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營運車輛報廢清理審計是對營運車輛技術狀況惡化、消耗大和國家規定淘汰車型以及不符合安全行駛要求的車輛報廢及清理的審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汽車營運車輛報廢清理審計
- 定義:對營運車輛技術狀況惡化、消耗大和國家規定淘汰車型以及不符合安全行駛要求的車輛報廢及清理的審計
汽車營運車輛報廢清理審計是對營運車輛技術狀況惡化、消耗大和國家規定淘汰車型以及不符合安全行駛要求的車輛報廢及清理的審計。
汽車營運車輛報廢清理審計是對營運車輛技術狀況惡化、消耗大和國家規定淘汰車型以及不符合安全行駛要求的車輛報廢及清理的審計。其主要內容:(1)報廢車輛是否按規定經過技術鑑定和履行報批手續;(2)確定報廢車輛的申報理由和條件是...
此外,2002年清理行政審批時,現行《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確立的報廢汽車回收企業資格認定這項行政審批被取消。因此,十分有必要進行修改。一位汽車業內專家表示,這一條例的出台表明國家已經意識到報廢汽車回收企業當前所處的尷尬地位,以及...
汽車營運車輛輪胎費用審計是對營運車輛運輸成本中耗用的輪胎費用的審計。輪胎外胎採用按行駛公里攤提額計入運輸成本的企業的審計內容:(1)對不同規格外胎制定的千胎公里攤提額是否正確、合理;(2)實際行駛胎公里和計入運輸成本的外胎攤提...
5、營運車輛轉為非營運車輛和非營運車輛轉為營運車輛一律按營運車輛的規定年限(8年)報廢。6、沒有調整的內容和其它類型的汽車,仍按照國家經貿委等部門《關於發布的通知》(國經貿經456號)和《關於調整輕型載貨汽車報廢標準的通知》(國...
2020車輛報廢年限最新規定:取消了對非營運轎車行駛年限的規定,同時將私家車報廢行駛里程限制為60萬公里。6年內免檢,6-15年每年檢一次,15年以上每年檢兩次,只要年檢能過就能繼續上路行駛。使用年限 機動車 1.計程車(小、微型)8年...
第六條變更使用性質或者轉移登記的機動車應當按照下列有關要求確定使用年限和報廢:(一)營運載客汽車與非營運載客汽車相互轉換的,按照營運載客汽車的規定報廢,但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和大型非營運轎車轉為營運載客汽車的,應按照本...
汽車客運收入審計是對營運車輛運送旅客和行李、包裹所發生的運輸收入的審計。其主要內容: (1)執行客運價格政策是否合規,有無擅自提高或降低運價的情況。(2)票據的印刷、登記、領發、核銷等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對售出客票的報表審查制度...
汽車運輸成本降低率審計是對營運車輛運輸成本計畫完成程度的審計。其主要內容: (1)固定費用變動對成本的影響,包括採用月工資制的司機、助手和隨車乘務員工資及提取的職工福利費用,以及車隊、車站和企業的管理部門管理費;(2)隨車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