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湖高新區(黎里鎮)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現公布由汾湖高新區(黎里鎮)編制的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本報告由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及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總體情況
汾湖高新區(黎里鎮)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出台《汾湖高新區(黎里鎮)政務公開制度(試行)》和《汾湖高新區(黎里鎮)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考評指標分解表》,成立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由管委會主管領導親自擔任組長,並由黨政辦統籌、協調政務公開工作,明確工作職責,建立監督考核體系,不斷推進完善政務公開工作。
(一)新《條例》宣傳教育培訓情況
2020年8月29日,召集汾湖高新區(黎里鎮)各局室、單位辦公系統工作人員開展了“政務公開工作培訓會”。區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科領導通過對政務公開的意義、政務公開的要求、政務公開的突出問題、新舊條例對比等方面的講解,進一步提升了廣大幹部對政務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二)主動公開情況
2020年度汾湖高新區(黎里鎮)主動公開各類政府信息2196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其中,網站公開政府信息609條、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1412條、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175條,涉及長三角一體化示範區建設、環境保護、安全生產、民政保障等方面。
(三)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
全年受理依申請公開7件,6件全部處理到位,其中1項結轉2021年完成辦理。汾湖高新區(黎里鎮)政府信息公開經費納入本單位財務管理,沒有向申請人收費。
(四)政府信息資源管理情況
1.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2020年,汾湖高新區(黎里鎮)及時調整了政務公開領導小組成員,制定落實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責任分工,建立了相對固定的政務公開工作隊伍,配備了4名專職工作人員。同時制定《汾湖高新區(黎里鎮)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考評指標分解表》,對八大考核項目進行分解和梳理,逐一明確公開事項的單位和時限等,規範政務公開具體流程。
2.完善信息制度,規範審查管理。修訂完善《汾湖高新區(黎里鎮)政務公開制度(試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審查,確保發布信息和上傳內容經過保密審核和文字校對,實行政府信息規範化、標準化、信息化管理,確保信息公開及時、準確。
3.編制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落實公開內容。10月19日召開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編制工作會議,對汾湖高新區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編制工作進行內容填寫的指導與交流,做到清晰明確的開展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的編制工作。
(五)政務信息公開平台建設情況。
在主動公開信息工作中,為方便公眾了解信息,目前,汾湖高新區(黎里鎮)已形成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政府網站、微信公眾號、電子顯示屏、櫥窗專用欄等多層級信息公開平台。重點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受理機構的建設,形成統一受理、統一辦理、規範服務的工作流程,為公眾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六)政府信息公開監督保障情況
主動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對汾湖高新區(黎里鎮)政務公開工作的考核,積極開展政府公開工作自查,以更好保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及時修訂發布《吳江區汾湖高新區(黎里鎮)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南》,公布接受監督的電話和聯繫單位,主動接受民眾監督。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信息內容
本年新
製作數量
本年新
公開數量
對外公開總數量
規章
0
0
0
規範性檔案
0
0
0
第二十條第(五)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許可
56
-2
11205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208
+35
51332
第二十條第(六)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處罰
376
+196
2058
行政強制
0
0
0
第二十條第(八)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行政事業性收費
28
0
第二十條第(九)項
信息內容
採購項目數量
採購總金額
政府集中採購
0
0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企業
科研機構
社會公益組織
法律服務機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一)予以公開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開
1.屬於國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2
0
0
0
0
0
2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0
0
0
0
0
0
0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1
0
0
0
0
0
1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0
0
0
0
0
0
0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0
0
0
0
0
0
0
(四)無法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0
0
0
0
0
0
0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0
0
0
0
0
0
0
(五)不予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0
0
0
0
0
0
0
2.重複申請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處理
0
0
0
0
0
0
0
(七)總計
6
0
0
0
0
0
6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行政訴訟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複議後起訴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1
 1
 0
0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0年,汾湖高新區(黎里鎮)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現在:
1.政策解讀方面。本年度汾湖高新區(黎里鎮)完成了3篇政策解讀,對照《吳江區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考評辦法》要求,政策解讀的多樣性和豐富度還不足。接下來,我們將會通過圖表、漫畫、視頻等方式解讀政策,充實政策解讀的內容。
2.內容數量方面。信息公開的數量不足,信息公開的內容有待進一步深化。接下來,我們將參考《區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中國吳江”政府網站內容保障工作考評暫行辦法的通知》(吳政辦〔2015〕119號),積極主動報送關於“六穩”“六保”、“營商環境”等人民民眾關心的相關信息。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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