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沅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沅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沅陵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沅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行政編制13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核定內設機構主要負責人9名。

機關後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名,人員只出不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沅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沅陵縣沅陵鎮辰州中街86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及實施辦法;對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進行綜合管理、監督指導、協調服務。
    (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推動全縣人力資源流動政策落實;會同辦理負責全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流動調配工作;指導全縣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和落實全縣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實施辦法,完善就業公共服務體系;擬訂和組織落實全縣就業援助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培養和激勵措施。負責高校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
    (四)統籌建立覆蓋全縣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執行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組織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監督辦法並實施監督;負責編制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制定全縣社會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並建立全縣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
    (五)負責全縣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戶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負責全縣工傷保險工作,貫徹執行工傷保險及其補充聖政策和標準。
    (七)負責全縣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和福利分配綜合管理。貫b抖行國家工資和上級福利政策;會間有關部門擬訂全縣企事業單位人員和離退休人員福利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監督固有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政策執行情況和全縣工資發放政策的執行情況;按照管理許可權承辦全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機關工勤人員工資審批工作,負責全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工(公)傷致殘應享受待遇的審批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監督落實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和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工作,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歸口管理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組織實施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推行專業技術執業資格制;完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管理制度,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選拔、培養和引進工作,組織有突出貢獻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的選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吸引留學人員來沅陵工作、定居和國(境)外機構在縣內招聘專業技術骨幹人才管理政策。
(九)統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牽頭落實勞事關係政策,完善勞動人事關係協調機制,監督實施職工工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監督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會同有關部門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擬定全縣劃,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承擔縣績效評估與為民辦實事考核辦公室日常工作,具體組織實施縣、市和中央、省在沅有關單位績效評估和全縣重民生實事考核。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省級、市級榮譽品制度和政府表彰獎勵制度,承擔審核上報國家、省、市人民政府表彰獎勵相關工作,指導和協調全縣政府獎勵工作,審核以縣人民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項目。
(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有關職責分工。
與縣教育局在高校畢業生就業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縣教育局負責;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服務工作由縣人社局負責;畢業生就業政策由縣人社局在頭,會同縣教育局等部門制定。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12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二)法規與勞動關係股(行政審批服務股)
   (三)規劃財務股
   (四)綜合監督股(加掛縣社會保障基金監督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五)就業促進與失業保險股
   (六)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
   (七)工資福利股
   (八)養老保險股
   (九)工傷保險股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