管理工作。
12. 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人員分工:股長:石秋生 副股長:王啟佳、許沅樹
工作人員:曾祥林、袁蓉、唐彥、姚科慧
七、城鄉建設股工作職責
1. 研究擬定本縣縣城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改革措施、管理辦法。
2. 組織、指導縣城基礎設施建設及維護;指導縣城供水、排水、節水、市政設施、園林、市容和環衛工作,指導城市規劃區的綠化、城市雕塑工作。
3. 指導城市規劃區內生物多樣性工作;指導城市規劃區內地下水的開發利用與保護。
4. 指導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測量工作,指導城市規劃專業執業資格管理工作。
5. 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員分工:股長:張光貴 副股長:粟祖見 工作人員:石紹榮
八、計生(統計)股工作職責
1. 負責組織學習、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的計畫生育方針、政策。
2. 負責組織、督導本系統各類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工作,認真做好計畫生育綜合治理工作。
3. 負責組織、協調、管理好本系統職工計畫生育日常工作。
4. 組織、協調本局統計工作,完成國家統計調查、部門統計調查和地方統計調查任務。
5. 準確、及時、全面系統地蒐集、整理和分析研究國家經濟及有關社會經濟發展情況的統計資料。
7. 負責向相關部門及時、準確報送本行業相關統計報表。
8. 做好統計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9. 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員分工:股長:鄧東玲 工作人員:劉青秀
九、城建檔案館工作職責
1. 接收和保管城市重要的需永久和長期保管的城建檔案資料。
2. 對接收進館的檔案資料進行科學管理,積極開展利用工作,為城市各項工作服務。
3.根據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和科研工作的需要,開展編研工作。
4. 對城市建設單位的城建檔案工作進行指導、檢查,並參加城市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
5. 根據城市建設工作的需要,做好有關資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工作,使城建檔案館成為城建檔案資料的儲存、利用、諮詢、交流、服務中心。
6. 做好局機關的文書處理和檔案運轉、歸檔工作。
7. 按上級要求管理好文書檔案。
8. 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員分工:館長:符長安 工作人員:楊曉君、李更生、蘇君
十、監察室工作職責
1、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協助紀檢檢查機關依法依規查辦案件;
2、系統作風紀律的督促檢查,對違犯作風紀律的行為,依照局相關管理規定提出行政處理意見;
3、全縣城鄉建設的重要工作部署及重要會議的貫徹落實;
4、縣委、縣政府領導、局領導重要批示(督辦)件的貫徹落實;
5、局黨組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專題會議、局機關幹部、職工會議等議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
6、縣政府下達的我局年度工作責任目標、局屬各單位工作目標責任制的實施和落實情況;
7、縣人大代表議案、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情況;
8、縣委、縣府和上級主管部門領導指示的重要信訪件及直接投訴件的辦理;
9、其他需要督辦的事項。
人員分工:主任:鄧風麗
十一、農村危房改造辦公室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農村危房改造建設的有關政策、法規並檢查執行情況。
2、科學合理編制全縣農村危房改造規劃和年度計畫。
3、負責全縣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向上聯絡和項目爭取工作,負責農村危房改造項目實施的業務指導、協調、監督管理等工作。
4、協調處理全縣農村危房改造過程中出現的各類問題。
5、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員分工:主任:孫雲妙 工作人員:顏星
十二、重點工程(項目)管理辦公室
1、負責指導、督察、管理縣城建設重點項目和工程。
2、負責市級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的協調。
3、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提出年度縣城建設重點工程(項目)計畫。
4、指導城市建設項目的包裝。
5、負責縣城污水處理廠和垃圾無害化處理場建設。
6、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員分工:主任:姚建華 副主任:李青松、黨國章
工作人員:張大前、鄧東明、袁茜華、彭靜梅、黃利純
十三、建工執法隊工作職責
1. 宣傳貫徹國家、省、市有關建築行業法律法規,協助建工股搞好全縣建築市場清理整頓。
2. 負責建築市場責任主體不良行為的記錄登記和統計上報,並按有關法規查處不良行為。
3. 查處建築製品企業無證經營,杜絕不合格建築製品進入市場。
4. 規範施工企業文明安全施工,查處並監督安全隱患的整改落實。
5. 查處本縣範圍內建設工程占道施工和超規劃建設行為。
6. 查處室內外裝飾裝修工程影響結構安全行為和零星工程設施建設“三無”行為。
7. 參與並配合建工股組織在沅施工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和法規培訓、學習的組織考核、考試和發證工作。
8. 參與建築施工重大質量、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預案啟動。
9. 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員分工:隊長:劉顯淼 副隊長:杜湘雲 工作人員:何曉輝、文偉、粟三慶、黃旭、曾傑、張藝
十四、房建開發股職責
1、宣傳貫徹國家、省、市有關房地產開發行業法律法規,並對全縣房地產開發市場法律法規貫徹執行進行監督;
2、負責對房地產市場非法集資行為的排查和依法監管;
3、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的監督管理,負責本縣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初審工作。負責管理本縣房地產企業的基本信息,建設房地產企業信息交流平台,指導房地產執業工作管理情況。
4、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員分工:股長:黃羽 工作人員:肖明、鐘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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