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排污費

汽車排污費

汽車排污費,政府正在醞釀對汽車徵收排污費,第一步可能先以“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作為試點,逐步推向全國,據傳汽車排污費的徵收標準可能和車船稅一樣,按照排量徵收:即排氣量為1.0以下、1.1—2.0、2.1—3.0、3.1—4.0、4.1—5.0,分別按不同額度的稅費徵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汽車排污費
  • 外文名:qichepaiwufei
  • 類別:費用
  • 對象:汽車排污
概述,收費背景,各方觀點,專家觀點,

概述

汽車排污費
汽車排污費,汽車是國人夢想擁有的交通工具,但就在人們實現了夢想擁有了汽車後,它卻成了城市交通擁堵、導致PM2.5和空氣惡化的代名詞,正是在這種背景下,徵收汽車排污費的說法開始浮出水面,國家有關部門正在醞釀對汽車徵收排污費,已在論證階段,第一步可能先以“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一線城市作為試點,然後逐步推廣到全國。

收費背景

在1998年,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環保總局(現為國家環保部)聯合發文,在杭州、鄭州、吉林三大城市進行總量排污收費試點工作。當時對小型車輛征排污費每輛300元/年、中型車輛每輛500元/年、重型車輛每輛600元/年,機車、助動車50-100元/年,費用收取到2003年6月30日。
2009年,主管部門再次傳出將有可能收排污費的訊息,但在成品油費改稅等其他因素影響下遲遲未能推出。
2012年,汽車排污費並不是第一次作為公共政策討論,雖然此前部分地方政府提出征收汽車排污費,但一直處於討論階段,尚無具體落實舉措。2012年北京市政協提出《關於進一步提升首都空氣品質的建議案》,建議徵收機動車排污費,控制汽車的使用強度。深圳市的《環境質量提升行動計畫》也提出在2012年年底前研究制定按排氣量徵收汽車排污費,引導小汽車合理使用。

各方觀點

汽車排污費
徵收“汽車排污費”看似為了治污,可它並不能約束多少車主減少開車。尤其是像收車船稅一樣收取“汽車排污費”,那么多開車和少開車付出的費用是相等的,當然官方可以說這樣能夠收到一筆錢,然後再用這筆錢去治污,官方只看到庫房增加了一筆“汽車排污費”,有沒有看到無數車主口袋裡少了這些錢?
汽車越來越有“將收費進行到底”的趨勢了——把你買回家,購置稅是要一筆錢的,你要從家裡往外走,車船使用稅必不可少。你開行路橋費等著你,你停靠,停車費等著你。你不是要“吃”油嗎?所以要交燃油稅,而汽車往外“吐”東西也可能面臨花錢,那就是“汽車排污費”。至於一輛汽車需要承載多少稅費,似乎只有人在考慮車主“還能不能承受”,而從來不問車主“該不該承受”。
事實上如此徵收“汽車排污費”對車主是不公平的,一個車主買了一輛車後,政策不能讓其由此就陷入無數的消費漩渦之中。交強險是從自願保險中強制增加而來的,燃油稅是從養路費強制變化而來,要汽車徵收排污費相當於車主買了車即被“套牢”,直至其“割肉斬倉”。

專家觀點

汽車排污費
有專家表示除徵收汽車排污費外,還有其他更好的辦法,例如可以用燃油稅碳稅促進節能減排,可以用擁堵費解決道路擁擠或中心城區停車問題,此外提高汽油和柴油的質量是改善城市空氣品質最快速的辦法,對新車和舊車都能收到立竿見影的效果。
最為關鍵的地方在於官方不能每面臨一個新問題,就以不便應萬變的使出收費這個唯一手段。加在汽車上的稅費已經太多太多,各種稅費已占車價的40%-144%。增值稅、購置稅消費稅、車船使用稅,路差、油缺、停車位少、醫療保障匱乏,依然在不斷增設名目向汽車獅子大開口,這樣的解決問題方式當然不可取。
“汽車排污費”不能想收就收,官方在面對問題時,應該在窮盡一切手段都無效的情況下,才去考慮不得不向老百姓增加收費一途。具體到防範、治理汽車污染一事來說,如果官方在電動汽車的補貼方面足夠多、讓其充電問題不再是瓶頸、使其維修也很方便,即電動汽車和燃油汽車在購買成本、使用成本等方面都一樣甚至更低。

除了對徵收的必要性存在分歧外,對徵收汽車排污費的分歧還集中在徵收方式上。有觀點認為按汽車排氣量徵收是“一刀切”,不利於汽車行業技術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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