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第三者責任險

汽車 (或機動車輛) 第三者責任險是承保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失,依法應負的經濟賠償責任。根據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國內業務 “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規定,此保險中的 “第三者”,是指被保險人及其財產和保險車輛上一切人員與財產以外的他人、他物。

具體掌握是: ①保險車輛上的一切人員、包括本車上的駕駛員、售票員、裝卸工、乘客、搭客等,這些人不屬第三者,但下車後這些人員除駕駛員外,無論是否本單位職工都可視為第三者;②私有車輛的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 (按獨立的經濟戶口劃分),無論是在本車上或車下都不屬於第三者;③保險車輛上的財產,是指被保險人及其駕駛員所有或代管的財產,也都不屬於第三者。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不規定賠償金額的最高限度。世界上多數國家都對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實行強制保險。國際上和我國保險國外業務稱該險為 “汽車第三者責任保險”,而國內保險業務鑒於車輛種類多及與公安、交通等部門取得一致,於1983年11月改 “汽車第三者責任保險”為 “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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